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6年小微ICT(主设备)业务集约化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预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6年小微ICT(主设备)业务集约化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6年小微ICT(主设备)业务集约化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6年小微ICT(主设备)业务集约化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ZYT-20260211-026
2.2 项目概况:涵盖小微ICT的1800个核心SKU产品,通过统一SKU管理,定期竞价和动态的上下架机制集中管控。
2.3 交货地点:江苏省内,按照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2.4 项目性质:货物采购,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框架金额使用完毕。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江苏省内小微ICT核心产品。
2.7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8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7条】。
2.9 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应在本省设有服务团队,服务人员不少于13人(含)。如申请人在本省尚未设有服务团队,或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申请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服务团队的设置,且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与申请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3.3.2自202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ICT系统集成类项目(含设备、材料)的销售金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含税)。
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结算单或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或单价)、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3】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公开竞价”的采购方式:
阶段一: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开展资格预审,从中择优确定3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
阶段二:公开竞价。邀请资格预审中3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竞价。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12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华荣楼3楼。
5.3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邮件获取,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清晰扫描件发至邮箱:***@189.cn
5.4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5 如需邮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9时00分】
6.2纸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华荣楼203会议室】。
6.3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裘邵清 郭昕霞 李冬 杨秀珍
电 话:***
电子邮件:***@1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6年小微ICT(主设备)业务集约化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ZYT-20260211-026
2.2 项目概况:涵盖小微ICT的1800个核心SKU产品,通过统一SKU管理,定期竞价和动态的上下架机制集中管控。
2.3 交货地点:江苏省内,按照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2.4 项目性质:货物采购,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框架金额使用完毕。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江苏省内小微ICT核心产品。
2.7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预估金额 | 交货地点 | |
| 1 | 核心产品 | 在阶段二竞价中明确 | 约1800个 | 3.19亿元(不含税) | 江苏省内,按照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8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7条】。
2.9 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应在本省设有服务团队,服务人员不少于13人(含)。如申请人在本省尚未设有服务团队,或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申请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服务团队的设置,且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与申请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3.3.2自202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ICT系统集成类项目(含设备、材料)的销售金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含税)。
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结算单或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或单价)、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3】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公开竞价”的采购方式:
阶段一: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开展资格预审,从中择优确定3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
阶段二:公开竞价。邀请资格预审中3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竞价。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12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华荣楼3楼。
5.3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邮件获取,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清晰扫描件发至邮箱:***@189.cn
5.4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5 如需邮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9时00分】
6.2纸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华荣楼203会议室】。
6.3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裘邵清 郭昕霞 李冬 杨秀珍
电 话:***
电子邮件:***@1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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