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河路(沙湾北路-滨水路)配合考古工作土方机械开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5-12-17

【招标公告】锦河路(沙湾北路-滨水路)配合考古工作土方机械开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锦河路(沙湾北路一滨水路)配合考古工作土方机械开挖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锦河路(沙湾北路一滨水路)配合考古工作土方机械开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SDC-CS-202512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一、采购条件 本锦河路(沙湾北路一滨水路)配合考古工作土方机械开挖工程项目己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40949000 万元,采购人为 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90元。 最高限价: ***.9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 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锦河路(沙湾北路一滨水路)配合考古工作土方机械开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锦河路(沙湾北路一滨水路)配合考古工作土方机械开挖工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 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 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 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9月-2025年11月)内任 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 年9月-2025年11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 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 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 则无需提供上述 5-7 项,并给出相关材料证明。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 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 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 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原件) 注:本项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2011>300号)中第(十六)条: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 公司正式员工,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2025年9月-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方式:供应商需携带报名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外地 供应商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报名(开标时将报名资料 交付代理人员)(电子邮箱:jsdczbdl@163.com, 邮件标题请备注:供应商全称+项 目简称,联系电话:***),同时需与代理人员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采购 文件。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 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6日15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450 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七、其他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 其锦河路(沙湾北路一滨水路)配合考古工作土方机械开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 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锦河路(沙湾北路一 滨水路)配合考古工作土方机械开挖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省 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15: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C-CS-20251203 号 2.项目名称:锦河路(沙湾北路一滨水路)配合考古工作土方机械开挖工程项 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90元。 5.最高限价:***.9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2025年x月xx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x月 xx 日。) 7.付款方式:在配合考古队进行考古土方开挖工作完成,取得考古合格 符合上市要求后进行结算审计工作,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 的发票,一次性付款。 8.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 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 个月(2025年9月-2025年11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 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9月-2025年11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 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T 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0.供应商信用承 诺书 (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 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 5-7项,并给出相关材料证明。本文件中所需法定 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 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原件) 注:本项目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2011>300号)中第(十六)条: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 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 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近三个月内(2025年9月-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部(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3.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方式:供应商需携带报名资料至采 购代理机构报名(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外地供应商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 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报名(开标时将报名资料交付代理人员)(电子邮箱: jsdczbdl@163.com, 邮件标题请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 ***), 同时需与代理人员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如供应商未按上述 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5.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 收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 年12月26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 16层) 4.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江苏省 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 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 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 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 委员会网站”、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投 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详见采购文件 尾页),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jsdczbdl@163.com; 联系电话 ***,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 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 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投标人对 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 复。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 知》,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信息大道1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 贺豢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卿伏舞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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