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方案设计文件:30 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分项目管理机构: 3分工程业绩:1分其他评分因素:/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工程总承包报价: 6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二: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1.1方案设计文件(30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4.各专业设计说明。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 2.总平面布局(7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 3.建筑功能(8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 4.建筑造型(2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建筑风格。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 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 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 注:1、评分标准(1)以上某项内容设计优秀,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2)以上某项内容设计良好,可得该项分值的 70%-90%;(3)以上某项内容设计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 50%-70%;(4)以上某项内容设计较差,可得该项分值的 50%以下;(5)缺少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2、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类评标专家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得分不应低于4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3、方案设计文件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8分) | □方法一: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方法二: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1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采取暗标形式,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形式),共4题,每题0.5分,共2分。组织形式:开标现场由各投标人所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抽取答辩序号,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辩序号;答卷序号错误或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处理按0分计。注:(1)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如超出规定页码,则每超出1页扣0.1分。2.评分标准(除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以上某项内容评优,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2)以上某项内容评良,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3)以上某项内容评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的评分标准:(1)答辩内容详细具体、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2)答辩内容较好、较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3)答辩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4)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有其他标记的或者陈述及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5.各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2026年4月24日11:00前到达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地址:睢宁县永安路 22 号)。迟到视为放弃答辩,答辩按0分处理。6.设计文件及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拟派项目管理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0.2分,最高1分。2.施工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得1分,配备不全不得分。3.设计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1分,配备不全不得分。注:1、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资格为准。以上人员的证书等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中,否则不得分。 |
| 2.2.4(5) | 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对单位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 0.5分,最多评2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类似工程业绩指:投标人自2023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45000?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业绩工程指标的需提供施工许可证。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中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注: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3、资格条件中的业绩参与本项评分。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18(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5名。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多于3名(含),少于规定人数时则全部推荐。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重新招标。第一阶段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设计文件》得分高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设计文件》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评标结束后,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情形取消已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评审资格后,不重新补充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 定标程序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定标委员会:(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2)定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
| 5.2.1 | 定标标准 |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不分先后顺序,综合考虑):(1)投标人方案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完整、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优于不完整、不满足要求的。(2)投标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优于得分低的。(3)投标报价合理的优于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的。(4)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
| 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