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江都社会组织,江都区第十届公益创投项目征集活动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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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届公益创投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持续深化社会组织品牌建设,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推动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届公益创投项目征集活动,面向全区社会组织征集优秀公益项目。
一、征集时间
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13日
二、申报主体
(一)项目征集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为在江都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包含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2024年度检查合格,且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或具有承接区级及以上公益创投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经验且项目合格。
每个社会组织限申报1个项目。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区社会组织可通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具备条件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主体申报项目,并由其指导督促项目实施。
(二)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1.三年内在区级公益创投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已立项项目终止实施的;
2.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力量针对同类人群或需求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和购买服务的;
3.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其他政府采购或创投项目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为引导社会组织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品牌建设,对以下社会组织予以加分:
1.获得“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的社会组织均分加2分;
2.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均分加0.5分;
3.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均分加0.2分,4A均分加0.4分,5A均分加0.6分。
三、项目征集范围
本届公益创投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开展:
(一)为老服务类。开展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以及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供老年认知障碍、老年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指导;根据老年人需求,设计涵盖政策宣传、健康促进、智能运用及防诈骗培训、文体活动、心理关爱、“银龄行动”培育、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等多方面的老年健康关爱服务。
(二)儿童关爱类。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动态管理、精准评估、关爱保护;围绕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疏导、犯罪预防、学业帮扶、文体娱乐活动、安全法治教育等关爱服务,服务或活动形式可以丰富多样。
(三)助残帮困类。为全区低保低边、特困人员、各类残障人士(含精神疾病)、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提供教育支持、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服务。
(四)社会组织培育服务类。为社会组织提供支持,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孵化培育、评估指导、公益项目设计研究和品牌社会组织建设、领军人才培育、行业协会商会扶持等公益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培育发展品牌社会组织。
(五)婚姻家庭服务类。开展婚姻辅导、婚俗宣传等服务,引导公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弘扬文明婚俗新风尚,助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
(六)地名文化宣传类。借助专业社会组织力量,挖掘地名文化、整理地名文化素材、普及地名知识、弘扬地名文化,增强全区居民对地名文化的认同感。
四、项目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为江都区域范围内,服务对象以本区户籍居民和常住人口为主,服务内容符合本单位业务范围,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回应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在项目实施区域乃至江都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存在相同或相似的社会需求,受益群体界定清晰,服务数据可量化、可核实。
(二)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业服务满足此类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三)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
(四)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在服务模式、技术应用、资源整合或可持续发展机制等方面具有探索性和示范性。
(五)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六)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至少应配备一名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
项目应于2026年10月中下旬实施完成,江都区民政局将对立项项目开展督导和评估。
五、申报方式
申报社会组织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一份):
(一)《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参与项目的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复印件;
(四)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附上级党组织的批复证明文件;
(五)其他自愿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社会组织年检结论、评估等级等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由登记管理机关查询核实。
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须报送,纸质版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江都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jdmzjsgb@163.com。
六、项目评选实施及扶持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将组织专家组,根据一定的评审规则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入选项目建议名单,经集体研究后,通过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立项项目,对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和能力建设支持。实施项目的社会组织应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附件: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 THE END ~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审稿:许金叶
审核:张 艳
审签:韩家新
发布:俞 阳
一、征集时间
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13日
二、申报主体
(一)项目征集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为在江都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包含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2024年度检查合格,且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或具有承接区级及以上公益创投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经验且项目合格。
每个社会组织限申报1个项目。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区社会组织可通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具备条件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主体申报项目,并由其指导督促项目实施。
(二)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1.三年内在区级公益创投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已立项项目终止实施的;
2.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力量针对同类人群或需求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和购买服务的;
3.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其他政府采购或创投项目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为引导社会组织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品牌建设,对以下社会组织予以加分:
1.获得“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的社会组织均分加2分;
2.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均分加0.5分;
3.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均分加0.2分,4A均分加0.4分,5A均分加0.6分。
三、项目征集范围
本届公益创投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开展:
(一)为老服务类。开展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以及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供老年认知障碍、老年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指导;根据老年人需求,设计涵盖政策宣传、健康促进、智能运用及防诈骗培训、文体活动、心理关爱、“银龄行动”培育、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等多方面的老年健康关爱服务。
(二)儿童关爱类。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动态管理、精准评估、关爱保护;围绕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疏导、犯罪预防、学业帮扶、文体娱乐活动、安全法治教育等关爱服务,服务或活动形式可以丰富多样。
(三)助残帮困类。为全区低保低边、特困人员、各类残障人士(含精神疾病)、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提供教育支持、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服务。
(四)社会组织培育服务类。为社会组织提供支持,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孵化培育、评估指导、公益项目设计研究和品牌社会组织建设、领军人才培育、行业协会商会扶持等公益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培育发展品牌社会组织。
(五)婚姻家庭服务类。开展婚姻辅导、婚俗宣传等服务,引导公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弘扬文明婚俗新风尚,助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
(六)地名文化宣传类。借助专业社会组织力量,挖掘地名文化、整理地名文化素材、普及地名知识、弘扬地名文化,增强全区居民对地名文化的认同感。
四、项目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为江都区域范围内,服务对象以本区户籍居民和常住人口为主,服务内容符合本单位业务范围,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回应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在项目实施区域乃至江都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存在相同或相似的社会需求,受益群体界定清晰,服务数据可量化、可核实。
(二)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业服务满足此类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三)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
(四)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在服务模式、技术应用、资源整合或可持续发展机制等方面具有探索性和示范性。
(五)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六)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至少应配备一名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
项目应于2026年10月中下旬实施完成,江都区民政局将对立项项目开展督导和评估。
五、申报方式
申报社会组织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一份):
(一)《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参与项目的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复印件;
(四)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附上级党组织的批复证明文件;
(五)其他自愿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社会组织年检结论、评估等级等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由登记管理机关查询核实。
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须报送,纸质版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江都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jdmzjsgb@163.com。
六、项目评选实施及扶持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将组织专家组,根据一定的评审规则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入选项目建议名单,经集体研究后,通过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立项项目,对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和能力建设支持。实施项目的社会组织应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附件: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 THE END ~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审稿:许金叶
审核:张 艳
审签:韩家新
发布:俞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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