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征集文件
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20682-2026-01-0158
征集人名称: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1月20日
目 录
第一章 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1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6第三章 采购需求2626第四章 框架协议文本3636第五章 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444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4545
第一章 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
受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320682-2026-01-0158 )进行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项目概况
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如e采购”自行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6年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320682-2026-01-0158
2.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按优惠率报价(基本信息费不参与优惠)。
5.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6.采购需求: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招商合作渠道,渠道分布情况是上海1家,苏州1家,杭州1家,详见征集文件,请仔细研究。
7.框架协议期限:自本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体户无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个体户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个体户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框架协议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地点:如e采购。
3.方式:凡有意参与谈判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如e采购,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答疑、变更公告等采购资料均在以上网站公布,供应商自行关注并下载。
四、框架协议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前一楼(南门东侧)政府采购招投标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 框架协议采购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长江镇
项目经办人姓名:
***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前一楼
项目经办人姓名:
***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征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征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本征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以下简称“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参加采购活动的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活动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采购文件制作费用300元,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收取。
4.3采购代理服务费
4.3.1采购代理服务费(含评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人民币陆仟元收取(¥7200),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共同承担,入围供应商均摊此费用。入围供应商在领取入围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4.3.2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账户号码:32001647264059668888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城中支行
5.征集文件的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征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征集文件
6.征集文件构成
6.1征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征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框架协议文本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征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任何要求对征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十日前按征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7.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征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征集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征集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如皋市如e采购平台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征集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有关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将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响应文件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8.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4.1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每一部分单独装订和密封。
8.4.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注明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等字样。
8.4.3封口处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8.5 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响应文件中,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9.响应文件编制
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的格式以本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为准。
10.响应产品明细表
10.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响应报价表。
10.2供应商在响应产品明细表中所填报产品的规格型号原则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
10.3供应商每个分包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
11.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11.1供应商需对征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供应商响应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
11.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2.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后90天。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而予以拒绝。
13.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
13.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参加采购活动,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文件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供应商应当在框架协议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应当拒收。
14.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15.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5.2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6.响应文件的拒收
16.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与评审
17.响应文件的开启
17.1采购人将在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文件。
17.2响应文件开启仪式由采购人组织。
17.3供应商如果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规定书面提出,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8.评审小组
18.1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项目评审。
18.2评审小组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18.3评审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入围供应商。
19.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19.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向入围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小组成员、采购人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9.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19.3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20.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0.4接到评审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21.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21.1.2符合性审查:依据征集活动的规定,由评审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将现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1.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征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与征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征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征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框架协议中征集人的权利或入围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审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审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文件。
