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房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房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宿迁市豫盛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房建工程监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房建工程监
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TY<2026>13 号
1.招标条件
宿迁市豫盛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的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工程已 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港 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房建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宿迁市宿豫区陆集街道,宿连航道西岸,325 省道桥上游 200m 处。
2.1.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6.48 万㎡,最大跨度约 87 米,总投资约 11473 万元。
2.1.3 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 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服务费,每两个月 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根据当期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的已计量工程价款计算得出的监理服务费 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的 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审计结束后 付至监理服务费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注:(1)监理服务费=本标段监理范围对应施工标段经审计的工程结算金额*中标监理 服务费率。
(2)每次付款前监理人需提供等额正式发票(专票),委托人方可付款。如不提供或未 能提供正式发票(专票),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房建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监理 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 质;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监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提供拟派项目总监无在 监项目承诺书。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 5 年的。
3.4 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承担 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5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监理业绩或所监理的施工项目 投资额不低于 9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监理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 至少包括成交(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服务合同及竣(交)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2)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竣(交)工验收时间、投标人名称、投 资金额、工程体量、工程内容等。规模不一致的以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
3.5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6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条件:
3.8.1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3.8.2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3 项规定的情形。
3.8.4 投标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02 月 25 日 09:00 至 2026 年 03 月 01 日 17:30;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微信手机同号),获取时须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 等。联系人仲甜甜,联系电话:15851169839。地点:宿迁市宿城区迅驰路 23 号 (天园大厦) 三楼全咨运营中心。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其 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材料,提交质疑截止时间为开 标截止日前 2 天,提交的质疑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要求如下:
5.2.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 jstyjt123@163.com,并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成功发送,逾期发送或者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2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加密的压缩包形式发送,为方便信息确认,电子压缩包名称采 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的格式,投标文件分为两个部分,技术 评审部分、商务及报价部分,技术评审部分文件名可以修改,在开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 理在招标人监督下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评审文件修改名称并统一编号后由评委进行评审。
本项目技术标(监理大纲)为暗标,投标人提交的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 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5.2.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03 月 04 日 14:30。
5.2.4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开标地点为宿迁市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三楼开评标室,在招标人监督下获取密码,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联系投标人获取电子 文件密码。
5.2.5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 截止期 3 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 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豫盛港口发展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 公司 团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陆集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迅驰路 地
街道魏胜路 76 号 23 号 (天园大厦)四 楼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邮 编:223800 邮 编:223800
9.相关部门
监督部门: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街道临港路 3 号
电话:0527-80523677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