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1.2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0-1.2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能高质量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0.8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0.8分) |
| 2.建筑装饰设计(5分) | 1.建筑装饰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0.7分) 2.建筑装饰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0.6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能高质量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0.5分) 4.附相应图纸。(0-3.2分) |
| 3.弱电设计(4分) | 1.弱电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0-0.7分) 2.弱电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0-0.6分) 3.各项设计内容是够能高质量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0.5分) 4.附相应图纸。(0-2.2分) |
| 4.暖通设计(4分) | 1.暖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0.6分) 2.暖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0.5分) 3.暖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能高质量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0.5分) 4.提供详细的设备选型参数表。(0-2.4分) |
| 5.消防设计(5分) | 1.消防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0.2分) 2.消防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0.2分) 3.消防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能高质量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0.2分) 4.附相应图纸。(0-4.4分) |
| 6.经济分析(1分) | 1.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0.3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0.3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0.2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0.2分) |
| 7.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0.2分) 2.是否提供详细的图纸。(0-1.8分) |
| 注: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设计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8分)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6%、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0.1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0-0.1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0.1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0.1分) 5.投标单位所附分项报价表中,体现详细报价。(0-1.6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篇幅扣分)。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外,投标人按下列条件配置项目管理机构: (1)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4分; (2)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名: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3分; (3)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员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3分; (4)专业技术人员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4分; (5)专业技术人员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3分; (6)造价人员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3分。 注:1.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4.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 |
| 5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一体化)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及其附属设施除外)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加盖公章(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类似合同、财务、税务、发票、项目监理部、设计业务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及其附属设施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加盖公章(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类似合同、财务、税务、发票、项目监理部、设计业务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项工程造价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及其附属设施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注明的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 1、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3、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 6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标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4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截止时市住建局网站公布的当时段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照信用等级折算相应信用得分,信用等级A级得4分,B级得3.2分,C级得2.4分,D级得1.6分,E级得0分。 备注: (1)投标截止时,市住建局网站公布的当时段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投标人信用评价数据的,信用评价得分为0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得分按照联合体各成员中最高等级折算得分计算。 |
| 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初步设计文件不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初步设计及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