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编号:FNFZC<2025>93号
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招标文件
(企业采购)
招 标 人:阜宁县新鑫能源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25年11月25日
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招标公告,在阜宁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FZC<2025>93号
2.项目名称: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3.预算金额:95万元
4.最高限价:95万元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主要为鑫慧风中材二工厂厂区初步选定安装点汽车充电桩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符合停车场标准的场地整治、充电桩电缆沟线、标线、标志、形象牌、充电须知、安全告示、智能化设备、降噪设施、充电桩区域车辆限位器、一体式高低压充电箱变基础等)、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前期手续报批等内容。以及为保证正常使用所衍生的其他一切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设计报批和全部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并交付招标人正常投入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告】;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须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腾讯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及磋商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录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新鑫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开发区串阳路一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2025年11月25日
前附表
| 1、招标文件编号:FNFZC<2025>93号 |
| 2、项目名称: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
| 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
|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设计报批和全部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并交付招标人正常投入使用。 |
| 5、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12月16日09点00分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香港路549号,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五楼) |
|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见招标公告 |
| 7、投标文件份数: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再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一正四副的纸质投标文件五份)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6日09点00分。递交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2522813678@qq.com |
| 9、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6日09点00分。 地 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阜宁县数据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进行。(网络直播采用腾讯会议系统软件) |
| 10、采 购 人:阜宁县新鑫能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宁县开发区串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0楼 联系电话:***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采购人阜宁县新鑫能源有限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FZC<2025>93号
2.项目名称: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3.预算金额:95万元
4.最高限价:95万元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主要为鑫慧风中材二工厂厂区初步选定安装点汽车充电桩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符合停车场标准的场地整治、充电桩电缆沟线、标线、标志、形象牌、充电须知、安全告示、智能化设备、降噪设施、充电桩区域车辆限位器、一体式高低压充电箱变基础等)、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前期手续报批等内容。以及为保证正常使用所衍生的其他一切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设计报批和全部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并交付招标人正常投入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满足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须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投标时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招标公告。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有效期
见前附表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代理费用
5.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执行,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受益人为招标人,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项目接受中标人提供的从基本账户缴纳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的受益人为招标人。有效期不得低于合同的履行期限。
中标供应商不遵守本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影响或推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的担保,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及时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可以作为采购人损失的弥补,不予退还,不足部分,另行赔偿。如果中标供应商承担了相关责任,则采购人应在合同责任解除后退还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5.3、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固定价8000.00元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6日09点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2522813678@qq.com
