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盐城市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工作技术审核和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 发布日期:202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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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盐城市 采购单位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捷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盐城市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工作技术审核和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盐城市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工作技术审核和评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捷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本材料,并于 2025年12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SSTHJJ251205-JZXCSCG
2、项目名称:盐城市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工作技术审核和评估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9万元。
4、最高限价: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0元、核与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工作技术审核和评估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元。
5、采购范围: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等工作程序和规范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等的规定和要求,对报批的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技术审核和评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在总费用不超过19万元预算经费的情况下服务时间为一年,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完成工作量达到19万元预算经费则合同自动终止。
7、质量要求: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等工作程序和规范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等的规定和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
2、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须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邮箱)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通过微信的方式(微信号:***)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来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文本材料,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本材料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点00分
地    点:西伏河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317。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点00分
地    点:西伏河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3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3、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投标时须提供电子文本一份(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的彩色扫描件),载体为U盘(U盘上须贴上备注投标人名称的标签,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4、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6、本项目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捷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19号绿阳汇城市广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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