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光伏合作招商公告
【招标公告】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光伏合作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光伏合作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光伏合作项目招商公告本项目为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安环中心”)光伏合作招商项目,招商对象为安环中心屋顶及停车场区域。主要招商方向为光伏发电、光伏车棚建设、停车场及充电桩运营等。特邀请有意向的客户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环中心位于徐圩新区港前大道以东,苏海路以南。为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缓解安环中心运营压力,降低能源费用总体水平,拟在安环中心屋顶及停车场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二、合作形式
本项目并网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方负责项目的立项、投资、设计、施工建设、交工验收、运营、维修维护等一切工作。招商方负责电力消纳,余电上网,全过程零投入,仅配合必要的施工手续办理。
光伏装机容量:约1MW。
合作期限:20年。
竞价标准:本次招商采用年综合收益方式,采用最高价法确定合作方。年综合收益为固定租金、光伏收益、办公房租累加之和,其中:
1.固定租金
指合作方因使用办公楼屋顶及停车场场地,按约定标准向招商方支付的年度租赁费用。包括外部停车场车位租金、屋顶及车棚光伏租金两部分(外部停车场及光伏敷设区域见任务书示意图)。固定租金合计最低限价为5万元。
2.光伏收益
指光伏电站投运后,通过自发自用方式减少市电购电支出所形成的收益。光伏收益计算方式为:
光伏收益=(安环中心平均购电电价-光伏发电报价)×年消纳电量。
其中:安环中心平均电价为0.76元/kwh,年消纳电量为800000kwh(暂定,仅用于计算收益,中标后按实结算)。
3.办公房租
指合作方另行租赁安环中心办公用房形成的租赁收益,租赁面积为118平方米,最低租赁期限为1年。
其中:房租单价为25元/平方米/月(仅含房租,不含物业、水电等其他费用)。
三、资格条件
1.合作方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合作方业绩要求:合作方自2024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2项1MW以上的光伏合作项目(包含光伏车棚相关内容实施)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补充提供加盖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合作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四、招商文件获取
4.1招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6 年 2 月 5 日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
4.2 招商文件获取方式:合作方登录“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zb.lygshjd.com/#/index/home”)获取,获取招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合作方应在招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商文件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合作方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4.4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1 日 15:30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合作方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固定租金报价不低于5万元,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最高价法。
7. 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为: 2 万元,合作方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合作方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合作方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合作方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保证金的,招商方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取消其谈判资格。
8. 本次招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项目概况
安环中心位于徐圩新区港前大道以东,苏海路以南。为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缓解安环中心运营压力,降低能源费用总体水平,拟在安环中心屋顶及停车场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二、合作形式
本项目并网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方负责项目的立项、投资、设计、施工建设、交工验收、运营、维修维护等一切工作。招商方负责电力消纳,余电上网,全过程零投入,仅配合必要的施工手续办理。
光伏装机容量:约1MW。
合作期限:20年。
竞价标准:本次招商采用年综合收益方式,采用最高价法确定合作方。年综合收益为固定租金、光伏收益、办公房租累加之和,其中:
1.固定租金
指合作方因使用办公楼屋顶及停车场场地,按约定标准向招商方支付的年度租赁费用。包括外部停车场车位租金、屋顶及车棚光伏租金两部分(外部停车场及光伏敷设区域见任务书示意图)。固定租金合计最低限价为5万元。
2.光伏收益
指光伏电站投运后,通过自发自用方式减少市电购电支出所形成的收益。光伏收益计算方式为:
光伏收益=(安环中心平均购电电价-光伏发电报价)×年消纳电量。
其中:安环中心平均电价为0.76元/kwh,年消纳电量为800000kwh(暂定,仅用于计算收益,中标后按实结算)。
3.办公房租
指合作方另行租赁安环中心办公用房形成的租赁收益,租赁面积为118平方米,最低租赁期限为1年。
其中:房租单价为25元/平方米/月(仅含房租,不含物业、水电等其他费用)。
三、资格条件
1.合作方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合作方业绩要求:合作方自2024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2项1MW以上的光伏合作项目(包含光伏车棚相关内容实施)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补充提供加盖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合作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四、招商文件获取
4.1招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6 年 2 月 5 日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
4.2 招商文件获取方式:合作方登录“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zb.lygshjd.com/#/index/home”)获取,获取招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合作方应在招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商文件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合作方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4.4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1 日 15:30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合作方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固定租金报价不低于5万元,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最高价法。
7. 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为: 2 万元,合作方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合作方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合作方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合作方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保证金的,招商方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取消其谈判资格。
8. 本次招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 购 人: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安全环保管理中心406室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电子邮箱:chenjin@lygshjd.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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