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吴江区残联购买孤独症自助互助关爱驿站建设项目购买服务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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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吴江区孤独症自助互助关爱驿站建设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高质量完成2026年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结合本单位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现就2026年吴江区孤独症自助互助关爱驿站建设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公开邀请,欢迎符合本项目购买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吴江区孤独症自助互助关爱驿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
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期限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四)项目资金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00),项目合同签订后预付5.5万项目启动资金,结项考核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尾款2.5万。
(五)项目目标
在吴江区辖区内设立1家孤独症自助互助关爱驿站,服务全区50个以上孤独症家庭,通过开展多元化自助互助服务,帮助孤独症家庭改善困境、增强康复信心,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
二、项目建设及服务要求
(一)建设要求
1.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业务资质,组织架构、管理机制、工作制度完善,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2.热心服务孤独症人群及其亲友,具备为孤独症人群及其亲友开展康复、指导、社会融合等服务、培训的良好工作基础和硬件条件。
3.有开展孤独症自助互助服务的强烈意愿,自愿在区残联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
4.配备思想品德过硬、业务素质优良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能够胜任孤独症自助互助服务相关工作。
5.拥有可容纳20人以上的培训场所,可提供培训所需设施设备,且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
6.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措施,能有效保障孤独症人群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7.可根据孤独症人群的实际需求持续创新、完善自助互助服务模式,并有能力为其他新开展自助互助服务的机构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服务对象
吴江区辖区内有服务需求的孤独症人士及其亲友。
(三)人员配备要求
关爱驿站需配备5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人员构成要求如下:
1名专职管理人员;1名以上孤独症人士或其亲友(康友),需热心公益、具有成功康复经验,具备较好的沟通交流和社会组织协调能力;3名以上具有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或资质的人员及助残服务志愿者。
(四)具体服务约束性指标
本项目服务需完成以下约束性指标,相关工作纳入项目考核:
1.关爱驿站需具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专业资质,组建符合要求的专兼职服务团队,拥有固定办公场地和设施,常态化开展孤独症康复知识、康复政策咨询工作。
2.在2026年11月底前完成以下内容:服务对象不少于50户孤独症人士家庭,为服务对象规范建立“一人一档”服务档案,确保每户孤独症家庭年度享受不少于6次帮扶服务;对有康-教-家融合支持服务需求的家庭,选派具有特教教师和孤独症康复资质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单次服务不少于1小时,服务次数不少于30次;开展孤独症儿童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不少于6次;为孤独症家庭提供家长喘息式服务不少于6次;开展孤独症人士或家长心理支持服务不少于3次(含孤独症人士及其亲友经验分享、技能传播等内容);组织孤独症人士户外社会融合活动不少于7次;开展孤独症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0%。
3.2026年12月-2027年3月做好上述服务对象的服务延续。
4.按要求规范整理活动签到表、活动小结、现场图片、视频等台账资料,做到档案齐全、可追溯。
(五)核心工作要求
1.围绕政策咨询、生活自理训练、社会融合、康复指导、心理辅导、科普宣传等核心内容开展服务,以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为工作重点,根据服务对象个体差异确定合理康复预期并组织实施;
2.制定贴合辖区孤独症人群及其亲友需求的自助互助服务计划,充分发挥孤独症人士及其亲友的主体作用,通过情感支持、经验分享、技能传授、社会活动等形式,实现“患者帮患者、患者带患者”的自助互助目标;
3.畅通与孤独症人士及其亲友的沟通联系渠道,开展常态化回访、意见接收等持续性服务,及时提供支持性帮助;
4.及时总结自助互助服务中的优秀做法、经验和成功案例,做好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孤独症群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孤独症康复服务专业资质,拥有配套的专业服务团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苏州市吴江区范围内设有康复服务机构,拥有稳定的服务团队;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整理投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包含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流程、相关服务承诺等;
4.证明机构资信、质量服务的相关证书、文件、推荐信等材料;
5.帮扶团队成员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资历证明、专业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
6.机构以往开展孤独症相关服务的成功案例、合作机构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单位需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包装,密封袋封皮需清晰写明:购买主体名称、购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
接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1: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江厍路688号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304室;
联系电话:0512-63913161。
六、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安排
开标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2:00;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江厍路688号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307室。
(二)评标流程
资格审核:购买主体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投标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无需呈报报价。
组建评标小组:从区残联抽调相关人员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综合评审: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按照本公告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评审因素,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确定中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有效机构达到三家(含三家)及以上的,得分最高且分数不低于80分者为中标单位;有效投标机构不满三家的,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将重新发布招标邀请公告。
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服务合同。
七、项目监管要求
中标方需定期向区残联提交项目工作进度报告及项目台账,台账包含但不限于活动签到表、活动小结、现场图片、视频、满意度调查表等,要求记录详实、内容完整;
中标方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服务,如需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动态调整个性化服务内容,需提前向区残联康复科报备,经核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项目服务期满后,中标方需向区残联提交项目结项报告,结项报告应包含项目概述(项目简介、项目周期、项目要求、完成情况、档案管理、内外部资源配置等)、项目内容(活动形式、活动次数、活动议程、参加人员等)、项目成效(受益人数量、社会影响、媒体宣传等)等核心内容;
