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6年度车管专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结果】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6年度车管专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6年度车管专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6年度车管专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6年度车管专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60204004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公开询比项目,主要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6年度车管专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预估规模上限,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框架合同终止。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框架预估采购规模***元人民币(含税),1681415.93元人民币(不含税)。主要采购车管专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询比文件和项目清单为准;交货期:接到甲方订单后10日内完成供货;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681415.93元(不含税),最高分项响应限价详见报价清单,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2023年1月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供应商提供的承诺书)。
2.1.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5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所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一年原厂质保函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违反上述要求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6 (1)供应商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息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累计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供应商须承诺与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须承诺对参与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自行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责任,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具备自主配送能力及安装售后服务能力,具体到货、安装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2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产品,提供承诺书。
2.3.3响应产品已具备办理条件的情形的产品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供应商承诺如本项目成交,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承诺书。
2.3.4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5 检测要求:通过采购方安排的设备接入平台的主管及开发部门的检测。完成检测时间为7个工作日,检测单位派专人于开标当日到投标现场受理各响应供应商设备,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3.5.1响应供应商必须在产品测试的同时安排测试人员到达现场,未到现场视为放弃测试;所有测试结果最终均需由测试人和厂家测试项目技术代表双方签字确认,拒绝对测试结果签字确认的厂家视为默认测试结果,不影响数据有效性。(签字人必须是授权书上授权的技术代表)。测试结果双份,响应供应商保留一份,采购方封存一份。
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3.5.2响应供应商做如下准备:
(1)按照技术规范书文档配件要求准备响应产品各2套;
(2)响应供应商送样测试需携带设备:电源插头(可直接插在接线板上)、流量卡、笔记本电脑、所有包装配件(参照硬件和功能测试要求中准备所有相关测试设备);
(3)厂家测试项目技术代表(须为授权书上授权的技术代表)进入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在指定地点等待,不得干扰测试人员,否则视为放弃样品检测权利,造成恶劣后果的将被列入采购人不良信用名单。
2.3.5.3采购人准备以下设备和测试环境:
(1)测试环境:电源插板、有线网络、网线、路由器、WIFI无线网络
(2)其他:送样签字确认书一式两份;
2.3.5.4送样测试具体内容见询比文件附件。响应供应商所有设备均必须在到达现场前完成调试处于可用状态并立即能上电联调。
2.3.5.5所有响应送样测试产品的产品名称、品牌和型号(包括后缀)必须与响应报价表中的产品名称、品牌和型号(包括后缀)完全相同,此为采购实质性要求,如不满足将予以否决响应!请响应供应商准备测试并提供测试产品、测试相关文件签字、编制响应报价时仔细核对确认!
2.3.5.6响应供应商所有设备上均需贴写有响应供应商名称、品牌、设备名称和型号(包括后缀)四个信息的不易脱落的标签。
2.3.5.7以上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测试设备中,所有设备在测试完毕后,均由采购人进行留样至采购过程结束。成交方合同签署完毕后予以退还未成交方的样品,成交方样品将留样至供货全部结束。供货期内,采购人将对每批次供货产品与样品核对是否完全一致。
注:测试参数及详细要求详见附件1产品送检测试要求,测试时间7个工作日(唱价第三天开始),测试结果作为资格审查项进行项目评审。进行测试内容如下:
