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浦口分中心)兰桥八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招标公告】(浦口分中心)兰桥八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澄清修改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兰桥八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澄清修改公告 (浦口分中心) 兰桥八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2600163-01SG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3月04日 18:40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修改为:“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者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3、详见第一章前附表3.5.1要求”,修改为“3、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2要求”,修改为“2、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要求”。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2.4.1 付款周期“(4)审计单位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后30天内,发包人付至审定价的97%”,修改为“(4)项目经结算审核单位审计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后30天内,发包人付至审定价的97%”。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有关于材料市场价格调整的规范“《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修改为“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2)226号)”。
6、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条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6272416.59元”,修改为“***.07元”。
(二)、答疑
1、问题:本次招标图纸内开关站10KV高压柜为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柜,而招标清单内描述为10KV气体绝缘环网柜,①请确定以哪个为准?②如以图纸为准,招标清单内开关站的SF6气体检测仪是否需要取消?
回复: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问题:本次招标清单内有接入册设备及工程量,没有相关图纸,请提供接入册相关图纸。
回复:相关图纸已补充,更新后的图纸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3、问题:本次招标图纸用户变内有高压进线电缆及相关附件,低压出线电缆清册数量型号,而招标清单内没有相关工程量,①用户变高压进线电缆及相关附件是否在招标范围内?②招标图纸用户变低压出线电缆清册内的数量型号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回复: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问题:本次招标清单内2#配电房变压器描述为SCB14型,其它配电房及用户变描述为SCB13型变压器,招标图纸内所有配电房变压器型号都为SCB13型,两者不一致,请确定2#配电房变压器型号以哪个为准?
回复:2#配电房变压器型号修改为SCB13型,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5、问题:本次招标图纸开关站及2#配电房内需要空调 5P 共3台,招标清单内空调为3P 2台,两者不一致,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图纸为准,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调整,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6、问题:本次招标清单内没有PFJ或TTU设备,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问题:用户变安装清单9电力电缆ZC-YJV22-8.7/15-3*70MM2与图纸中电缆型号为ZR-YJV22-8.7/15-3*120MM2,是否调整招标清单?
回复:图纸中ZR-YJV22-8.7/15-3*120MM2电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8、问题:招标清单无开关站、配电房防火门,招标图纸含开关站、配电房防火门,是否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9、问题:招标清单文件:7.1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第14项GPRS采集终端和第15项集中器为供电公司统一提供,是否不用报价?请明确!
回复: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实施过程中有调整的,后期再做调整。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 09:30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标段编号:JBFJ2600163-01SGGH
| 项目名称: | 兰桥八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3月04日 18:40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修改为:“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者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3、详见第一章前附表3.5.1要求”,修改为“3、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2要求”,修改为“2、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要求”。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2.4.1 付款周期“(4)审计单位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后30天内,发包人付至审定价的97%”,修改为“(4)项目经结算审核单位审计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后30天内,发包人付至审定价的97%”。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有关于材料市场价格调整的规范“《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修改为“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2)226号)”。
6、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条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6272416.59元”,修改为“***.07元”。
(二)、答疑
1、问题:本次招标图纸内开关站10KV高压柜为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柜,而招标清单内描述为10KV气体绝缘环网柜,①请确定以哪个为准?②如以图纸为准,招标清单内开关站的SF6气体检测仪是否需要取消?
回复: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问题:本次招标清单内有接入册设备及工程量,没有相关图纸,请提供接入册相关图纸。
回复:相关图纸已补充,更新后的图纸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3、问题:本次招标图纸用户变内有高压进线电缆及相关附件,低压出线电缆清册数量型号,而招标清单内没有相关工程量,①用户变高压进线电缆及相关附件是否在招标范围内?②招标图纸用户变低压出线电缆清册内的数量型号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回复: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问题:本次招标清单内2#配电房变压器描述为SCB14型,其它配电房及用户变描述为SCB13型变压器,招标图纸内所有配电房变压器型号都为SCB13型,两者不一致,请确定2#配电房变压器型号以哪个为准?
回复:2#配电房变压器型号修改为SCB13型,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5、问题:本次招标图纸开关站及2#配电房内需要空调 5P 共3台,招标清单内空调为3P 2台,两者不一致,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图纸为准,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调整,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6、问题:本次招标清单内没有PFJ或TTU设备,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问题:用户变安装清单9电力电缆ZC-YJV22-8.7/15-3*70MM2与图纸中电缆型号为ZR-YJV22-8.7/15-3*120MM2,是否调整招标清单?
回复:图纸中ZR-YJV22-8.7/15-3*120MM2电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8、问题:招标清单无开关站、配电房防火门,招标图纸含开关站、配电房防火门,是否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9、问题:招标清单文件:7.1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第14项GPRS采集终端和第15项集中器为供电公司统一提供,是否不用报价?请明确!
回复: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实施过程中有调整的,后期再做调整。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 09:30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
| ||||
|
| ||||
|
| ||||
|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