区残联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结项验收及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事项
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所有内容,按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30日
拟稿 | 陈徐华
审核 | 徐华庭
签发 | 何 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吴江区孤独症自助互助关爱驿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
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期限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四)项目资金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00),项目合同签订后预付5.5万项目启动资金,结项考核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尾款2.5万。
(五)项目目标
在吴江区辖区内设立1家孤独症自助互助关爱驿站,服务全区50个以上孤独症家庭,通过开展多元化自助互助服务,帮助孤独症家庭改善困境、增强康复信心,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
二、项目建设及服务要求
(一)建设要求
1.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业务资质,组织架构、管理机制、工作制度完善,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2.热心服务孤独症人群及其亲友,具备为孤独症人群及其亲友开展康复、指导、社会融合等服务、培训的良好工作基础和硬件条件。
3.有开展孤独症自助互助服务的强烈意愿,自愿在区残联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
4.配备思想品德过硬、业务素质优良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能够胜任孤独症自助互助服务相关工作。
5.拥有可容纳20人以上的培训场所,可提供培训所需设施设备,且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
6.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措施,能有效保障孤独症人群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7.可根据孤独症人群的实际需求持续创新、完善自助互助服务模式,并有能力为其他新开展自助互助服务的机构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服务对象
吴江区辖区内有服务需求的孤独症人士及其亲友。
(三)人员配备要求
关爱驿站需配备5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人员构成要求如下:
1名专职管理人员;1名以上孤独症人士或其亲友(康友),需热心公益、具有成功康复经验,具备较好的沟通交流和社会组织协调能力;3名以上具有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或资质的人员及助残服务志愿者。
(四)具体服务约束性指标
本项目服务需完成以下约束性指标,相关工作纳入项目考核:
1.关爱驿站需具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专业资质,组建符合要求的专兼职服务团队,拥有固定办公场地和设施,常态化开展孤独症康复知识、康复政策咨询工作。
2.在2026年11月底前完成以下内容:服务对象不少于50户孤独症人士家庭,为服务对象规范建立“一人一档”服务档案,确保每户孤独症家庭年度享受不少于6次帮扶服务;对有康-教-家融合支持服务需求的家庭,选派具有特教教师和孤独症康复资质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单次服务不少于1小时,服务次数不少于30次;开展孤独症儿童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不少于6次;为孤独症家庭提供家长喘息式服务不少于6次;开展孤独症人士或家长心理支持服务不少于3次(含孤独症人士及其亲友经验分享、技能传播等内容);组织孤独症人士户外社会融合活动不少于7次;开展孤独症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0%。
3.2026年12月-2027年3月做好上述服务对象的服务延续。
4.按要求规范整理活动签到表、活动小结、现场图片、视频等台账资料,做到档案齐全、可追溯。
(五)核心工作要求
1.围绕政策咨询、生活自理训练、社会融合、康复指导、心理辅导、科普宣传等核心内容开展服务,以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为工作重点,根据服务对象个体差异确定合理康复预期并组织实施;
2.制定贴合辖区孤独症人群及其亲友需求的自助互助服务计划,充分发挥孤独症人士及其亲友的主体作用,通过情感支持、经验分享、技能传授、社会活动等形式,实现“患者帮患者、患者带患者”的自助互助目标;
3.畅通与孤独症人士及其亲友的沟通联系渠道,开展常态化回访、意见接收等持续性服务,及时提供支持性帮助;
4.及时总结自助互助服务中的优秀做法、经验和成功案例,做好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孤独症群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孤独症康复服务专业资质,拥有配套的专业服务团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苏州市吴江区范围内设有康复服务机构,拥有稳定的服务团队;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整理投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包含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流程、相关服务承诺等;
4.证明机构资信、质量服务的相关证书、文件、推荐信等材料;
5.帮扶团队成员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资历证明、专业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
6.机构以往开展孤独症相关服务的成功案例、合作机构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单位需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包装,密封袋封皮需清晰写明:购买主体名称、购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
接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1: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江厍路688号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304室;
联系电话:0512-63913161。
六、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安排
开标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2:00;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江厍路688号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307室。
(二)评标流程
资格审核:购买主体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投标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无需呈报报价。
组建评标小组:从区残联抽调相关人员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综合评审: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按照本公告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评审因素,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确定中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有效机构达到三家(含三家)及以上的,得分最高且分数不低于80分者为中标单位;有效投标机构不满三家的,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将重新发布招标邀请公告。
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服务合同。
七、项目监管要求
中标方需定期向区残联提交项目工作进度报告及项目台账,台账包含但不限于活动签到表、活动小结、现场图片、视频、满意度调查表等,要求记录详实、内容完整;
中标方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服务,如需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动态调整个性化服务内容,需提前向区残联康复科报备,经核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项目服务期满后,中标方需向区残联提交项目结项报告,结项报告应包含项目概述(项目简介、项目周期、项目要求、完成情况、档案管理、内外部资源配置等)、项目内容(活动形式、活动次数、活动议程、参加人员等)、项目成效(受益人数量、社会影响、媒体宣传等)等核心内容;
区残联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结项验收及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事项
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所有内容,按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30日
拟稿 | 陈徐华
审核 | 徐华庭
签发 | 何 炜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