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靖江市供水、污水完善工程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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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泰州市 |
采购单位 |
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策诚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靖江市供水、污水完善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0]靖江市供水、污水完善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12821886000040 | 项目名称 | 靖江市供水、污水完善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12821886000040052001 | 标段名称 | 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九圩港污水主管修复工程、 朝阳路(康兴路-九圩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渔婆路(横港-中洲路)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前进路片区(江平路以北)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服务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靖江市供水、污水完善工程(项目名称) 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九圩港污水主管修复工程、 朝阳路(康兴路-九圩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渔婆路(横港-中洲路)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前进路片区(江平路以北)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服务(标段名称) | | 招标公告 | | B3212821886000040052001(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供水、污水完善工程已经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1]57号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九圩港污水主管修复工程、 朝阳路(康兴路-九圩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渔婆路(横港-中洲路)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前进路片区(江平路以北)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服务的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策诚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标段名称: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九圩港污水主管修复工程、 朝阳路(康兴路-九圩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渔婆路(横港-中洲路)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前进路片区(江平路以北)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靖江市范围内 2.3建设内容:更换九圩港西侧(朝阳路-阳光大道)双壁波纹管污水干管,管径DN1200,长度约300米,同步整改本段污水支管;更换朝阳路(康兴路?九圩港)DN500污水管,长度约290米;新建渔婆路(横港-中州路)DN600压力管1400米;更换前进路片区雨污水管道DN300~DN600,总长约1000米。同步迁移冲突管线,改建现状雨水口,翻建井盖、井座,拆除废弃管道,并进行路面恢复及绿化恢复等。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85千米,污水收集支管网70千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13座,改造修复污水收集管网23千米。 2.6招标范围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B3212821886000040052001 | 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九圩港污水主管修复工程、 朝阳路(康兴路-九圩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渔婆路(横港-中洲路)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前进路片区(江平路以北)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服务 | 九圩港污水主管修复工程、 朝阳路(康兴路-九圩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渔婆路(横港-中洲路)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前进路片区(江平路以北)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服务 | 37.64 | | | 2.7工期:30日历天 | |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 |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3.2.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或者②:① [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及以上];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3.3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月;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3.4 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3.5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注:3.5、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 作假处理。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资格审查办法 | | 资格后审 | | 5.评标方法 | 5.1是否评定分离: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部分:20 分技术文件:70 分投标报价: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说明: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评分标准(20分) | 项目机构组成人员(12) | (1)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 分,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 分,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得1 分,共计4 分。(2)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分,共计2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共计2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共计2分。(5)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共计2分。注:(1)以上证书需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否则相应得分点不得分。(2)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 2026 年01月- 2026年03月中的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3)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 | 投标人业绩(4分)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包括投标人在EPC项目中承担过的设计部分)的类似市政排水管网设计项目业绩,每有1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 | 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包括投标人在EPC项目中承担过的设计部分)的类似市政排水管网设计项目业绩,每有1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 | 2.2.4(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 | 项目背景理解及项目现状了解程度(25分) | 对国家、江苏省、泰州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了解程度;对靖江市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实施方案、污水专项规划的了解,以及规划方案与项目衔接的情况进行分析。对本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系统进行实地调研,全面排查现状污水系统情况,并进行具体分析。根据分析是否真实全面、是否深入细致,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定。分档评分:对项目理解及现状了解准确、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17-25分;对项目理解较准确、较全面、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 8-17分。对项目理解及现状了解不准确、不全面、不详细、可操作性弱、针对性弱的得 0-8分。(建议不超过20页) | |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15分) | 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的难点和重点进行全面分析,要求条理清晰;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建议合理、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当。设计重难点突出,解决措施有针对性、方案最优的得 10-15分;设计重难点较突出,解决措施较有针对性、方案良好的得5-10 分;设计重难点不突出,解决措施不完整的得0-5分。(建议不超过10页) | | 技术方案(25分) | 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及设计任务要求,对方案合理性、设计参数科学性、与项目现状结合情况,以及设计深度、图纸详细程度、图纸完整程度、投资估算合理程度综合评审。方案详实合理,优的得17-25 分;基本满足项目使用功能,良的得 8-17分;技术方案一般,不完全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得0-8分。(建议不超过50页) | | 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5分) | 承诺(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至少一名项目组成员常驻项目现场,项目负责人驻场时间每周不少于3天,项目组成员驻场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并接受招标人日常考核。如项目需要,需提供2小时之内到场的应急服务能力;(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技术支撑服务且具有后续服务承诺及服务条款。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秀 3-5分;一般 1-2分;未提供承诺不得分。(建议不超过10页) | | 注:(1)除技术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2)以上四个章节,每个章节单独从1开始编制页码,单个章节篇幅不得超过上述建议页数,超过1页扣0.1分,直至扣完当前章节最高得分。(3)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分,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分,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6.招标文件获取 | |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09日21时00分至2026年04月16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 |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 |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8.其他要求 | | /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10.1招标主体 | | 招标人: | 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策诚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靖江市三江新村一区73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靖江市姜八路鼎和花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楼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 | 张女士 | | 电话: | | 电话: | 15852967684 |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 | | 邮编: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214500 | | | 电子邮箱: | 710476320@qq.com | | | 10.2相关部门 |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靖江市住建局 | | 联系电话:0523-84891027 | | 10.3异议渠道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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