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h1>平望镇莺湖村粮田发包--第三标段(44、45组)招租</h1>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19

【招标结果】<h1>平望镇莺湖村粮田发包--第三标段(44、45组)招租</h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吴江区平望镇端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挂牌中
挂牌截止时间:
2026-03-25 16:00
挂牌价
78,029.00
元/年
项目所在地:
吴江区-平望镇-端市村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微信扫一扫“苏交易” 让你交易更高效
报名参与交易或查看更多详情 >>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202603680300110
项目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3-18
挂牌终止日期
2026-03-25
出让方:
吴江区平望镇端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44组-西粮田
资产编号
320509102226514K00083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资产地点
44组
流转面积(亩)
45.42亩
农地性质
耕地
四至(东至)
四至(西至)
四至(南至)
四至(北至)
资产名称
45组粮田
资产编号
320509102226514K00123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资产地点
袁家浜
流转面积(亩)
37.22亩
农地性质
耕地
四至(东至)
四至(西至)
四至(南至)
四至(北至)
资产名称
44组-东粮田
资产编号
320509104209514K00001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资产地点
44组东
流转面积(亩)
28.83亩
农地性质
耕地
四至(东至)
四至(西至)
四至(南至)
四至(北至)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6-03-18 至 2026-03-25 9:00——11:00 , 13:30——16:00 (限工作日)
报名地点
莺湖村村委会
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经办人原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村委留存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保证金信息
交纳金额
2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6-03-26 16时30分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合同生效之日起,保证金自动转为价款或押金部分,或者原途径无息全额退回(以各地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或见特别事项说明);2. 未达成交易的,保证金账户信息确认无误的于竞价会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退还;3.成交后,出现不签署合同等违约情形时,保证金将予以赔付给利益受损方。
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与所需数相一致,则按程序以不低于交易底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超过所需数,则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一次报价
起拍价
*** 元 /年
交易时间
另行通知
交易地点
市区级交易中心
是否有优先权人

租赁期限
2年
行业要求
种植水稻、小麦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受让方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志于农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欠交村级承包租金。2.平望镇承包农田6年以上,无违反农田发包合同情况。
特别事项说明
1.未经得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的地块转包他人,不得种植除粮油作物(水稻、小麦、油菜和大豆)以外的其它作物,否则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对本人承包辖区周围的道路、电线、树木等有保管责任,不得恶意损坏。
2.上述地块面积按实计算,种植户中标后不再重新丈量;中标后种植地块及地块所属范围内有任何问题均由中标方自行处理,与出让方无关。
3.竞标人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将平台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银行虚拟账户,保证金不抵租金,招标结束后由平台自动退还;如中标人逾期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等费用,放弃中标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先交后包,受让方在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形式交清二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15606元后签订合同。
5、先交后包,受让方在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交清承租期内水资源费7元/亩/年,打水费和电费大农户自负。
6.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秸秆禁烧并机械化还田,只能使用区级配发良种,不能使用自备种或外来种,规范使用政府许可的农药化肥;上述任何一项未按要求执行,出让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按日结算。具体参考平政发〔2023〕6号文件;。
7.在承租期内,如发生自然火灾、不可控水灾、台风暴雨、水质污染等,均由受让方自理,出让方不承担经济责任,出让方做好配合协助工作,承包期结束,受让方必须保证土地和设施的可耕性和完整性。
8.上级对种粮的补助款中的良种补贴、售粮价外补贴、秸秆还田补贴、种粮补贴、粮食实际生产者补贴等归受让方(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申请补贴的,由受让方负责)。
9.上述地块如种植大豆申请补贴,则需签订补充协议,原则上租金不低于亩均的补贴金额。
10.每年接受平望镇粮食种植经营主体综合能力测评。
联系方式
看样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详情请下载附件!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江苏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