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无锡合成生物产业化园区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抗浮监测、沉降观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无锡合成生物产业化园区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抗浮监测、沉降观测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无锡市 | 采购单位 | 无锡生命科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无锡合成生物产业化园区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抗浮监测、沉降观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6-01-07 18:00: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2026-01-26 09:30:00 |
保证金:20000.0元
| 无锡合成生物产业化园区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抗浮监测、沉降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51169-001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合成生物产业化园区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抗浮监测、沉降观测。项目业主为无锡生命科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111.95728 万元 2.1.2 其他: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可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286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9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6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1505万元,全部用于生产厂房载体建设。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二级。工程桩基设计等级为乙级。工程桩单桩承受设计荷载最大值为5750KN。地库抗浮设计等级为乙级。服务期:540日历天;服务质量标准:成果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及验收规定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抗浮监测、沉降观测及相关配套服务。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9月~2025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5年9月~2025年11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公司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起社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3.1.4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同时具备a、b二项资质:a、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静载检测、高应变法检测、低应变法检测。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以上资质】且【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厅或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静载检测、高应变法检测、低应变法检测。(2)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6)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特别提醒: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时同时插联合体成员CA锁,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前,牵头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提交报名按钮后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 18时 至 2026年01月07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wxcq.com.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6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无锡生命科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99号无锡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中大院201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栋910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924223111@qq.com 系统技术人员电话:15370275560 国信CA客服电话:0510-85541366、窗口办理电话:0510-81827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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