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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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6年预算管理一体化运维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谈判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6年预算管理一体化运维服务,保障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及运维。
2、预算金额:43万元。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3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4、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 3 月 5 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谈判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要求回复(邮箱:472101912@qq.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人:***,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11: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平台线上报名+上传响应文件。
2.现场按时递交了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3.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地点:邗江区红旗大街76号3楼
(五)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3月16日15:00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扬州开发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472101912@qq.com 地址:红旗大街76号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6年度预算一体化运维服务谈判采购文件-综合评分.doc
解读
1、服务内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6年预算管理一体化运维服务,保障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及运维。
2、预算金额:43万元。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3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4、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 3 月 5 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谈判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要求回复(邮箱:472101912@qq.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人:***,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11: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平台线上报名+上传响应文件。
2.现场按时递交了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3.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地点:邗江区红旗大街76号3楼
(五)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3月16日15:00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扬州开发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472101912@qq.com 地址:红旗大街76号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6年度预算一体化运维服务谈判采购文件-综合评分.doc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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