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金陵科技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电泳漆样品的预处理服务和溶剂含量及细菌等级的测试分析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金陵科技学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金陵科技学院非政府采购项目(学校内控采购),电泳漆样品的预处理服务和溶剂含量及细菌等级的测试分析 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 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NJJC-2025ZB1224
1.2 项目名称:电泳漆样品的预处理服务和溶剂含量及细菌等级的测试分析服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45 万元
1.5 最高限价:
| 序 号 | 分包划 分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价(万 元) | 交付时 间 | 合同 履行 期 | 是否属 专门面 向中小 企业采 购项目 |
| 1 | 分包一 | 电泳漆细 菌等级的 测试分析 | 10 万元,投标 报价超过分包 最高限价为无 效标 | 收到采 购方提 供的样 品后 3 日 内需提 供实验 报告 | 合同 生效 后到 质保 期结 束 | 是 |
| 2 | 分包二 | 电泳漆样 品预处理 服务 | 15 万元,投标 报价超过分包 最高限价为无 效标 | 收到采 购方提 供的样 品后 1 日 内需提 供实验 | 合同 生效 后到 质保 期结 束 | 是 |
| | | | 样品及 报告 | | |
| 3 | 分包三 | 电泳漆溶 剂含量的 测试分析 | 20 万元,投标 报价超过分包 最高限价为无 效标 | 收到采 购方提 供的样 品后 1 日 内需提 供实验 报告 | 合同 生效 后到 质保 期结 束 | 是 |
1.6 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学校内控采购)
1.7 经费类别: 横向科研经费
1.8 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 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本次磋商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仅接受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 标,非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 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 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2.3 本项目特定条件:无。
2.4 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 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 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方式:(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2)供应商前往报名平台:
http://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 进行注册,注
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支付费用。
(3)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南京 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时代 1 栋 29 楼)领取,需邮寄送达的请联系 025-58835827-0,提供邮寄信息。文本制作费:1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6 年 1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图书馆楼东北角一楼开标室。
4.3 响应文件份数: 统一胶装,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 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当
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
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
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需按所投分包分别制作响应文件,
若投多个分包但响应文件仅制作一份的,视为其只参与所投分包中排序最前的
分包。
4.4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
磋商文件规定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
文件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始评审时间:2026 年 1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
京时间)
5.2 地点: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图书馆楼东北角一楼开标室。5.3 评审方式:现场评审
特别提醒:校外人员(含访客)进校条件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流
程发送至报名邮箱,各供应商按照流程申报即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供应商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 号)有关规定,本章 2.1 条、2.7 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 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 2.1 条、2.7 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函而未提供本章 2.1 条、2.7 条所涉及的证明材 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 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 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 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 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4 公告媒体: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金陵科 技学院招标办网站()。
7.5 多分包的约定: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的方式选择成交人,本项目磋商 小组按照分包升序: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顺序依次逐个进行评审,并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陵科技学院
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联系方式:
*** ***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方式:
*** 025-58066836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