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葛塘污水厂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招标公告标段编码:NJQT2600128-01QFGH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2-10

【招标公告】葛塘污水厂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招标公告标段编码:NJQT2600128-01QFGH: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江北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葛塘污水厂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葛塘污水厂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QT2600128-01QF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葛塘污水厂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已由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项目审批文号:BYY2025江北水务-葛塘污水处理厂01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江北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北新区葛塘污水处理厂 2.2招标范围:2026-2027年度葛塘污水厂污泥的接收、装载、运输、处置工作。处置规模含水率约60%的污泥35吨/日。 2.3计划工期:653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8,227,800.00元 2.5工程规模:处置规模含水率约60%的污泥35吨/日。 2.6 工程类型: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市政污泥处置能力,须持有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及竣工验收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污泥处置方式必须为干化焚烧、电厂掺烧、垃圾掺烧或掺烧制水泥等焚烧处置方式,严禁焚烧制砖、堆肥处理、土壤改良、养殖等处置方式。 ②投标人须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核准的固废类代码含有“462-001-S90”,并且对应核准处置能力不低于20000吨/年(提供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核准能力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核准能力需和固废代码对应)。 ③投标人须具有污泥运输能力,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相关运输资质的,可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委托协议,转运过程需合法合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④投标人的污泥处置点所在地如在南京市外的,须提供在“南京市水务局‘污水管理’的‘污泥监管’”平台登记信息(提供网页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尚未在该平台登记的,根据宁水办[2024]47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要求“市政污泥需移送至市外处理处置的,投标人应当提前向属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相应环评报告、验收和批复等材料,由属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商接收地主管部门同意。”请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备注:如果投标人非处置单位,但采用的处置方式为焚烧发电的,可提供电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期限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间,并承诺中标后签订三方(招标人、投标人、发电厂)协议(提供授权书及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中关于处置点相关的证明材料以电厂主体提供即可,所有截图证明材料均需体现主体单位名称。 (3)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3-1009:3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50.00 分   (2)技术标:35.00 分 (3)商务标:15.00 分 (4)其他:0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自行提供报价打分算法,如下,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其中K=97%,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2分,每高1%的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3.3(2) 技术标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车辆配置   (0~6.00)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处置规模、运距等因素,合理安排项目所需的污泥运输专用车辆,提供项目车辆配置方案, 包括专用车辆配置计划、车辆配置方式、车辆数量、吨位、预算资金等。根据车辆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稳定性、完整性以及与本项目的匹配程度进行打分。   (优=6.00;良=5.00;中=4.00;差=3.00;无=0) 6.00 污泥运输   (0~6.00)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污泥接收、装载、运输全流程的整体运输实施方案,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调度管理等。根据响应情况,对投标人方案进行横向比较。   (优=6.00;良=5.00;中=4.00;差=3.00;无=0) 6.00 污泥处置   (0~6.00) 投标人需根据项目要求以及南京市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提供污泥处置工艺方案,污泥处置工艺可靠、先进、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投标人采用的污泥处置工艺的成熟度和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   (优=6.00;良=5.00;中=4.00;差=3.00;无=0) 6.00 突发应急预案   (0~6.00) 投标人在遇到突发事件的应急事预案应包含对污泥的运输过程、存放过程及自然灾害等可以遇见的突发状况应急预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综合打分。   (优=6.00;良=5.00;中=4.00;差=3.00;无=0) 6.00 运营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   (0~6.00) 包括办公场所设置,运营机构的组成、机构职责、管理架构,拟安排的一般人员及专业人员数量、各人员职责等。组织架构完善,人员职责明确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优=6.00;良=5.00;中=4.00;差=3.00;无=0) 6.00 项目响应与路径规划   (0~5.00) 投标人根据自身污泥处置点的位置,提供具体的运输路径规划方案,包含运输距离、运输工具配置、运输效率保障等。根据处置点和污水厂的运输距离就近性,方案适配性、路线规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   (优=5.00;良=3.00;中=2.00;差=1.00;无=0) 5.0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3.3(3) 商务标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人业绩   (0~10.00)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污泥处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污泥处置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每份合同项下任意一份结算发票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00 污泥处置点及方式配置情况   (0~2.00) 除资格审查中提供的处置点外,额外配置在江苏省内的焚烧方式的自有或者第三方合作的备用污泥处置点得2分,其中堆肥、土壤改良、养殖、焚烧制砖处置方式不得分。(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的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模块备案截图,截图体现主体单位名称。如为委托第三方单位处置,须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00 企业处置能力   (0~3.00) 投标人自有污泥处置点在江苏省固废处置平台确定的对应本项目污泥代码“462-001-S90”的核准处置能力。污泥处置能力≥5万吨/年的得3分;3万吨/年≤污泥处置能力<5万吨/年得2分;2万吨/年≤污泥处置能力<3万吨/年,得1分。   注: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体现主体单位名称,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 2.3.3(4) 其他评分标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本项目国企采购自行监管(电话:1825189673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江北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旺鑫路397号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智达路6号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招标采购监督部门及电话:国企采购自行监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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