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货物(妇幼保健院、老年医院医疗设备)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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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货物(妇幼保健院、老年医院医疗设备)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货物(妇幼保健院、老年医院医疗设备)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 标公告 (采购编号:JSFH2512106-01HW)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货物(妇幼保健院、老年医院医疗设备)招标 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O万元,采购人 为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JSFH2512106-01HW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 会货物(妇幼保健院、老年医院医疗设备)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 磋商 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75%,超过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针对南京市江宁妇幼保健院、南京市江宁医院(南京市江宁老年 医院)新建院区所需采购的医疗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委托给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宁分中心和属于南京市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品目除外)。 服务期限:合同 签订至项目实施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货物(妇幼保健院、老年医院医疗设备)招标代 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货物(妇幼保健院、老年医院医疗设备)招标 代理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 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2025.6-2025.11)任一月份的财 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 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 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复印件加盖 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2025.6-2025.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 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 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税 务局税收业务专用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江苏枫华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3楼招标代理部)获取磋商文件(所有提交 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网络获取请将填写附件文件领取表将以上所需资料 盖章扫描后以PDF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786539154@qq.com,邮件名称备注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简称。联系电话:02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4日14 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FH2512106-01HW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货物(妇幼保健院、老年医院医疗设备)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 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75%,超过限价做 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针对南京市江宁妇幼保健院、南京市江宁医院(南 京市江宁老年医院)新建院区所需采购的医疗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委托给南京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和属于南京市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品目除外)。 服 务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实施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 卯又 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 ≥~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 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2025.6-2025.11)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 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 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 一个月(2025.6-2025.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3 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 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投标申 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一 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 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税务局税收业务专用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原 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3 楼招标代理部)获取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网络获取 请将以上所需资料盖章扫描后以PDF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786539154@qq.com,邮件 名称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简称。联系电话:025-***。 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叁 份贰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 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6年1月4日 14点00分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月4日14点30分 4.提 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人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 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 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 相关信息更正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97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1786539154@qq.com 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然 亚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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