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标段二)生产区域、输煤区域保洁及煤场综合用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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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徐州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清筒与区域及煤场综合保洁等用工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标段二)生产区域、输煤区域保洁及煤场综合用工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筒与区域保洁及煤场综合等用工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清筒与区域及煤场综合保洁等用工
2.2项目编号:
B3200001805067586001002(标段一)清筒清车底灰库及污泥泵房用工项目
B3200001805067586001003(标段二)生产区域、输煤区域保洁及煤场综合用工项目
2.3招标范围、内容及要求:
清筒与区域保洁及煤场综合等用工项目:
一标段承包合同期内规定的落煤筒及设备清理、火车来煤清车底,加尿素及污泥泵房、灰库用工。
二标段承包合同期内的生产区域保洁、输煤区域保洁、煤场周边卫生等综合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项目地点: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内
质量标准:详见技术协议。
工期要求:一标段:一年;二标段:一年。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与评标,可同时中标二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当按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承担本投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有1项劳务用工相关工作承包项目业绩不低于1家,且质量良好。须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招标单位及上级公司联合惩戒供应商名单(惩戒期内)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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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13126780997
邮 箱:wenzh@cne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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