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浦口交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光伏组件采购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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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5浦口交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光伏组件采购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浦口交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光伏组件采购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FGS-2026012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浦口交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光伏组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南京 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利用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屋顶及新建停车棚场地约7000平方米, 交流侧容量1440kW,购置光伏板约1551块。南京市雨山广场商业综合体屋顶约700 平方米,交流侧容量180KW,购置光伏板约274块。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 式,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120万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浦口交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光伏组件采购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浦口交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光伏组件采购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母、子公司或两 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具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 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 月1日后)投标人具有单晶硅光伏组件1.3MW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 弄虚作假;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 和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 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投标人没有违 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 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⑤投 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提供加盖投 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 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 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查询 结果为准,有其一即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产品及原材料组合必须通过产品认证【如:TUV或CGC或 PCCC或CQC等】扫描件; 7、本项目接受同一品牌光伏组件不同制造商参加投标, 不同制造商使用同一品牌光伏组件参加投标的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1)本项目接受同一品牌光伏组件不同授权代理商 参加投标,不同代理商使用同一品牌光伏组件参加投标的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该品牌商标 注册公司投标授权证明;有授权的代理商可以使用该品牌母公司的该品牌的业绩、 认证、财务报告作为投标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光伏组件的制造商和 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如存在同一品牌光伏组件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的情形,制造商优先于代理商。 8、投标人为投标品牌子公司制造商的并且获得 该品牌母公司制造商授权和承诺后可以使用该品牌母公司的该品牌的业绩、认证、 财务报告作为投标文件。 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5年 06 月至2025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 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 码)。 10、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PDF格式)形式发送至代理机 构邮箱(antonhan@126.com)。2)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 介绍信(需留联系方式)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 500元 /份,售后不退。(线下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付款证明材料)3)收款信息:公司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0006620010141027588开户银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1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1日 09 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建设路9号城西路换乘枢纽B座10层1024会议室 七、其他 1. 最高限价:11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招 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将被否决。 2.工期:15天。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5个工作日。 4..发布公告媒介:“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https://jszbcg.com/#/newindex);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 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 到现场参与本项 目报价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报价响应活动,若上述材料未携带或携 带不齐全,招标人有权拒收本次响应文件。 6.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 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 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 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 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 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浦口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珠江镇凤凰大街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antonha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顺旨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穴璎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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