★★★七、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6日09点00分;
7.2、开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阜宁县数据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进行,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议。
(1)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进行,投标人在PC端或手机端登录会议系统出席。请投标人提前用电脑或手机下载会议系统 。登录后输入会议号,本项目会议号为:803-876-712,昵称为各投标单位名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始登录会议系统收看开标直播。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会议系统,不能提前登录,更不得登录后随意更改有关操作系统)
(2)开标会议过程中,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十五分钟内发送的投标文件解密密码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后进行唱标。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通知内容应当明确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解密。
(5)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主要内容。
八、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
8.1、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费用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同时,无论情况如何,采购人均认为投标人已对所投标项目的所有条件有了充分了解。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安装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8.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以及踏勘项目现场后持有疑问的,请于 2025年12月3日17时前,以书面文件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给予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需修改和补充的实质性内容,采购人将以书面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8.3、投标人如发现招标项目有遗漏的,请于 2025年12月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否则,中标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追加任何项目。
8.4、招标澄清(答疑)、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招标答疑、修改和补充文件查询方式:采购人的招标答疑、修改和补充的文件一旦在网上发布,即表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了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直接到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查询,不查询者责任自负。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
9.1总体要求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9.2语言及计量单位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2)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翻译的中文文件与外文文件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3投标报价
(1)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写明投标价格。投标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除合同另有约定,投标人投标报价表上所标明的价格均为履约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本项目预算价为95万元,最高限价为9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论处。
(3)投标报价
①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此次 深化设计、采购、运输、装卸、安装、验收、运行维护服务等及一切衍生工作及服务的所有费用。本次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次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供货及一切衍生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深化设计、设计报批、采购、包装、运输、供货、安装、集成、调试、交付、验收、培训、售后服务、设计送审各项费、评审费、材料(包括辅材、辅料)损耗、劳务(包含服务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 保险(包括工伤或意外伤害险)、管理费、外勤等特殊津贴费、专业服务人员服务费)、机械投入、可报销费用(指国际与国内交通费旅行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设施费)、维保费(含配件、软件升级)、变压器和配电柜等设备的基础制作(含必要的延伸美化)和设备围挡护栏等涉及的各类费用、利润、税金、管理费、代理服务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招标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②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单位:元)填报。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单样式进行报价,并计算总价。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9.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
9.4.1一号标书主要内容为:
9.4.1.1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单);
9.4.1.2评分索引(对照)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
9.4.1.3投标函;
9.4.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4.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人);
9.4.1.6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9.4.1.7报价汇总表、分项明细表;
