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工作服采购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 发布日期: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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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通市 采购单位 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工作服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项目现场工作服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工作服采购
项目类型:货物
最高限价:客服制服 950 元/人,工程制服 550 元/人,项目经理制服 750 元/人,秩序制服 750 元/人,保洁制服 550 元/人。
结算价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单价不得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交付期:根据甲方提出需求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供货时每人每套独立包装。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二、潜在的投标供应商(供应商、投标人)资格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余同)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特别提醒】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2026年4月24日17时30分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340148547@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缴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供应商,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4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500元。
2、投标保证金仅限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在开标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供招标代理机构核验(不得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途为:工作服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市人民东路支行 ,账  号: 10716001040002647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 1000 元。
2、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独立保函,见索即付)。
账  户: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市人民东路支行 ,账  号: 10716001040002647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签收后30日内,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凭证,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人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任务,通过招标人考核并提交合同约定的资料后,招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别提醒:
A.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需从基本账户转出)。
B.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8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3401485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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