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邮电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邮电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高压大电流功率半导体静态参数测试系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京邮电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高压大电流功率半导体静态参数测试系统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5-0889(NYCG2025-H096)(0675-256JOC004814)
采购人:南京邮电大学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邮电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高压大电流功率半导体静态参数测试系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5-0889(NYCG2025-H096)(0675-256JOC004814)
2、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高压大电流功率半导体静态参数测试系统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11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南京邮电大学拟采购1套高压大电流功率半导体静态参数测试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2025年5月-2025年10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www.joccon.cn)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线上支付。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https://www.joccon.cn/平台(新版)免费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录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投标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occon.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15305587957/16638759088),线上支付并下载发票后,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到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若不便现场领取,可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指定邮寄地址,招标文件将快递送达),电子版招标文件可在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其效力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醒:供应商必须在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支付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不再接受支付。
平台服务费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4、相同品牌产品投标要求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1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5、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邮电大学
地 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025-84795991、
***
邮 箱:sxh@jocite.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及名称 | 内容 |
| 1、招标项目概况 | 采购人:南京邮电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高压大电流功率半导体静态参数测试系统 项目概况: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地点:南京邮电大学用户指定地点,并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
| 2、招标文件组成 | (1)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评标标准 (4)第四章:招标项目的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2025年5月-2025年10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 4、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 1、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可能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
| 5、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其他____________ |
| 6、踏勘现场 | □采购人组织踏勘现场 时间: 地点: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7、最高限价 | □无最高限价 有最高限价,为 115万元 |
| 8、投标保证金 | 无 |
| 9、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 副本4份 电子档1份(与书面内容一致) |
| 10、投标文件标记 | 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标明“修改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等字样; 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 11、投标截止时间 | 截止至:2025年12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
| 12、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 |
| 13、投标文件递交 | (1)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二厅 (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退还,时间:_____ |
| 14、开标 | (1)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二厅 |
| 15、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 |
| 16、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他_____________ |
| 17、中标人 | 中标人为: 1人。 |
| 18、报价须知 | 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
| 19、相同品牌产品 投标要求 |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1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
| 20、盖章要求 |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仅能使用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21、其他说明 | / |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供应商定义
2.1“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货物和服务、用户或使用单位定义
3.1“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3.2“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及接受服务的单位。
4、政策功能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4.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4.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4.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4.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4.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构成
5、招标文件组成
5.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5.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5.3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6.1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可能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7.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7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8.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9.1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5)《分项报价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草案条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技术说明和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服务承诺;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1.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1.2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有硬件、软件、装置、器材与材料(含辅材、配件)费;项目所需的各种运输费(含至指定地点的机械、搬运费等)、装卸、工料保管费;未移交前的成品保护费;管理(含各类保险、税、临时设施,抢工)费;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人员培训费,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直至交付使用所需要的各种费用,还包括质保期内的一切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人工等费用。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中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实际使用人的时间。