9.4.1.8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9.4.1.9商务条款偏离表;
9.4.1.10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9.4.1.11售后方案(格式自拟);
9.4.1.12业绩表;
9.4.1.13中小企业申明函(如有)
9.4.1.14其他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以上投标文件中注明签字或盖章的页面,均必须签字和盖章后再进行扫描。
★★★9.4.2二号标书(资审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9.4.2.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9.4.2.2供应商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告);
9.4.2.3供应商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9.4.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见第五章);
9.4.2.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见第五章);
9.4.2.6投标人有效的三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五级及其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9.4.2.7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9.5.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方可以按自身需要进行扩充和说明,所表达的内容要实质性反映投标价格情况。
9.5.2 投标文件应用A4纸张,打印和书写字迹应清楚工整,内容齐全,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9.6 投标文件的加密与递交(本条特别重要,请仔细阅读)
9.6.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分别编制一号标书和二号标书,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分别生成一号标书和二号标书PDF文档(PDF文档须清晰可辩,如因不清晰让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两个PDF文档的电子档应一起加密压缩到一个压缩文件中,压缩文件格式为zip或rar,不得采用其他压缩格式,也不得压缩成多个文件,并将加密后投标文件压缩包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522813678@qq.com),压缩包文件名为本采购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字样。
9.6.2凡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签字或盖章的,必须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特别提醒:投标文件内容原则上不超过50M,防止下载及解密困难。
9.6.3未按上述两款规定执行的,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6.4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PDF文档完全一致。
9.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9.7.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重新编制发送,并在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补充、修改”字样。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9.7.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9.7.3投标截止时间后拒收投标文件。
注: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印章;
②若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本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可为供应商营业执照上所注明的“负责人”。
★★★★★十、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及解密(本条特别重要,请仔细阅读)
10.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十五分钟内,必须使用发送投标文件的邮箱(且与发送投标文件的发件人名称必须一致),将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邮箱主题标明“解密密码”字样(如多标段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共用一组密码)。
10.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接收: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和解密密码由不同邮箱发送的;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逾期到达或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生成与压缩投标(响应)文件的;
(4)投标人的解密密码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或在规定发送密码的截止时间后发送的。
10.3工作人员进入指定邮箱下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主要内容。如同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发送了两份或多份投标文件,则以最后发送的投标文件为准。
特别提醒:投标人发送投标文件的邮箱、解密密码的邮箱、澄清(说明、修正)文件的邮箱均必须为同一个邮箱且发件人名称一致。在开标过程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提醒义务。
十一、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派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对评委提出的质询予以澄清,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应该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评标委员会要求出具的澄清、说明或修正材料,邮件发送邮箱与前面一致),不澄清者,以不利于投标人为原则处理。
十二、中标通知、供货合同的签订及其它特别要求
12.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意向中标人,经监管部门确认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12.2、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商务合同,逾期作违约论处。
十三、无效投标、废标、围标串标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审),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理人印章的。不见面开标时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或与身份不符的(如招标文件有要求出示身份证明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投标有效期、供货时间、质保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可信声明函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价或者最高限价的。