(1)测试内容测试项
(2)车管专家1
(3)车管专家2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1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8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6年02月28日09时30分00秒递交至盐城市解放北路68号电信大院南楼103室。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6年度车管专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60204004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公开询比项目,主要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6年度车管专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预估规模上限,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框架合同终止。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框架预估采购规模***元人民币(含税),1681415.93元人民币(不含税)。主要采购车管专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询比文件和项目清单为准;交货期:接到甲方订单后10日内完成供货;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6年度车管专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6年度车管专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江苏省盐城市(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接到甲方订单后10日内完成供货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江苏省盐城市(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681415.93元(不含税),最高分项响应限价详见报价清单,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2023年1月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供应商提供的承诺书)。
2.1.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5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所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一年原厂质保函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违反上述要求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6 (1)供应商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息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累计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供应商须承诺与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须承诺对参与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自行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责任,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具备自主配送能力及安装售后服务能力,具体到货、安装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2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产品,提供承诺书。
2.3.3响应产品已具备办理条件的情形的产品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供应商承诺如本项目成交,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承诺书。
2.3.4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5 检测要求:通过采购方安排的设备接入平台的主管及开发部门的检测。完成检测时间为7个工作日,检测单位派专人于开标当日到投标现场受理各响应供应商设备,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3.5.1响应供应商必须在产品测试的同时安排测试人员到达现场,未到现场视为放弃测试;所有测试结果最终均需由测试人和厂家测试项目技术代表双方签字确认,拒绝对测试结果签字确认的厂家视为默认测试结果,不影响数据有效性。(签字人必须是授权书上授权的技术代表)。测试结果双份,响应供应商保留一份,采购方封存一份。
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3.5.2响应供应商做如下准备:
(1)按照技术规范书文档配件要求准备响应产品各2套;
(2)响应供应商送样测试需携带设备:电源插头(可直接插在接线板上)、流量卡、笔记本电脑、所有包装配件(参照硬件和功能测试要求中准备所有相关测试设备);
(3)厂家测试项目技术代表(须为授权书上授权的技术代表)进入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在指定地点等待,不得干扰测试人员,否则视为放弃样品检测权利,造成恶劣后果的将被列入采购人不良信用名单。
2.3.5.3采购人准备以下设备和测试环境:
(1)测试环境:电源插板、有线网络、网线、路由器、WIFI无线网络
(2)其他:送样签字确认书一式两份;
2.3.5.4送样测试具体内容见询比文件附件。响应供应商所有设备均必须在到达现场前完成调试处于可用状态并立即能上电联调。
2.3.5.5所有响应送样测试产品的产品名称、品牌和型号(包括后缀)必须与响应报价表中的产品名称、品牌和型号(包括后缀)完全相同,此为采购实质性要求,如不满足将予以否决响应!请响应供应商准备测试并提供测试产品、测试相关文件签字、编制响应报价时仔细核对确认!
2.3.5.6响应供应商所有设备上均需贴写有响应供应商名称、品牌、设备名称和型号(包括后缀)四个信息的不易脱落的标签。