21.4评审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1.5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开启及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答复相关信息,并与采购人及评审小组联系。
22.无效响应条款和采购活动终止条款
22.1无效响应条款
22.1.1供应商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
22.1.2供应商同一分包用一个以上产品进行响应的。
22.1.3制造商授权超过一家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
22.1.4供应商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2.1.5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22.1.6不符合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2.1.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2.1.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1.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
22.1.10响应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加盖签章。
22.1.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2.1.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2.1.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2.1.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22.2采购活动终止条款
22.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22.2.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3评审小组认定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六、入围
25.确定入围供应商
25.1入围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
25.2采购人将在如皋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5.3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25.3.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5.3.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5.3.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25.3.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25.3.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25.3.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25.4入围供应商在1年内应当以不高于框架协议要求的服务价格向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提供服务。
26.询问、质疑
26.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6.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详见第26.9条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的质疑函原件。
26.6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征集文件第一章。
26.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6.7.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6.7.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6.7.3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6.7.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26.9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27.入围通知书
27.1入围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
27.2入围通知书将是框架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签订框架协议
28.签订框架协议
28.l采购人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入围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签订框架协议的,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法律责任。
28.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
28.3签订框架协议后,入围供应商不得将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入围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人损失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委托代理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其他
29.1采购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产生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征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征集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响应偏离承诺函》和《技术响应偏离承诺函》上明示。
一、项目简介
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3家供应商。
二、服务内容
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招商合作渠道,渠道分布情况是上海1家,苏州1家,杭州1家,详见征集文件,请仔细研究。
三、服务标准
(一)提供信息,安排考察
1. 根据采购人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为采购人提供产业招商及相关经贸活动提供组织、策划、实施、邀约等专业服务工作。工作目标为甲方提供投资项目信息、到企业拜访考察等。
2.供应商提供的招商信息主要以先进材料、高端装备、智能终端等制造业产业以及临港型产业为主,符合长江镇产业规划与定位、投资门槛和环保要求的企业(有产业转移需求、技术成果转化量产需求、企业扩产需求的企业)投资信息,促成赴企业考察或企业来如进行商务考察,并及时反馈考察信息给甲方。
3. 合同期内,响应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前述项目信息不少于65条。
(二)协助组织招商推介活动
1. 根据采购人需求,协助采购人举办相关招商推介活动。
2. 协助采购人举办招商推介活动,由双方就服务事项、服务费用另行签约确定。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和服务地点
框架协议的期限: 从本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服务地点:如皋市
五、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一年一结。成交人开具相应金额正式发票,采购人在当年农历年底前支付相应款项。
六、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
1.1报价应包含服务期内所有的材料、人工、机械、运输、设计费、税费、措施费、安全费、采购代理服务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1.2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最终结算金额=实际完成的任务量×<单价×(1-优惠率)>。(基本信息费不参与优惠)
1.3响应供应商应对征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征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单价中。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入围供应商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
2.入围服务要求
2.1供应商响应的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
2.2在框架协议期内,供应商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每个季度可对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入围产品。升级换代的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应高于原入围产品。入围产品在协议期内停产的,在框架协议供货系统对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升级换代及申请下架的,应从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内报征集人审核实施。
2.3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填报服务信息,执行框架协议,所填报服务信息应与响应文件服务信息一致。
3.框架协议期间的价格确定
3.1框架协议期间,入围服务价格为合同授予阶段最高限价,不得上调。
3.2框架协议采购应当订立固定价格合同,在履约期间不得变更单价。
3.3在其他优惠条件方面,入围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实行差别待遇。零售客户等享受的优惠条件,采购人必须同等享受。
3.4供应商应按照技术参数响应表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在技术响应偏离表及商务响应偏离表填报。
4.入围供应商商务要求
4.1保证本次框架协议服务入围价是真实的,可考量的,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4.2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3保证本项目采购人优先享受各项服务。
4.4针对本项目成立服务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联络工作。
4.5建立采购人投诉及处理台帐,记录投诉内容及协调处理方法,有效督促严格履约。
4.6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采购人遇到的问题。
4.7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通过江苏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执行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合同。
4.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4.9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服务承诺。
4.10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框架协议管理相关规定,主动配合采购人和各级财政部门的管理,按照相关的要求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并应做好信息维护、履约管理等工作。