(11)调减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17)招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方法。
(1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如有)。
(19)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或者在规定时段内未发送解密密码的。
(20)因PDF文档不清晰让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的。
(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PDF的。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性审查结论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13.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标、围标的行为: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5) 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
(6)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标、围标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14.1、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
14.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报财政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14.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十五、有关说明
15.1、评标委员会有保留拒绝全部投标权利。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2 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4)阜宁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15.3 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15.4若第一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报财政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并按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5.5、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采购人。
15.6、因本项目招标(采购)、投标及合同签订和履行等产生的争议,除依法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外,均由招标(采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15.7、本招标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人所有。
十六、质疑处理
1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规定的质疑期内提出。
16.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均须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6.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16.4、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6.5、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6.6、质疑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6.7 恶意投诉情形:
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诉将被界定为恶意投诉:
(1)未按规定向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或向不同部门多方投诉的;
(2)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
(3)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
(4)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
(5)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缠诉的;
(6)一年内三次以上失实投诉的;
(7)直接向领导、纪委、检察部门写匿名信等。
16.8、质疑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阜宁县新鑫能源有限公司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
十七、投诉处理:因本项目为企业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故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的上级主管单位(阜宁县开发区)进行投诉。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FZC<2025>93号
2.项目名称: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3.预算金额:95万元
4.最高限价:95万元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主要为鑫慧风中材二工厂厂区初步选定安装点汽车充电桩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符合停车场标准的场地整治、充电桩电缆沟线、标线、标志、形象牌、充电须知、安全告示、智能化设备、降噪设施、充电桩区域车辆限位器、一体式高低压充电箱变基础等)、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前期手续报批等内容。以及为保证正常使用所衍生的其他一切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设计报批和全部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并交付招标人正常投入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及要求
(一)设备清单
| 序号 | 项目 | 品名 | 规格/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1 | 充电设备 | 500kva一体式充电箱变 | 含高压箱变箱体 高压进线柜+计量柜+变压器出线柜+母线PT柜 1台500kva铜芯干变 1套低压柜/低压进线柜+无功无补偿柜 3台240kw直流柜(含600Kw直流充电模块+功率分配模块) 6台直流充电桩(4M250A) | 套 | 1 |
| 2 | 充电运营服务 | / | 云服务包含软件功能模块、软件运维服务以及软件运行所需的云计算云存储服务等,授权质保期内使用,到期续费 | 项 | 1 |
| 3 | 电缆 | 低压 电缆 | YJV-0.6/1-2*95+1*25 | 米 | 135 |