2.3.5.7以上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测试设备中,所有设备在测试完毕后,均由采购人进行留样至采购过程结束。成交方合同签署完毕后予以退还未成交方的样品,成交方样品将留样至供货全部结束。供货期内,采购人将对每批次供货产品与样品核对是否完全一致。
注:测试参数及详细要求详见附件1产品送检测试要求,测试时间7个工作日(唱价第三天开始),测试结果作为资格审查项进行项目评审。进行测试内容如下:
(1)测试内容测试项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测试内容描述(硬件测试基本项) | 测试方式 |
(2)车管专家1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电源:DC9-36V宽电压;功耗:≤5W | 实测 |
| 2 | ★输出电压:+5V 500mA | 实测 |
| 3 | ★天线接口:SMA母头阻抗50欧 | 实测 |
| 4 | ★指示灯的状态:绿灯:4秒闪一次:定位工作正常,1秒闪一次:搜星中,常亮:读取内存数据中;红灯:4秒闪一次,4G通讯网络连接正常。1秒闪一次,4G网络连接中,常亮:设备未启动 | 实测 |
| 5 | ★定位监控:定位功能:通过纯北斗定位,中心可查询当前车辆的位置信息。车载终端按照设定的时间往监控中心发送位置信息;临时监控:当中心下发临时跟踪时间间隔,设备将按该时间定时回传位置信息,监控完毕将恢复会原来的时间间隔;双中心连接:可以按部标协议向不同中心服务器平台同时发送定位监控数据,可兼容部标UDP+TCP或部标TCP+TCP同时传输 | 实测 |
| 6 | ★报警功能:紧急报警:外接紧急按纽,出现紧急情况时按纽后紧急报警上传平台;超速报警:当车辆速度达到预警设定值,通过TTS提醒司机减速;当车辆速度超过限速设定值且持续时间长达设定时间,将产生超速报警,TTS小音箱提醒司机并将报警信息上发中心;停车超时报警:车辆停车时间超过停车报警的时间值,将报警信息上发中心;疲劳驾驶报警:ACC信号有效判断为驾驶,若ACC有效时间超过疲劳驾驶时间,则将报警信息上发中心;开门报警:车载在行驶中,若车门是打开状态,则将报警上传中心、可外接门磁开关;定位天线异常报警:定位天线开路或短路,将在司机操作屏上显示报警 | 实测 |
| 7 | ★语音功能:语音通话:结合外设小音箱和喊话器,终端拨打电话,双向语音听话;回拨:中心下发指令(带回拨号),终端自动回拨该号码进行通话;语音监听:中心下发监听,中心单向监听现场声音;TTS语音:需要外接TTS小音箱,将中心下发文字信息或报警提示语音播出,提醒司机 | 实测 |
| 8 | ★设备维护:本地升级:可通过RS232串口、U盘进行设备升级或配置导入;短信配置:通过发短信,远程修改设备配置;远程升级:中心远程下发指令实现远程程序升级或参数修改 | 实测 |
| 9 | ★与盐城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及中国电信车管专家平台对接能力 | 实测 |
(3)车管专家2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终端主机应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卫星定位模块、车辆状态采集模块、无线通信传输模块、实时时钟、运动姿态传感器模块、后备电源等 | 实测 |
| 2 | ★接口 ACC(输入):1路; 紧急按钮(输入):1路; 断油断电(输出):串口:1路232。 | 实测 |
| 3 | ★电源要求 电压范围:9-36VDC; 工作电流:小于80mA@12V; 后备电池:提供后备电池供电,电池充满后,保证产品断电情况下不低于10分钟。 | 实测 |
| 4 | ★主机尺寸不超过11cmx9cmx3cm | 实测 |
| 5 | ★主机包含定位指示灯,网络指示灯。网络指示灯显示为红色,灯灭表示未收到4G信号/未插卡,灯亮表示4G接收信号正常,灯闪烁表示联网上线中。定位指示灯显示为黄色,灯灭表示定位休眠/未工作,灯亮表示定位信号搜索中,灯闪烁表示天线已定位 | 实测 |
| 6 | ★主机外壳应为铝合金材质,应符合无毒害、无放射性的要求 | 实测 |
| 7 | ★嵌入式软件功能 (1)实时跟踪 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设定定位的位置上传时间(2秒~65000秒),产品自动实时上传位置信息(时间,经纬度,速度,方向,定位状态信息)。 (2)自动轨迹和数据存储 当网络通信连接不上时,终端自动按照用户设定的时间存储北斗定位历史数据,当网络连通后自动回传。 (3)里程设置 支持设置初始里程值。 (4)状态(版本)查询 A、应急报警:当用户遇到紧急情况(如:遇劫、需要救助等紧急情况)按下按钮,终端立即上报中心。 B、停车超长报警:用户可以设定最长停车时间,当产品超过预定时间停车时,产品立即上报中心。 C、超速报警:用户可以设定最大车速,当产品超过预定速度并且持续10秒钟以上行使,产品立即上报中心。 (5)远程维护功能 可通过短信可以设置和查询产品运行状态和网络参数(中心IP,ID);可通过平台远程查询产品信息(产品型号;软件版本号);可通过远程升级软件应用程序。 (6)电子围栏 在电子地图上设定车辆所去目的地的一个点(厂家、油库等),当车辆到达和离开时,车载终端会自动向调度返回信息(最多可以设置至少200个围栏)。 (7)区域线路功能 当设置区域或线路之后,车辆进入或离开时,产品会自动向平台发送信息。区域和线路还具备限速功能。 (8)连接外设功能 具备232串口,可对接串口设备。 | 实测 |
| 8 | ★与盐城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及中国电信车管专家平台对接能力 | 实测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1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8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6年02月28日09时30分00秒递交至盐城市解放北路68号电信大院南楼103室。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盐城市解放中路2号 | 地 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
| 邮 编: | 224000 | 邮 编: | 210000 |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wu11355841@163.com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
| | | 账 号: | 12590267491010800016732 |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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