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扬州高新区产业配套功能区一期消防设施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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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高新区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扬州高新区产业配套功能区一期防雷装置检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高新区产业配套功能区一期防雷装置检测;
2.项目地点:运西路以南,北侧紧邻创富路,东侧为创安路;
3.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89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4万平方米,6幢单体组成;
4.项目内容:根据图纸设计要求,结合现场消防设施实际安装情况,分“火灾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供电系统”以及其它涉及消防的设施(如电气)等,按国家规定必须检测的消防设施项目,分别进行普通检验、安装检验和功能检测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后根据国家规定自行详细测算,做到无漏测项,无漏测点。建设工程消防城市联网工作;
5.检测服务期:30个日历天(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后七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6.检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检测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以及图纸设计要求;
7.质量要求:消防系统专业检测及报告内容必须满足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系统验收规范,其工作成果必须满足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
8.招标控制价:总建筑面积*0.6元/平方米,合计2.1万元;
9.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10.付款方式:检测结束所出具的检测报告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确认符合要求后,支付合同约定金额的100%。
二、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江苏省消防检测技术服务资质,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资格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
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1月8日(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①线下报名:扬州高新区大厦509室(高新区规划馆);②线上报名:发送扫描件至邮箱:735677197@qq.com;
3.提交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财务报告、纳税证明、业绩证明、无违法犯罪声明等,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资格预审:招标方在2026年1月9日17:30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予以告知;
5.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扬州景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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