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h1>平望镇秋泽村三优三保复垦地招租(含3个标的)</h1>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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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秋泽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南方铸件厂复垦地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挂牌中
挂牌截止时间:
2026-04-17 16:00
挂牌价
7,570.00
元/年
项目所在地:
吴江区-平望镇-秋泽村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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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202603680300153
项目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4-10
挂牌终止日期
2026-04-17
出让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秋泽村村民委员会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南方铸件厂复垦地
资产编号
320509102232522K00043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资产地点
秋泽村
流转面积(亩)
15.31亩
农地性质
其他农用地
四至(东至)
四至(西至)
四至(南至)
四至(北至)
资产名称
秋泽村宝德利铸件复垦地
资产编号
320509102232522K00038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资产地点
秋泽村
流转面积(亩)
14.96亩
农地性质
其他农用地
四至(东至)
四至(西至)
四至(南至)
四至(北至)
资产名称
正明机架复垦地
资产编号
320509102232522K00039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资产地点
秋泽村
流转面积(亩)
7.58亩
农地性质
其他农用地
四至(东至)
四至(西至)
四至(南至)
四至(北至)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6-04-10 至 2026-04-17 9:00——11:00 , 13:30——16:00 (限工作日)
报名地点
秋泽村村委会
报名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经办人原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村委留存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保证金信息
交纳金额
3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6-04-20 16时30分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合同生效之日起,保证金自动转为价款或押金部分,或者原途径无息全额退回(以各地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或见特别事项说明);2. 未达成交易的,保证金账户信息确认无误的于竞价会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退还;3.成交后,出现不签署合同等违约情形时,保证金将予以赔付给利益受损方。
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与所需数相一致,则按程序以不低于交易底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超过所需数,则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一次报价
起拍价
*** 元 /年
交易时间
另行通知
交易地点
镇级交易中心
是否有优先权人

租赁期限
2年
行业要求
种植水稻、小麦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租方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在平望镇有六年以上粮田种植经验(种植经验须提供往年租赁合同),在平望镇综合能力测评中评为A类的经营主体。
2.承租方须具有水稻和小麦种植的相关经验和全套机械设备(如拖拉机、插秧机、无人机等,需提供购买农用设备机械凭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平望镇无欠缴村级承包租金等失信行为。
特别事项说明
1.未经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的地块转包他人,不得种植水稻、小麦以外的其它作物,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本人承包辖区周围的道路、电线、树木等有保管责任,不得恶意损坏。
2.上述地块面积按实计算,种植户中标后不再重新丈量;中标后种植地块及地块所属范围内有任何问题均由中标方自行处理,与出租方无关。
3.竞标人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将平台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银行虚拟账户,保证金不抵租金,招标结束后由平台自动退还;如中标人逾期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等费用,放弃中标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先交后包,承租方在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形式交清二年租金15140元、二年的综合配套服务费757元以及合同履约保证金1514元。综合配套服务费10元/亩/年(打水费和电费由承租方自负)。合同到期,在承租方交清所有费用且将土地完好归还出租方之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5.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秸秆禁烧并机械化还田,只能使用区级配发良种,不能使用自备种或外来种,规范使用政府许可的农药化肥;上述任何一项未按要求执行,出租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按日结算。具体参考平政发[2023〕6号文件。
6.在承租期内,如发生自然火灾、不可控水灾、台风暴雨、水质污染等,均由承租方自理,出租方不承担经济责任,出租方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7.出租方把现有承包区域内的原有的灌排设备和设施移交给承租方使用,若设备烧坏、失窃、损坏等由承租方负责修理、重新购买及修复,承包期结束,承租方必须保证土地和农业设施的可耕性和完整性。
8、上级对种粮的补助款中的良种补贴、售粮价外补贴、秸秆还田补贴、种粮补贴、粮食实际生产者补贴等归承租方(如因承租方原因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承租方负责),其他政策性惠农补贴(耕地力保护补贴、生态补偿等)归出租方,由出租方返回农户。
9.机插秧必须完成实际插秧面积的90%,机插秧按实际插秧面积低于90%,村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元/亩;夏收夏种、秋收秋种须在平望镇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的,村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元/亩。
10.承租方在进行播种、插秧等作业后将淤泥、杂物带上道路时,须及时进行清理。若未及时清理,由出租方进行清理,清理费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次500元。
11.租期内如遇各级政府开发、建设等情况需使用该土地,承租方必须服从大局,退让部分面积或提前终止合同,多上交部分的租金无息退还。每年接受平望镇粮食种植经营主体综合能力测评。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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