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形势下东台市耕地占补平衡监测监管技术方案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 发布日期: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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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盐城市 采购单位 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形势下东台市耕地占补平衡监测监管技术方案研究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就新形势下东台市耕地占补平衡监测监管技术方案研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新形势下东台市耕地占补平衡监测监管技术方案研究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9万元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9万元
  四、采购需求:新形势下东台市耕地占补平衡监测监管技术方案研究,为确保补充耕地“位置可查、面积准确、质量真实”,需委托专业机构提供东台耕地占补平衡改革的可行技术方案和政策建议,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履约时间: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的提交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土地整理二级或以上资质(因机构改革导致证书过期的,需附相关延期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ycdt/)”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请申请人于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4日工作时间至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资料,联系电话:***,联系人:***
  八、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邮箱:dtxhzb15@163.com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十、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15-85260082、***
  传真电话:0515-85251218
  联系地址:东台市金海东路25号、东台市东达翰林缘小区商铺12-104号
  邮政编码:224200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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