| 低压 电缆 | YJV-2*2.5 | 米 | 135 |
| 双绞 屏蔽线 | 双绞屏蔽线;RVSP;2×1 | 米 | 135 |
| 网线 | 超五类网线 | 米 | 143 |
| 4 | 高压施工 | 10kV电缆敷设 | 1.规格:YJV22-3*70 2.材质:铜芯 | 米 | 120 |
| 顶管DN200(双管) | 1.材质:MPP管 2.规格:双管、DN200 | 米 | 100 |
| 绿化管沟直埋 | 1.断面规格尺寸:0.6*1m 2.原状面层厚度及材质:综合土质 | 米 | 20 |
| 电缆 保护管 敷设 | DN200,埋地敷设,双管 | 米 | 20 |
| 箱变 基础 | 1.箱变基础,底部设集水坑; 2.土壤类别:结合现场综合考虑; 3.挖土深度结合设计自行考虑; 4.金属百叶窗400*150; 5.箱变基础预埋槽钢等; 6.原土回填,余方弃置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座 | 1 |
| 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 | 1.名称:充电箱变 2.容量(kV·A):800KVA以下 | 台 | 1 |
| 电缆井 | 1.净空尺寸:0.8*0.8*1m 2.原状面层材质及厚度:综合土质 | 座 | 1 |
| 10kv 调试 工程 | 1.名称:10kV以下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 2.容量(kV·A):500kVA 2.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 3.母线系统调试 4.接地系统调试 5.电缆试验 | 项 | 1 |
| 图纸 设计费 | 电力、土建图纸设计及图审 | 项 | 1 |
| 协调 送电费 | | 项 | 1 |
| 电力 电缆 T型头 (含终端头) | 1.名称:高压户内电缆终端3*70mm2 2.含铜端子、冷缩套、插拔式电缆终端等附件 | 套 | 2 |
| 箱变 围栏 | 1.材质:塑钢或不锈钢材质 2.高度:2.2M | ㎡ | 50 |
| 5 | 低压施工 | 直流 充电 终端 安装 | 1.直流终端混凝土基础 2.土壤类别:结合现场综合考虑; 3.挖土深度结合现场自行考虑; 4.原土回填,余方弃置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台 | 6 |
| 电缆井 | 1.净空尺寸:0.8*0.8*1m 2.原状面层材质及厚度:综合土质 | 座 | 1 |
| 管沟 直埋 | 绿化带,断面500*700mm,普通土 | 米 | 25 |
| 管沟 直埋 | 路面及停车位下,断面500*700mm,普通土 | 米 | 1 |
| 终端电缆敷设 | 铜芯电缆敷设:A4直流终端, YJV-0.6/1-2×95+1×25+RVSP-2*1.0+YJV-2*2.5+超五类网线 | 米 | 135 |
| 塑料 电缆 保护管 敷设 | DN150,双管,含施工及辅材 | 米 | 130 |
| 混凝土 包封 | 符合国标,C15 | m³ | 4 |
| 热缩终端头制作 | 铜芯,95㎡,含铜线鼻子 | 套 | 12 |
| 车阻器 | 钢管车档,DN80 | 套 | 6 |
| 6 | 监控及标准化 | 监控 | 3组摄像头,含路由器、交换机、录像机设备、监控立杆、电源线、信号线及安装 | 套 | 1 |
| 7 | 其他费用 | 材料运输费及机械使用费 | 按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 项 | 1 |
| 规费 措施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项 | 1 |
| 调试费 | 充电设备调试 | 项 | 1 |
注:
1.中标人报价不仅限于清单内容,还包括完成项目所需配套辅材安装费、设备调试费、电费开户费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中标人中标后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清单内容的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实际施工对现场造成破坏、更改现状情况,恢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需取得实际管理部门的验收。
3.中标人履行合同中与相关部门协调时,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原则上由中标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对接。
(二)技术要求
一般规定
2.1.1投标方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2.1.2投标方须仔细阅读包括本规范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2.1.3本规范提出了对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1.4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规范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规范的要求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指标执行。
2.1.5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表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与本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偏差表中列出。
2.1.6本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2.1.7本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2.2.1本规范仅适用于招标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中所列的设备,包括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2.2.2合同签订时,应确定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生产进度计划的时限。投标方应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限内向招标方提交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
2.2.3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方通报,以便招标方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
标准和规范
2.3.1本规范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本规范附件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辅件和设备,也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本规范附件的要求。
2.3.2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经修订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 GB/T 2421.1-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
| GB/T 2423.1-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
| GB/T 2423.2-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
| GB/T 2423.4-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
| GB/T 2423.17-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
