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湖路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无锡市
发布日期: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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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无锡市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湖路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0]灵湖路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WXBH202604002 | 项目名称 | 灵湖路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WXBH202604002-X01 | 标段名称 | 勘察设计 |
| 灵湖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BH202604002-X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灵湖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实施灵湖路改造工程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太旅行审投许〔2026〕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标段名称)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名称:灵湖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灵湖路(群灵路-七里堤)2.3 工程类型:勘察设计2.4 建设内容及规模:灵湖路全长约960米,此次主要对老化及破损路面修复,人行道改造,路灯更换,同步梳理两侧景观等。总投资960万元,工程建安费约809万元。2.5 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40.00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灵湖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市政、景观、绿化等内容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过程的后续服务。2.7 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是 本工程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8.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2.8.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 a、b 两项资质:a、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b、[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2026年3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要求;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不要求;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 3.4.2 其他:(1)财务要求:2022 至 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担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5)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6)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7)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 ) 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3.6 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17时00分至2026年4月20日24时00分。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V7.0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8.其他要求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及勘察、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报审、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10.联系方式10.1 招标主体招标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3号无 梅梁路16号 锡传感设备产业园1号楼210室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话:***传真:/ 项目负责人:杨倩丽邮编:214000 传真:/电子邮箱:/ 邮编:214000电子邮箱:904282900@qq.com10.2 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1178710 10.3 异议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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