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h1>位于昆山市开发区前进东路488号1#综合办公楼601室资产公开招租</h1>
【招标结果】<h1>位于昆山市开发区前进东路488号1#综合办公楼601室资产公开招租</h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严格科创发展(昆山)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位于昆山市开发区前进东路488号1#综合办公楼601室资产公开招租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挂牌中
挂牌截止时间:
2026-02-28 16:00
挂牌价
25,572.00
元/年
项目所在地:
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昆山)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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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位于昆山市开发区前进东路 488 号1#综合办公楼601室资产公开招租
挂牌起始日
2026-02-09
项目编号
SCJR20260283
挂牌终止日
2026-02-28
委托方
严格科创发展(昆山)有限公司
看样联系人
王先生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办会议通过
联系人电话
13306260888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昆山)有限公司
所在楼层
6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出租面积(m²)
81.96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不带装修
租期
3年
配套、环境、交通等
以现场现状为准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否
其他披露事项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 元/年
租金支付要求
每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无
免租期
无
租金以外费用
使用用途及要求
办公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产交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2、经委托方同意后允许装修改造;
3、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房屋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对房屋内物品有处置权;5、相关装修行为应满足《建筑法》《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昆山开发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
(1)场所建筑面积大于 300 平方米(含本数)的房屋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昆山消防救援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场所,进行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或者变更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等事项的,应重新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租赁面积大于300平且装修金额大于30万元,房屋装修时应办理图审合格证、施工许可证、质安监备案。
(3)租赁面积小于300平或装修金额小于30万元,房屋装修时应向昆山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小型工程备案。
(4)租赁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装修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的维修及改造应由昆山市图审中心进行施工图审查。建筑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特殊建设工程除外),依法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技术核查的,由建设单位在昆山市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5)不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装修,禁止拆改房屋的基础、墙、柱、主梁及屋架等主要承重构件,或者超过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
(6)不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装修,涉及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的,房屋所有权人、管理单位或者房屋使用人应当在施工前向昆山市数据局申请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
6、招租成交后租金及押金支付须由成交人账号支付,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交易信息
报名保证金
5000元
履约保证金
6393元
保证金交纳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1)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056013000477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2)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019018800005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一次性退还。
保证金扣除情形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
1、如出现“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竞买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情形,产交中心有权从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最低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视出租方提出的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线下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五楼507室办理报名手续,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线上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实名认证小程序,线上提交报名材料。
3、办理报名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
● 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账户信息等。
● 自然人:身份证、账户信息(银行卡)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产交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报价和租金挂牌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承租价格。
协议报价期设置为2个工作日,若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限内未出价,本项目以租金挂牌底价成交。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电子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和承租价格。
起拍价:租金挂牌底价
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
延时阶段时长:5分钟
加价幅度:500元/年
点击查看《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由交易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意向承租方获得交易资格后,请准时参与竞拍,成交当日发布成交公示。由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成交的项目,出租方应及时向交易中心反馈成交结果,交易中心于收到成交文件后次一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交易中心组织成交的,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交易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成交确认文件。
3、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中心必要服务费,其余用于弥补出租方必要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其他情形,给出租方或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的;
(4)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5)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招租竞拍,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
服务费事项
一、产交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按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招租项目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收费标准承担双方应付服务费)。
二、由第三方机构实施择优遴选的,产交中心根据与出租方、第三方机构的合同约定收取交易服务费。第三方机构收取的相关服务费,与产交中心无涉。详情请下载附件!
挂牌截止时间:
2026-02-28 16:00
挂牌价
25,572.00
元/年
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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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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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位于昆山市开发区前进东路 488 号1#综合办公楼601室资产公开招租
挂牌起始日
2026-02-09
项目编号
SCJR20260283
挂牌终止日
2026-02-28
委托方
严格科创发展(昆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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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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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资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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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出租面积(m²)
81.96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不带装修
租期
3年
配套、环境、交通等
以现场现状为准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否
其他披露事项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 元/年
租金支付要求
每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无
免租期
无
租金以外费用
使用用途及要求
办公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产交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2、经委托方同意后允许装修改造;
3、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房屋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对房屋内物品有处置权;5、相关装修行为应满足《建筑法》《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昆山开发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
(1)场所建筑面积大于 300 平方米(含本数)的房屋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昆山消防救援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场所,进行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或者变更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等事项的,应重新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租赁面积大于300平且装修金额大于30万元,房屋装修时应办理图审合格证、施工许可证、质安监备案。
(3)租赁面积小于300平或装修金额小于30万元,房屋装修时应向昆山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小型工程备案。
(4)租赁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装修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的维修及改造应由昆山市图审中心进行施工图审查。建筑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特殊建设工程除外),依法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技术核查的,由建设单位在昆山市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5)不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装修,禁止拆改房屋的基础、墙、柱、主梁及屋架等主要承重构件,或者超过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
(6)不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装修,涉及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的,房屋所有权人、管理单位或者房屋使用人应当在施工前向昆山市数据局申请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
6、招租成交后租金及押金支付须由成交人账号支付,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交易信息
报名保证金
5000元
履约保证金
6393元
保证金交纳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1)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056013000477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2)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019018800005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一次性退还。
保证金扣除情形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
1、如出现“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竞买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情形,产交中心有权从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最低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视出租方提出的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线下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五楼507室办理报名手续,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线上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实名认证小程序,线上提交报名材料。
3、办理报名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
● 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账户信息等。
● 自然人:身份证、账户信息(银行卡)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产交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报价和租金挂牌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承租价格。
协议报价期设置为2个工作日,若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限内未出价,本项目以租金挂牌底价成交。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电子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和承租价格。
起拍价:租金挂牌底价
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
延时阶段时长:5分钟
加价幅度: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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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由交易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意向承租方获得交易资格后,请准时参与竞拍,成交当日发布成交公示。由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成交的项目,出租方应及时向交易中心反馈成交结果,交易中心于收到成交文件后次一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交易中心组织成交的,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交易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成交确认文件。
3、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中心必要服务费,其余用于弥补出租方必要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其他情形,给出租方或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的;
(4)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5)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招租竞拍,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
服务费事项
一、产交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按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招租项目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收费标准承担双方应付服务费)。
二、由第三方机构实施择优遴选的,产交中心根据与出租方、第三方机构的合同约定收取交易服务费。第三方机构收取的相关服务费,与产交中心无涉。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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