11.3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货物和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1.4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
11.5《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1.6本项目预算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2.1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3、投标保证金(不做要求)
14、投标有效期
14.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5、投标文件签署
15.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16、投标费用
1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所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45%执行(不足肆仟元按肆仟元收取)。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7.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但技术标部分除外,任何情况下不予修改。
17.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8、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8.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
20、诚实信用
20.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0.2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1、开标
2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另携带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邀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1.5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评标
22.1评标组织
22.1.1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2.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2.2评标程序
22.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9)如有授权,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关键内容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11)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无效投标的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
22.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2.1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2.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4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2.3.1相同品牌产品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个投标人获得中标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得分最高的方式确定1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
22.3.2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2.3.3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履约能力等;
22.3.4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23、确定中标供应商
23.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23.2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23.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3.6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3.7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4、编写评标报告
24.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5.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六、签订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质疑和投诉
27、质疑
2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
27.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7.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7.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7.6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8、投诉
28.1质疑投标人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第三章 评标标准
以下内容是对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3.3条有关内容的具体化和补充。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分值 |
| 投标报价 (3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最低报价/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30。 |
|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 (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x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x45%; 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 技术响应 (45分) | 根据对招标文件第四章“三、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45分,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指标(共1项),不满足为无效投标。 标▲号技术指标(共11项)为重要技术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其他未标记的指标项(共12项)为一般技术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 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2)对标注“★”和“▲”项的技术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开发行的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可查询的产品制造商官网截图(附官网链接)等佐证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自行承诺的证明材料不认可),未提供佐证资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加“★”未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佐证材料不满足要求,按无效标处理;“▲”未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佐证材料不满足要求的,按负偏离扣分处理。 (3)一般技术条款以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为准。 所有证明材料应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材料页码。 |
| 业绩 (9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功率半导体静态参数测试系统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需包括合同名称、项目内容、盖章、日期等关键内容。)(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原件备查) |
| 项目实施方案 (6分) | 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选型、设备安装方案、计划进度、项目管理以及验收方案等: 方案内容完整、详细,进度控制合理,项目管理以及验收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且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 方案内容完整,进度控制较合理,项目管理以及验收方案合理,可行性较强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4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进度控制但略有瑕疵,项目管理以及验收方案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2分; 方案内容有缺失,进度控制不明确,项目管理以及验收方案需进一步修改完善方可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5分) | 根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体系及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及响应时间、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保障等)进行评审: 售后服务体系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充足、承诺解决问题周期短、维修便利的得5分; 售后服务体系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较充足、承诺解决问题周期较短、维修较便利的得4分; 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充足性一般、承诺解决问题周期较短、维修便利性一般的得2分; 售后服务方案简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方可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培训方案 (5分) | 根据提供的免费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频次安排和内容安排等) 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详细、培训时间长、培训内容丰富的,得5分; 方案较为详细、培训时间较长、培训内容较为丰富的,得4分; 具备基本方案、培训时间和内容一般的,得2分; 方案简单、培训时间和内容仅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不满足培训要求或未提供方案介绍的不得分。 |
