【招标公告】GZ321地块开发项目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GZ321地块开发项目材料检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恒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GZ321地块开发项目材料检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GZ321地块开发项目材料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321地块开发项目已由扬州市数据局,项目业主为 扬州恒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东至江城路,南至盐运路,西至烟花三月路,北至夏桥路,用地面积35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GZ321地块开发项目材料检测。
2.4服务期:全项目周期
2.5最高限价:147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①或②资质:①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②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材料专项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省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省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3.7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2026年1月至 2026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0.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公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报名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联系人:*** ***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15时30分,地点为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扬州恒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8.2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6年4月20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321地块开发项目已由扬州市数据局,项目业主为 扬州恒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东至江城路,南至盐运路,西至烟花三月路,北至夏桥路,用地面积35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GZ321地块开发项目材料检测。
2.4服务期:全项目周期
2.5最高限价:147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①或②资质:①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②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材料专项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省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省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3.7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2026年1月至 2026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0.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公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报名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联系人:*** ***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15时30分,地点为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扬州恒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8.2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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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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