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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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市杭集南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FJSZ2024090009
工程名称
 扬州市杭集南园产城融合提档升级项目
招标人名称
 扬州市杭集南园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数据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东至金湾路,南至吴州路,西至九圩路,北至横一路。
工程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11.3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102.3亩,二期面积约109亩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SFJSZ2024090009001003  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服务  公开招标  318.25  2026-05-1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3-26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05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7年07月13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3-26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3-31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备(2026) 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市杭集南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现对该项目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北至规划用地边界,西至规划用地边界,南至规划吴州路滨河绿地,东至规划兴园路。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60.65亩,总建筑面积约6.64万㎡,拟建成高端制造产业园主要用于高端医美日化、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品生产、研发、设计,同步建设雨污水管网、道路、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2.5 合同估算价(万元):318.252万元
2.6 服务范围:
(1)项目管理(协助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全过程组织协调管理、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信息、合同管理以及对外关系协调、竣工手续办理等);
(2)监理服务(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造价咨询(结算审计(内审))。
2.7 服务期:43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资金为非财政性资质,苏财购(2025)65号第二条)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拟选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4)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 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 筑工程专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 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4人。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的要求。
3.6其它要求:
3.6.1 投标人提供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6.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6.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31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 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8.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 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越;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州市杭集南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
联系人:                              联系人:张越 
电话:                                电话:*** 
传真:                                项目负责人:刘铮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1096156943@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城市建设监管中心 
联系电话:0514-87903750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1.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25分
企业综合素质:40分(其中管理体系4分,企业业绩15分,企业荣誉6分,企业工程项目获奖15分)
项目组综合素质:20分(其中项目总负责人:8分,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团队12分)
投标报价:15分
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
(25分)
服务方案基本要求
2
服务方案符合基本要求,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明 确、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思路
2
思路清晰,总体框架合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成员职责任务明确
1
组织机构完善,成员及职责设置合理恰当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
1
工作制度健全、符合项目服务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程序
1
逻辑关系明确,程序设置合理
项目管理措施
1
管理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
质量控制的措施
2
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进度控制的措施
2
进度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投资控制的措施
2
投资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
2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缺陷责任期的管理措施
1
措施合理、可行
合同管理措施
1
措施合理、可行
信息管理措施
1
措施合理、可行
其他服务工作方案
1
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对策和处理措施
3
针对本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响应的对策合理, 处理措施得当
项目合理化建议
2
建议合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扣完为止。
3、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企业综合素质
(40分)
 
管理体系
4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得4分,本项满分 4 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予认可。
企业业绩
15
1、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或造价咨询服务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3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需至少包含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三项),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注: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监理业绩需提供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证明为准。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②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材料原件扫描件,委托单位盖章的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如上述材料未能体现相关指标,应附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③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予认可,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如为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仅认可其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企业荣誉
6
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设区市)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6分。
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表彰均可计入,同一年度的表彰只计一次。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证书未发布的,以文件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企业工程项目获奖情况
15
投标人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表彰的, 有一项得 0.5 分;承担过的项目获得国级优质工程表彰的,有一项得 1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
(1)提供的省级优质工程表彰项目和国级优质工程表彰项目的数量总数不得超过20个。
(2)同一项目只计一次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证书或文件中含投标人及项目名称,提供项目服务合同或能反映投标人为参建单位之一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文件发文日期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获奖各自计算总分,以其中较高的为准。
 
项目组综合素质
(20分)
项目总负责人
8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登记有效的咨询工程师中4个及以上的,得 4分;
2、项目总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需至少包含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三项)项目总负责人的,得4分;此项满分4分;
注:
①证书需提供相应执业(职业)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证明为准。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分;
④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为非本投标企业的不予认可;
全过程工程咨询
管理团队
12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 6 分。(提供相应执业(职业)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2、总监理工程师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
3、项目监理组成员中(总监除外),同时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和一级注册造价师的,有一人得2分,满分2分;
4、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5、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注:①人员均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扫描件上传。
②总监业绩需提供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证明为准。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③总监业绩为非本投标企业的不予认可;
④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取。
注:以上人员不可为同一人兼任。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15分)
 
 
 
投标报价
 
 
15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 7 家≤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 1 个最高价和 1 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 2 个最高价和 2 个最低价)
(1)各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
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 B ;
权重系数为 K, 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取值范围为 10%、15%、20% ;
评标基准价=A×K+B×(1-K)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5分,每偏差-1%扣0.1分,每偏差+1%扣0.1分,百分率不足1%部分时用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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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话
 15150825190
邮编
 225000 E-mail
 37013874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 联系人
 张越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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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编
 225000 E-mail
 1096156943@qq.com

相关附件
评分标准.docx资审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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