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
说明:
价格标部分优惠政策如下: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参选价的5.00%、5.0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2.1、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参选价的10.0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参选,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00%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0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除上表要求外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第四章 招标项目的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主要模块 | 数量 | 备注 |
| 1 | 测试主机 | 1 | |
| 2 | 高压模块 | 1 | |
| 3 | 中压模块 | 1 | |
| 4 | 低压模块 | 1 | |
| 5 | 大电流模块 | 1 | |
| 6 | 电容单元 | 1 | |
二、项目概况
(一)、静态参数测试:以连续或脉冲方式测试功率半导体器件的静态特性,如开关特性、导通特性、阻抗特性等。测量器件的电压、电流、功率损耗等重要参数。
(二)、支持高压与大电流测试:支持高电压(数千伏)和大电流(数千安)条件下的测试与测量
(三)、精确度和稳定性:提供高精度和稳定性的测量,确保数据准确性和重复性。
(四)、测量的自动化控制:可以实现自动化测试和数据采集,提高测试效率并减少人为误差。
(五)、安全保护机制:确保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技术要求
(一)、测试主机
★1.满足二极管,MOS管,IGBT单管以及模块等Si器件以及新型材料(GaN 和SiC)器件静态参数(ICES + IGES + VF + BVces + VCEsat +VGE(th)+ GFS + IC-VCE等)全参数曲线测试、图示能力、图形分析能力;支持高电压与大电流测试:支持高电压≥3kV ,支持大电流≥±2100A条件下的测试与测量。
2.配备不少于5块SMU资源模块,单模块具备测量和源输出两种功能。适用于各类功率器件单管及模块测试。满足I-V、C-V、Rg、Qg等图形化测试功能。
▲3. 为后续测试功能升级扩展,主机要求采用桌面式结构,配套SMU及单元模块;
4.设备主机自带≥15.2寸彩色触摸屏,标配鼠标和键盘。配备Windows操作平台,方便操作和文件管理;系统操作软件授权为永久,并提供终身免费升级;增加功能模块后测试软件可自动匹配。
5.测试软件功能可分为单项参数测试和测试组快捷测试两种方式,并可按照器件型号保存测试目录;具备自动记录数据功能;
▲6.最小电流测量分辨率可达10fA;
7.C-V测试:包括Ciss、Crss、Coss等测试能力,频率范围1kHz-1MHz,电压偏置≥3kV;
8.具备数据连续记录能力,数据可输出不少于8000个点,采样频率2µs;
▲9.Qg测试:包括Qgs、Qgd、Qg(on),测量范围10nC~100uC,脉冲输出电流Ic:2200A;
▲10.具备扫描模式设置能力,各个电源模块能设置电压/电流源模式包括恒定/脉冲模式、单向/双向阶梯扫描模式等。并具备1nA电流档位输出能力,在检测数据不少于8个电流点位的情况下,精度不低于±0.9%±5pA。
11.设备主机具备安全互锁功能,高于42V人体安全电压可限制高压输出,保障测试人身安全;
▲12.I-V扫描:给定电流变化量测电压变化量或者给定电压变化量测电流变化量。单曲线扫描速度:平均1秒内可完成不少于20个点位,在5分钟内完成至少6000个点位测试数据输出;
▲13.输出脉宽可调,输出周期可调,测试脉冲时长可设置,测量点位数可调,自动生成曲线保存;
▲14.大电流SMU在100A输出状态下带载能力≥65V;
▲15.设备运行测试数据符合大电流SMU中的精度范围,提供大电流SMU源表的具体技术参数;
16.具备四线开尔文连接,保证加载测量的准确;可支持连接探针台完成wafer晶圆测试;搭配工装平台,可测试TO-247-3、TO-247-4等封装产品,且测试过程中无需更换测试线缆;
(二)主要模块性能指标:
1、高压模块:
A、电压SMU电压量程至少可分为4个:
最小电压流程≥±200V,分辨率≤2mV,精度≤±0.03%+40mV;
最大电压量程≥±3000V,分辨率≤30mV,精度≤±0.03%+600mV;
▲B、高压SMU电流量程至少可分为8个:
最小电流量程≥±1nA,分辨率≤10fA,精度≤±20pA;
最大电流量程≥±8mA,分辨率≤100nA,精度≤±3uA;
▲2、中压模块:
中压SMU电压量程至少可分为6个:最小电压量程≥±0.5V,分辨率≤25uV,精度≤±0.01%+0.3mV;最大电压量程≥±200V,分辨率≤2mV,精度≤±0.035%+40mV;
中压SMU电流量程至少可分为10个:最小电流量程≥±1nA,分辨率≤50pA,精度≤±12pA;最大电流量程≥±1A,分辨率≤10uA,精度≤±1.5mA;
3、低压模块:
A、低压SMU电压量程至少可分为5个:
最小电压流程≥±0.5V,分辨率≤25uV,精度≤±0.01%+0.3mV;
最大电压量程≥±60V,分辨率≤1mV,精度≤±0.02%+20mV;
B、低压SMU电流量程至少可分为6个:
最小电流量程≥±10uA,分辨率≤100pA,精度≤±10nA;
最大电流量程≥±1A,分辨率≤10uA,精度≤±1.5mA;
4、大电流模块
A、大电流SMU电压量程可分为1个:
电压量程≥±75V,分辨率≤1mV,精度≤±0.2%+10mV;
▲B、大电流SMU电流量程至少可分为4个:
最小电流量程≥±100A,分辨率≤1mA,精度≤±0.5A;
最大电流量程≥±2100A,分辨率≤22mA,精度≤±25A;
5、电容单元:频率范围:1kHZ-1MHz,信号电平量程:10mVrms-250mV,电容测量范围:1pF-100nF。
四、质保及其他要求
1.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一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质保期内发生任何仪器损坏,所需要的维修费用(包括零部件费用、维修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2.包装要求
(1)提供的货物要采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每件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包装物由乙方提供。
(2)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应有详细的说明,包括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外观质量情况等。
3.维修响应时间
中标人应在国内有专门负责的维修工程师或技术支持工程师。中标人应在4小时内电话响应,在24小时内对用户的服务要求提出解决方案,经确认如有需要,技术人员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中标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5.技术培训要求
免费提供现场操作培训直至用户完全掌握设备使用,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免费提供应用技术培训,免费国内培训名额4个,可以2个名额仪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使用,2个名额仪器验收合格后一年以后根据用户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时间使用。
五、安装要求
1.按照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安装,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制造商标准。
2.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到货后,中标人在接到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派人前往负责该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直至达到各项验收指标合格。招标人和最终用户有权指定经验丰富的特定工程师现场安装调试。
六、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方式:按采购人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
3.交货地点:南京邮电大学用户指定地点,并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4.交付使用要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安装记录等,同时提供电子版产品使用说明书。
七、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产品硬件损坏和不合格,一律退换新品。在质保期开始的前三个月内,若发生产品损坏和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采购人同意修理者外,亦应退换新品。
2. 在质保期内,同一部件经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同一故障经两次维修或更换仍不能解决,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中标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招标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提供适当的科研支持,以提升学校科研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八、支付方式
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九、质保及验收标准等
1.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各项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可以在现有条件下安全稳定运行。
2.质保要求
(1)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系统维护、软件升级等技术支持服务。
(2)质保期后应提供系统维护、扩充、升级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3)免费为教师提供培训及咨询服务。免费提供所购软件中文版的操作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人承诺的服务中如涉及第三方提供的,由投标人负责协调。
3.验收标准
(1)安装调试完毕,由招标人组织验收,所有参数达到招标参数要求。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除接受无条件退货外,还应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2)中标人需前往招标人现场,免费进行符合规范的安装调试工作。主要验收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对仪器进行功能操作及性能指标测试,确保测试结果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测试项目,需进行系统重新配置。待系统整体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报告。
说明:
(1)采购人需求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需求中打“▲”号条款为重点评审响应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影响评分。
