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孙灶农副产品仓储用房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孙灶农副产品仓储用房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阜宁县郭墅镇孙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盐城益之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孙灶农副产品仓储用房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孙灶农副产品仓储用房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郭墅镇孙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郭墅镇孙灶村境内;
2.2工程规模:孙灶农副产品仓储用房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郭墅镇境内郭灶线东侧孙张公路北侧,占地面积约1928平方米,拟新建1幢二层排架结构仓储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159平方米,其中地上仓库及办公用房约 1777 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约382平方米,最大单跨7.5米,工程檐高为13.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安装工程及配套围墙、道路、雨污水管道、路灯、监控等设施。
2.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孙灶农副产品仓储用房项目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4、监理服务期: 实际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同步。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乙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1.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5.1.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9日,8:30至17:00(节假日正常)。
4.2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电话:15051075303(微信同步);纸质标书工本费200元。获取文件时提供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文件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6年2月25日15时 0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阜宁县郭墅镇孙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2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招标最高控制价 :6万元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付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监理缺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监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投标人类似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郭墅镇孙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益之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阜宁县郭墅镇孙灶村 地 址: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38号楼203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2026年2月3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孙灶农副产品仓储用房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郭墅镇孙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郭墅镇孙灶村境内;
2.2工程规模:孙灶农副产品仓储用房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郭墅镇境内郭灶线东侧孙张公路北侧,占地面积约1928平方米,拟新建1幢二层排架结构仓储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159平方米,其中地上仓库及办公用房约 1777 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约382平方米,最大单跨7.5米,工程檐高为13.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安装工程及配套围墙、道路、雨污水管道、路灯、监控等设施。
2.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孙灶农副产品仓储用房项目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4、监理服务期: 实际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同步。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乙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1.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5.1.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9日,8:30至17:00(节假日正常)。
4.2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电话:15051075303(微信同步);纸质标书工本费200元。获取文件时提供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文件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6年2月25日15时 0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阜宁县郭墅镇孙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2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招标最高控制价 :6万元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付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监理缺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监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投标人类似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郭墅镇孙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益之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阜宁县郭墅镇孙灶村 地 址: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38号楼203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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