| GB/T 2423.55-2006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环境测试实验Eh:锤击试验 |
| GB 4208-2008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 GB/T 4797.5-2008 | 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 |
| GB/T 13384-2008 |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 GB/Z 17625.6-2003 |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 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 |
| GB/T 17626.2-2006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
| GB/T 17626.3-2006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
| GB/T 17626.4-2008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
| GB/T 17626.5-2008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
| GB/T 17626.11-2008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
| GB/T 29317-2012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
| GB/T 29318-2012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
| GB/T 29316-2012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
| NB/T 33001-2018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
| NB/T 33008.1-2018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
| GB/T 18487.1-2015 |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一般要求 |
| GB/T 18487.2-2017 |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 |
| GB/T 27930-2015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
| GB/T 20234.1-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 GB/T 20234.3-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
| GB/T 34657.1-2017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1部分:供电设备 |
说明:
本次招标的所有设备必须满足但不限于上表中所列标准,国标、行标若有更新或作废,均按最新标准执行。
箱式变电站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充电箱变由高压柜体、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柜、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及外壳一体化组成。
箱变高压部分采用630A母线、带电指示装置及可靠的五防。
变压器选用干式变压器
高、低压进出线均采用电缆进出线。
具体设计由投标厂家根据使用需求配置确定,满足当地验收规范。
高压环网柜要求
负荷开关的外壳采用环氧树脂自动压力凝胶技术APG工艺注射成型,上下两个外壳组合成一个充满六氟化硫(SF6)气体的腔体,动、静触头和接地开关完全密封在SF6气体中,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抗污秽环境。
高压选用空气式绝缘开关设备,防护等级达到IP3X。其额定参数,技术要求,型式试验项目和方式、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要求、产品性能符合相关规定。
高压柜铭牌标识清晰。内部安装的高压电器组件,如:负荷开关、互感器、避雷器等,均具有耐久而清晰的铭牌,铭牌安装在运行或检修时易于观察的位置。分合闸指示牌应清晰可见、易于观察,寿命同断路器和负荷开关。
高压开关柜内、外表面颜色应协调一致,柜门上均应有明显的带电警示标志
高压柜应标出主回路的线路图,同时应注明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信号灯及仪表的装设位置应易于观察和安全地更换。电缆室的高度应满足安装、试验、维修的要求。
高压单元安装带电显示器,其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
环网柜具备完善的五防联锁功能(机械联锁)。操作机构:手动操作。配置气压表,以方便观察气体压力。
电力电缆隔室与电缆沟连接处设置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高压进出线方式采用电缆连接,高压电缆连接采用普通型压接螺栓连接,以利于验电、挂接地线。
进线柜开关二工位负荷开关,变压器出线柜为三工位负荷开关配熔断器保护变压器,以保证在变压器内部发生故障时跳开变压器出线柜开关。
变压器要求
变压器选用SCB系列干式变压器,参数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参数名称 | 单位 | 参数 |
| 1 | 变压器容量 | kVA | SCB13-500 |
| 2 | 额定电压 | kV | 10 |
| 3 | 最高工作电压 | kV | 12 |
| 4 | 额定频率 | Hz | 50 |
| 5 | 电压组合 | | 10±2×2.5%/0.4kV |
| 6 | 连接组标号 | | Dyn11 |
| 7 | 短路阻抗 | | 4 |
| 8 | 绝缘等级 | | H |
| 9 | 最高温升 | K | 125 |
变压器室设置两道防护门,外防护门安装离心风机,确保温度过高情况下风机自动启动,降低变压器室温度。内隔网门装设行程开关,打开隔网时,为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立即跳开变压器出线开关。
低压开关柜
柜体:选用低压固定柜柜型,防护等级: IP3X,柜体进行可靠的防锈处理后,使用耐久性喷塑处理。
柜体仪表门上安装指示灯、按钮、测量仪表等元器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便于维修和拆装。
柜内配线:柜内配线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线,铜芯,可动部分过渡应柔软,并能承受住挠曲而不致疲劳损伤,柜内配线应有相应的线号。电流线采用2.5MM²,电压线采用1.5MM²,其他线采用1.0MM²。计量用电流线采用4MM²,电压线采用2.5MM²
端子排的设置:
1)端子排距屏顶及地面均不小于200MM,端子排间距不小于150MM。
2)端子排的设置应使运行、检修、调试方便,应考虑设备与端子排的位置对应。端子排导电部分为铜质,端子的选用应根据回路载流量和所接电缆截面确定。
3)柜内应有安全接地构件,连接处应保证可靠接地并有明显接地标记。
低压主进开关智能型框架断路器(电动操作)
1)额定电压: 400V。
2)额定频率:50HZ。
3)额定电流:厂家提供。
出线开关塑壳断路器(手动操作)
1)额定电压: 400V。
2)额定频率:50HZ。
3)额定电流:厂家提供。
计量:满足当地供电局计量验收要求。
无功补偿:
1)低压采用智能自动投切无功补偿装置,补偿容量厂家提供。
2)无功补偿控制器可实时显示电网功率因数、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压总畸变率、频率等电参数(A、B、C三相);设置参数中文提示,数字输入;控制程序支持等容/编码两种投切方式;具有自动补偿工作方式。
箱体要求
