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七局集团市政公司无锡新华路项目混凝土管公开询价采购.docx

所属地区:江苏无锡市 发布日期: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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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无锡市 采购单位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铁十七局集团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现需要采购钢筋混凝土管一批,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次询价采用一轮报价形式,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新华路道路总长约1897米,现状道路宽36米,拟拓宽至39米,道路红线宽度60米, 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区。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本工程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800、污水管最大直径为DN1200。根据联合体签订协议我单位实施K0+000-K0+670范围内道路工程(不含水稳、沥青)、管线工程及全线照明工程。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货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3报价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询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2.4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5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2.6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符合施工现场技术要求,材料需经现场技术确定符合要求。需出具合格证、质保书、第三方检测报告。
2.7若采购单位需要,要求提供报价产品的样品,附带对应的检测报告,中标候选人须承诺具体供应产品与样品一致,由采购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签样封存。
 2.8其它要求:本次询价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为: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集采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账号:99011231017000353024。请在备注栏注明:ZT17-JCZX-2026-0439 -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钢筋混凝土管包件报价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确定成交人后,保证金原账户退还,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者,纳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钢筋混凝土顶管
F型钢筋混凝土顶管(Ⅲ级)DN1200
m
418
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
无锡市新华路
按工地要求
2
钢筋混凝土管
钢筋混凝土管(Ⅱ级)DN300
m
29
按工地要求
合计







3.2结算和付款
3.2.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2.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10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承担。
(2)付款周期:采购单位收到供货方提供的完整的月度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材料款的42%,12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至该批材料款的60%,项目结算审计结束满两年且项目保修期满后,结清全部余款。
3.3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3.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工地。
  联系人:张晋聪   18295756287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10时。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8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
  
  2026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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