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湾园区16#厂房(B座)室内地坪抬高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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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宝应县开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家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湾园区16#厂房(B座)室内地坪抬高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扬州家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应县开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东湾园区16#厂房(B座)室内地坪抬高工程的招标事宜,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东湾园区16#厂房(B座)室内地坪抬高工程;
(2)工程地点:宝应县开发区
(3)项目预算价:195.94万元;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地坪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最高投标限价)。
(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6)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
(2)获取时间: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截止2026年3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前到扬州家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苏中贸易城商业街128号)购买招标文件或发送邮件,邮箱账号:624849937@qq.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材料作为附件,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④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证;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⑦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提供公告期间内的核查截图)。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资格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其他
(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4)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5)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开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扬州家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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