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和绿化养护-营春村(第二次)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和绿化养护-营春村(第二次)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办事处营春村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日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和绿化养护-营春村(第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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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和绿化养护-营春村(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日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0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和绿化养护-营春村(第二次)
2、项目编号:RJJS-202601第157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3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8、采购需求:本次服务地址为高资街道营春村;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村中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02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3
磋商文件的获取
(没有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及邮箱获取文件。
1.1现场获取文件地址:镇江新区丁卯桥路168号江南世家58幢101。
1.2邮箱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获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2672458795@qq.com并电话告知,请将“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领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写在邮件正文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签字并加盖盖章);
(4)《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原件签字并加盖盖章)。
注:1.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格式见镇江市丹徒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dtq.jsnc.gov.cn/)或公告下方附件。
注: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04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
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2026年03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高资街道办事处开标室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05
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当一致),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密封,包装物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填写签到簿。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06
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办事处营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日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办事处营春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日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2月27日
附件
拟稿人:营春村
审核人:沈晓东
审签人: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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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融媒体中心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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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和绿化养护-营春村(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日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0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和绿化养护-营春村(第二次)
2、项目编号:RJJS-202601第157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3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8、采购需求:本次服务地址为高资街道营春村;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村中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02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3
磋商文件的获取
(没有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及邮箱获取文件。
1.1现场获取文件地址:镇江新区丁卯桥路168号江南世家58幢101。
1.2邮箱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获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2672458795@qq.com并电话告知,请将“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领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写在邮件正文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签字并加盖盖章);
(4)《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原件签字并加盖盖章)。
注:1.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格式见镇江市丹徒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dtq.jsnc.gov.cn/)或公告下方附件。
注: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04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
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2026年03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高资街道办事处开标室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05
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当一致),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密封,包装物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填写签到簿。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06
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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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办事处营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日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办事处营春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日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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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营春村
审核人:沈晓东
审签人: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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