4.11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符合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和承诺书承诺方可验收。
5.框架协议合同授予
5.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依据入围服务价格、质量、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情况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5.3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授予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限额标准为100万元以下),如单个合同金额超过限额,应单列计划,另行采购。
5.4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5采购人原则上不得采购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以外的产品。如框架协议范围内产品确实无法满足采购人的工作需要,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采购。
5.6对于框架协议入围服务,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服务,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并发布单笔成交结果公告。
6.履约管理要求
6.1管理形式
征集人通过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售后服务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将在框架协议系统公布。
6.2管理标准
在监管检查中,如发现以下情形,视为不合格行为。征集人在核实情况后将对相关责任供应商予以处理:
6.2.1入围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响应承诺和框架协议规定。
6.2.2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承诺服务或提供售后服务。
6.2.3具体项目成交价高于其入围价格或服务承诺。
6.2.4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采购单位正常采购活动。
6.2.5满意度调查中采购人反馈不满意,经核实确系供应商责任。
6.2.6无正当理由放弃入围资格或退出框架协议。
6.2.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3管理措施
对履约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行为,按以下措施处理:
6.3.1整改
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系统中存在不合格行为,征集人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限定时间完成整改。被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的供应商,视作差评,记录在案。
6.3.2暂停交易资格
对拒不接受征集人约谈,或者规定时间未按《责令整改通知书》完成整改的供应商,暂停其框架协议交易资格三个月,并在框架协议系统公示。
6.3.3终止交易资格
供应商在被发现存在恶意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或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两次被开具《责令整改通知单》,解除当期框架协议,同时报请财政部门,列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6.3.4入围供应商的管理
征集人和财政部门有权组织专家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印刷设备按照其响应文件中的设备清单进行现场核对。如发现入围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入围资格,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第四章 框架协议文本
框架协议文本
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20682-2026-01-0158
甲方:(征集人)
乙方:(入围供应商)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文本。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需求
1.2 服务最高限制单价:见征集文件
1.3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1.4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由甲方指定
二、第一阶段入围产品的相关信息
2.1 入围服务详细技术规格:见响应文件
2.2 服务标准:见响应文件
2.3 服务协议价格:优惠率 %(基本信息费不参与优惠)
三、入围服务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框架协议期内,不对入围服务进行升级换代。
四、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五、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由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框架协议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壹年。
七、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7.1 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入围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一)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宣传服务严重质量问题的;
(二)违反廉政要求的;
(三)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
(四)拒绝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的;
(五)故意拖延,或者拒不履行合同的;
(六)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七)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或不履行协议规定义务的情形。
7.2 补充规则 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征集人报监管部门同意后,将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八、采购合同文本
见“框架协议文本附件”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的权利
(1)确定框架协议采购需求。
(2)确定最高限制单价。
(3)确定框架协议期限。
(4)制定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供采购人、供应商使用,并明确要求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5)乙方存在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9.2 甲方的义务
(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5)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7)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征集文件资料。
9.3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具有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2)乙方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以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名义购买非入围货物、服务、配件或满足采购人超出响应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3)对采购人在购买入围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4)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协议价格购买入围服务和进行现金交易。
9.4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履约,遵守本合同条款。
(2)乙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3)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采购人和其他入围供应商对框架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约情形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不高于协议价格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
(5)框架协议期内,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乙方如出现因服务升级换代,需用新服务替代原入围服务情形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税费
10.1 本框架协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框架协议文本的生效及其它
11.1 本框架协议文本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2 本框架协议文本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
11.3 本框架协议文本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招商服务合同
甲方: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为聚力实施“以港强市”发展战略,促进长江镇经济发展,推动园区产业招商提档升级,进一步携手做好长江镇的招商引资工作,基于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招商服务合同。
第一条 服务事项
(一)提供信息,安排考察
1.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需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乙方将为甲方在产业招商及相关经贸活动中提供组织、策划、实施及邀约等专业化服务。工作目标包括为甲方提供投资项目信息以及安排对企业进行拜访考察等事宜。
2. 乙方提供的招商信息主要以先进材料、高端装备、智能终端等制造业产业以及临港型产业为主,符合长江镇产业规划与定位、投资门槛和环保要求的企业(有产业转移需求、技术成果转化量产需求、企业扩产需求的企业)投资信息,促成赴企业考察或企业来如进行商务考察,并及时反馈考察信息给甲方。
3. 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前述项目信息不少于XX条。
(二)协助组织招商推介活动
1. 根据甲方需求,协助甲方举办相关招商推介活动。
2. 协助甲方举办招商推介活动,由甲乙双方就服务事项、服务费用另行签约确定。
第二条 服务期限
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 信息费支付
(一)信息费标准
1. 乙方信息费用分两部分,其中,基本信息费XX万元,项目对接费XX万元,合计XX万元。
2.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支付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3.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 有限公司
开户行: 行
账号:
(二)款项支付
1. 基本信息费: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首笔基本信息费XX万元;乙方完成约定的项目信息任务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剩余XX万元。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未能完成约定的项目信息任务,基本信息费将依据实际完成情况重新核算,多退少补。基本信息费总额不超过XX万元。
