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高邮市人民法院2026-2028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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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高邮市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邮市人民法院2026-2028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高邮市人民法院2026-2028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FH-C-20255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采购条件
本高邮市人民法院2026-2028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5.32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高邮市人民法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食堂餐饮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邮市人民法院2026-2028 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邮市人民法院2026-2028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依法缴
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
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
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上一年度(2024或2025)
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项目类型为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
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售期内现场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盖章文件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8日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七、其他
受高邮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6-2028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实施自行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
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高邮市人民法院2026-2028年度食堂
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
路584号)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H-C-202558 2.项目名称:高
邮市人民法院2026-2028 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
金额:65.32万元/年 5.最高限价:62.06万元/年 6.采购需求:食堂餐饮服务,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第一年合同
期满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签订合同。 8.服务要求:考
核合格。 9.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
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
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
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
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上一年度(2024或2025)
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
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
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项目类型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3日。每
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2.获取方
式:获取期限内现场报名获取(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3.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
份,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
城路584号) 5.招标文件领取要求:授权代表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
复印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近一个月内信用中国查询报告或截图、
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的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
印件(法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等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2.地
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
样。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
标人负责答复。 3.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邮市人民法院 地址:扬州市高邮市海潮东路职校东侧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富华工
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八、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名称 “ 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高邮市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高邮市人民法院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海潮东路职校东侧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23060388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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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荧?Y
fs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极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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