加“★”项实质性参数及“▲”重要参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要求佐证材料:提供公开发行的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可查询的产品制造商官网截图(附官网链接)等佐证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自行承诺的证明材料不认可);一般技术条款以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为准。
加“★”、“▲”未提供佐证资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加“★”未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佐证材料不满足要求,按无效标处理;“▲”未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佐证材料不满足要求的,按负偏离扣分处理。
(2)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请投标人承诺在交货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
(3)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交货时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产品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南京邮电大学采购合同(国内货物类)
甲方:南京邮电大学 签订地点:南京邮电大学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招标采购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金额:
| 编号 | 货物名称 | 规 格 型 号(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总价(人民币大写): 合计(小写): 元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以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乙方逾期交付的,每天按照合同总价千分之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晚到30天以上,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三、交货地点:_____
四、付款方式: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五、质保期:______(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
1、甲方应当在到货且安装调试完成后_____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
2、乙方需前往甲方现场,免费进行符合规范的安装调试工作。主要验收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对仪器进行功能操作及性能指标测试,确保测试结果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测试项目,需进行系统重新配置。待系统整体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报告。
八、工程部分(两万元以上)需按南京邮电大学审计相关规定执行。
九、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条款适用于招投标项目)。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附件与本合同不相符合之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文件内容互为补充。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一、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十二、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三、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四、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不变。
十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察哈尔路支行 开户银行:
户名: 南京邮电大学 户名:
账号:
行号:
地址、电话: 项目联系人:
签约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项目名称)
投标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分索引表
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邮电大学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所投产品品牌为 。
3、本项目交货期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填写优于招标要求的时间)。
项目负责人: 。
4、我们的报价产品中(有或无)进口产品。
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6、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
9、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南京邮电大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包号),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附件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小写: 大写: 人民币 |
| 所投产品品牌: | |
| 是否为进口产品 | 是 否 |
| 规格型号: | |
| 交货期: | |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否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 是 否 |
| 质保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不得实质性改动报价一览表格式及内容。
(3)开标一览表除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外,还需要提供一份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仅是为方便唱标所用,如未提供,不构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偏离。
如有需要可提供下表
货物分项报价表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总计 | |
易损件、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附件四、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2025年5月-2025年10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致:
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附件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南京邮电大学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 (公章)
日期:年月
附件七:采购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八、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我公司就南京邮电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高压大电流功率半导体静态参数测试系统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如下:
(投标人自拟)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 项目名称: | 采购编号: | |
| 序号 | 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页码(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投标人应在上表中明确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项目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投标人名称:(盖章)
附件十、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 项目名称: | 采购编号: | |
| 序号 | 条目号 | 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的 技术或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 | 页码(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投标人应在上表中明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情况,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项目关于技术或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投标人名称:(盖章)
附件十一、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不属于则不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投标产品属于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
4、投标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如为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及型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网页截图,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如未提供,将不做价格扣除。
5、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使用节能产品参加投标的真实性,如出现虚假响应,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文件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6、节能产品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项目编号:
| 品目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 单价 (元人民币) | 总价 (元人民币)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节能产品总计: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十二、承诺书参考格式
南京邮电大学: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十三、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