2. 项目对接费:乙方安排符合甲方要求的项目拜访或来长江镇考察,每完成一个项目,甲方支付2000元;若促成高层互访,每个项目额外支付乙方3000元。项目对接费总额不超过XX万元,服务期结束后根据完成情况一次性结算。
3.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合规发票并交给甲方。无票不付款,无票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四条 服务费支付
合同期内,乙方能发挥引荐、沟通、考察和洽谈、协调、推进等重要作用,促成项目落地的,原则上按以下方式给予乙方招商服务费:
土建类项目。对新引进的工业土建类项目,按项目新征用地面积核算,单个项目按3000元/亩进行结算。对于质态较好、投资强度特别大的项目经讨论后,可适当上浮奖励系数0.1-0.2。项目开工建设(取得三证并现场施工至正负零以上)即申报,重特大分期实施的项目一事一议。租购厂房类项目。对新引进的租赁、购买厂房盘活低效用地类项目,自项目注册之日次月起12个月内,单个项目首次开票销售达2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首次开票销售达5000万元的给予3万元,首次开票销售达1亿元的给予5万元。外资到账项目。对新引进的制造业外资项目,自项目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到账外资予以结算,每年按当年实际到账额的6‰给予服务费(利润再投资部分按照3‰),一年一结算。外资到账按同一外币币种认定,再根据当年度平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同一项目执行“就高不重复”原则。
第五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向乙方提供一切招商引资资料和政策,包括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投资指南、重点招商项目、宣传片等印刷、影像资料。对于乙方推介的项目,无论甲方是否接受,都不得未经乙方允许,推荐给甲方辖区外的政府或者招商中介公司。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得在甲方政策之外对投资商做出任何承诺。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招商无关的任何经济社会活动。保守甲方招商秘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长江镇产业发展规划。通过邮件、相关活动、日常工作等多渠道全程宣传如皋市和长江镇投资环境及甲方招商重点项目。向甲方提供的项目信息,甲方未做出书面通知不接受该项目信息前,乙方不得再向第三方推介、提供;甲方超过1个月未做任何通知,乙方有权对该项目信息作其他处理。乙方需确保甲方为如皋地区唯一合作方,如违约,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等额的惩罚性违约金。每月向甲方报告服务情况,与甲方协商改善方案。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计划书在内的相关资料。邀请企业来甲方联系单位考察或安排甲方组织拜访企业,须得到甲方同意,并积极协助甲方衔接落实。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日合同解除。
(二)因合同解除,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依法予以赔偿。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其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 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
一、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质量优先法。
1.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各合格响应供应商根据商务与技术综合得分排名确定入围供应商,若综合得分相同,依次按项目团队、代理机构综合评价及荣誉表彰、服务业绩、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以上得分均相同,则由采购单位随机抽取确定入围供应商。
2.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上限数设为3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活动终止)
(二)评分标准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内容 | 得分 |
| 一、价格部分(30分) |
| 1 | 响应报价 | 3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 | |
| 二、商务技术部分(70分) |
| 2 | 整体性招商服务方案 | 20 |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性强:20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较为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15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一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操作可行性一般:10分; 未提供:0分。 | |
| 3 | 业绩 | 20 | 响应供应商有签约政府或园区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最高得分20分。 | |
| 4 | 落地业绩 | 30 | 响应供应商有落户业绩,提供项目落地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最高得30分。 | |
| 合计 | 100 | | |
二、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一)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采用直接选定法。
(二)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应当按照框架协议中规定的“采购合同文本”格式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征集文件入围标记为“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征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或签字扫描图片)、签章或印鉴。
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一、开标一览表(唱标)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 (优惠率%(下浮率))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优惠率%(下浮率))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备注 |
| 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 小写: 大写: |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本表投标人编写一份(不区分正副本),单独密封。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扫描件)。(个体户无需提供)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个体户无需提供)
(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________。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日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日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 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响应函
响应函
致: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方的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20682-2026-01-0158)框架协议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框架协议征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框架协议采购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我方将根据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
7.遵守框架协议征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九)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应当根据本项目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逐项提供。
注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一)评分索引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内容 | 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名称 | 页码 |
| 2 | 整体性招商服务方案 | 20 |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性强:20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较为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15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一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操作可行性一般:10分; 未提供:0分。 | | |
| 3 | 业绩 | 20 | 响应供应商有签约政府或园区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最高得分20分。 | | |
| 4 | 落地业绩 | 30 | 响应供应商有落户业绩,提供项目落地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最高得30分。 | | |
| 合计 | 100 | | | |
(二)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 序号 | 商务条款 | 征集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具体情况 | 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 | 备注 |
| 1 | 服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及业主要求 | | | |
| 2 | 服务期限 | 从本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 | | |
| 3 | 服务地点 |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 | | |
| 4 | 付款方式 | 按实结算,一年一结。成交人开具相应金额正式发票,采购人在当年农历年底前支付相应款项。 | | | |
| 5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 | |
| 6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最终结算金额=实际完成的任务量×<单价×(1-优惠率)>。 | | | |
| 7 | 其他要求 | | | | |
注: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
(二)符合服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价文件
(一)框架协议响应报价表
框架协议响应报价表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2026年招商信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320682-2026-01-0158 |
| 投标报价(优惠率%(下浮率)) | 小写: % |
| 大写:百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