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Z053地块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14

【招标公告】GZ053地块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丰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GZ053地块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GZ053地块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FJSZ2026020002
工程名称
 GZ053地块开发项目
招标人名称
 扬州丰展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数据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相别路以西,保障湖以东
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616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7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1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580平方米。同时实施内部道路、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照明以及水、电、气、通讯、地下管线等配套工程。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SFJSZ2026020002001001  GZ053地块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23224  2026-02-13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2-13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7年06月12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2-13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3-2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详见附件
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
公告信息
 
GZ053地块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053地块开发项目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备[2026]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丰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Z053地块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相别路以西,保障湖以东。
    2.1.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7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1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58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23224.2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43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01日,竣工日期:2027年06月12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地勘报告、方案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及前期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补充勘察(如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的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保修、整体移交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完成地上及地下室各专业的初步设计、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咨询工作;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桩基、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人防、通风、外立面装饰、消防、建筑智能化、钢结构、室外附属工程、景观、绿化、亮化、节能、海绵城市、标识标牌、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变配电房(仅土建)等。本次施工图设计不包含室内装修设计、室内软装设计以及室内装修涉及的弱电智能化、通风空调、酒店设备、厨房设备等室内机电二次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包含围墙、土方、场地平整、桩基、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人防、通风、外立面装饰、消防、建筑智能化、钢结构、室外附属工程、景观、绿化、亮化、节能、海绵城市、标识标牌、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变配电房(仅土建)、电梯等。本次施工不包含室内装修、室内软装以及室内装修涉及的弱电智能化、通风空调、酒店设备、厨房设备等室内机电二次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3)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查、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a协助招标人办理从工程施工至竣工移交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国土、规划、审图、质监、安监、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手续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b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如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中标后未能按时通过审图并进场施工,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c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全专业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各专业工程(方案)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及相应报建审批工作;
d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总承包施工及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验收工作(包含各项专项验收)并取得有效合格证明直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实物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办理完成竣工备案验收等手续、工程保修内的维修等工作,协助招标人查验且交付到位,负责设备设施的使用培训工作等;
e负责红线范围内地上(地下)附着物清理(如有)以及保护(含地下文物保护(如有))以及自主协调相关有权部门处置(相关费用自理);
f根据文物保护要求对古遗址场地、考古场地进行掩埋、改造;g负责现场七通一平(自行办理临水、临电、红线外临时用地等手续,并承担临时用地租地、报批等相关费用),进场施工道路的铺设等;
h负责综合考虑设计、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地下管网保护、高压防护、与周边地块施工场地交叉、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相关费用自理;i本工程项目水、电、天然气、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手续;
j专业工程深化(二次)设计、施工与专项方案论证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包干;k BIM技术咨询(如工程需要);
l 实施人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工程交付给管理单位前的所有管理和养护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成品保护(含第三方破坏、偷盗等引起的成品及半成品损失)、保洁卫生。
(4)建造最终满足使用功能需求的功能齐全、设施完备、通过综合及各专项验收、可正常使用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如未考虑到位、存在漏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且不增加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的设计业绩,100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的施工业绩。(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00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00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费用金额。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3月25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3月26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工程总承包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启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合格分为14.4分)的投标人中,只有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一)评标细则:设计文件2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二)定标标准:
(1)设计成果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①设计成果应与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任务书契合、一致;②施工图设计深度最大程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企业实力
①企业业绩
企业自2022年01月01日(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如为设计业绩,100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不超过10个)(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企业信誉
①企业自2022年01月0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优质工程奖项(如“国优”、“鲁班奖 ”、“詹天佑奖 ”、“扬子杯 ”等)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奖(如“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省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不超过5项)(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4)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现场拟定答辩题,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地点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前通知)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书面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如参加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开始时间前出席并签到,如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契合程度高的优于契合程度低的企业。
②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优秀的企业优于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差的企业。
③获得优质工程奖项多的企业优于获得优质工程奖项少的企业。
④业绩获奖多的企业优于业绩获奖少的企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丰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堡城路120号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68号旺角三楼
邮编:225000
邮编:225100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1736184375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十、备注
    备注: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3、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0514-89787280,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6、因交易系统原因,本次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以附件为准。

2026年02月13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堡城路120号 联系人
 ***
传真
  电话
 ***
邮编
 2250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68号旺角三楼 联系人
 ***
传真
  电话
 17361843750
邮编
 225100 E-mail
 

相关附件
GZ053方案报批文本.rar红线图.rar地勘报告.rar招标文件正文.pdf(YZSFJSZ2026020002001001)GZ053地块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江苏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