箱体底座采用高精度焊接式结构。顶盖采用非金属玻璃钢材质:环境适应性强,集成通风过滤功能,户外温度40℃整机输出不降功率;风道设计4道防水,封闭率100%;耐候性户外寿命≥20年;防护等级IP54;阻燃性能垂直燃烧级别可达V-0级。运行噪音满足25℃≤55DB,35℃≤65DB,40℃≤72DB。内部采用钢板及阻燃绝缘隔板严密分割成高压室、变压器室、低压室,各室防护等级为IP3X。箱体外壳门板都采用1.5MM厚度及以上的优质冷轧钢板制作,箱体框架为组装式结构,外表无焊道,整机无外漏螺栓,立柱采用1.5MM厚度及以上的优质冷轧钢板制作。
箱体采用冷轧钢板电弧喷锌工艺做为底层,锌丝纯度99.9%,锌层厚度>100ΜM,在锌层上喷中涂漆,面漆为丙烯酸聚胺脂双组份面漆。金属材料经防腐处理后表面覆盖层应有牢固的附着力,并均匀一致。箱体底架槽钢必须经过喷砂、喷锌处理后,采用沥青漆重度防腐处理,保证壳体20年内不退色、不氧化、不粉化,40年不锈蚀。
箱体密封所采用的密封条必须是长寿命、高弹性产品,高压和低压的进出线电缆孔采用方便于密封的敲落孔并配有足够数量的密封胶圈。
箱体外壳必须设计足够的机械强度,在起吊、运输和隧道内搬运、安装时不会变形或损伤;箱变外壳必须设计有方便钩挂的吊装机构,并保证吊装机构与箱体重心的协调,不会导致吊装过程中箱变倾斜;设计的外壳形状应不易积尘、积水;尽量少用外露紧固件,以免螺钉穿通外壳使水导入壳内;对穿通外壳的孔,均应采取相应的密封措施;外壳应防水、防震、防腐、防尘、防电燃。
所有门应向外开,开启角度大于100°,并设置定位装置。门有密封措施,并装有把手和暗锁,门的设计尺寸与所装设备的尺寸相配合。设门控自动开闭的照明设施。箱体顶盖应有明显散水坡度,不应小于5°,顶盖边沿应设有滴水沿,防止雨水回流进入箱体。
箱变内设置检修走廊,宽度≥700MM,预留下人井,检修走廊通道须配置LED照明灯,并保证足够的照度,方便箱体内部的检修和试验。
变压器室采用通风结构,门板带有为防尘通风防水三级过滤门。
箱式变电站的箱体应设专用接地导体,高低压接地贯通,该接地导体上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接的固定接地端子,箱变内部各个隔室接地端子数量不少于2个,箱变外部接地端子数量不少于四个,并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端子为直径不小于12MM的钢质螺栓。箱式变电站的金属骨架,高压配电装置、低压配电装置和变压器室的金属支架均应有符合技术条件的接地端子,并与专用接地导体可靠地连接在一起,箱变的接地电阻阻值符合标准。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
(1)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0℃~50℃;
相对湿度:5%~95%;
海拔高度:≤2000m;
大气压强:80kPa~110kPa;
(2)电源条件
交流输入电压:380V±15%;
交流电源频率:50Hz±1Hz。
(3)输出电压
直流输出电压:200~1000V或更优,连续可调不分段;
恒功率输出范围:300~1000V或更优,连续可调不分段。
单模块颗粒度≥30kW
(4)低压辅助电源
充电机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且具备过负荷、过压、过温保护功能。
辅助电源额定电压:12V/10A;
纹波峰值系数:不超过±1%。
(5)基本构成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基本构成包括:动力电源输入单元、功率变换单元、充电控制单元、输出开关单元、计量单元、充电接口、人机交互等。
采用特殊防护设计,内部最低元器件离充电机底部垂直高度≥500mm。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由一台主机电源柜和多台直流充电终端组成,多台直流充电终端可同时输出电流,主机电源柜主要包括交流进线部分和充电功率模块,电源柜和终端之间通过线缆连接组成一套完整的充电系统。
| 指标小类 | 直流充电桩(终端) |
| 最大电流 | 250A |
| 枪线长度 | 外露4米 |
| 环境温度 | -20℃~50℃ |
| 相对湿度 | 5%~95% |
| 海拔高度 | 低于2000m |
| 大气压强 | 80kPa~101kPa |
| IP防护功能 | IP55 |
|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 防盐雾)保护 | 设备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 |
| 绝缘电阻 | >10 MΩ |
| 安装方式 | 落地式(独立计量功能) |
功能要求
(1)充电设定方式
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依据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行相应动作,完成充电过程。
(2)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
充电机采用GB/T18487.1-2015附录B中规定的充电模式4和连接方式C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充电接口应满足GB/T20234.1-2015和GB/T20234.3-2015的规定。
(3)控制导引和充电控制
充电机应具备控制导引功能。控制导引电路及控制原理应满足GB/T18487.1-2015附录B中的规定。
(4)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
充电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GB/T 27930-2015的规定。
(5)功率自动分配功能
充电机应具备动态功率分配功能。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根据用户充电请求、电池充电需求、当前功率变换单元负荷状态、上级监控管理系统调控指令。
(6)矩阵结构设计
充电机应采用矩阵式功率控制设计,实现以单模块颗粒度进行切换;要求每一路充电接口配置一个功率分配单元,矩阵式控制单元内置于分配单元中;功率分配单元采用模块化设计,要求充电接口可通过插拔功率分配单元实现快速运维、检修。
(7)急停功能
充电机应具备急停功能,在充电终端上设置急停装置,任意充电终端启动急停装置时,则立即切断该充电终端的直流输出,同时不影响其他充电终端的正常运行。
(8)计量功能
充电机采用直流侧计量,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符合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要求,计量精度1.0。
(9)集中管控功能
充电机支持区域组网实现集群控制和管理功能,根据用电负荷需求和配电能力,进行动态负荷调度或设定固定负荷上限,实时调控充电终端功率输出,满足充电需求。
(10)人机交互功能
充电终端应具备状态指示功能,通过LED状态灯的颜色变换展示不同充电状态,颜色不限于绿色、蓝色、红色等,状态不限于空闲、插枪、充电中、故障、急停未复位等。
(11)车充识别
充电机支持VIN码自动识别,并依据后台设置的充电策略对识别后的车辆进行自动启动充电。
(12)充电策略
均充充电策略:当只有一辆车在充电时,充电机所有充电模块最大限度满足车辆需求。第二辆车来到时功率自动进行均分,每辆车输入的最大功率为充电机最大输出功率的一半,以此类推。此策略适合夜间慢平衡充电,最大限度保护电池。
有主有次充电策略:当第一辆车进行充电时,充电机所有充电模块最大限度满足第一辆车的充电需求,当第二辆车进行充电时,优先保障第一辆车充电的同时,剩余模块自动分配给第二辆车使用,第三辆车进行充电时,在保证前两辆车最大限度进行充电时,剩余模块给第三辆充电,依此类推,但是至少保证后来车辆至少有一个模块使用。此策略适合白天快补充电。
至少分配一个模块单元充电策略:当有车辆接入充电时,至少保证所有接入的车辆至少有一个充电模块为其充电,多余模块按顺序分配或按发车需求分配。
三种模式由招标人对具体位置设备提出要求后设定。
(13)主动防护功能
充电机具备主动监测电动汽车BMS运行状态、电池特性参数及充电机自身运行状态等功能,须采用安全冗余设计,主动诊断并处理故障和异常,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的主动防护。
(14)通信功能
配置4G通讯模块,采用4G通讯流量卡连接网络,手机APP、PAD、PC登录云平台进行充电状态的监控、查询及控制功能。受后台通讯频次与数据要求,配置流量卡具备每月不低于500M流量/终端,每个车位可单独计量、计费、通信,流量卡由投标人提供,自行计入成本,通讯运营商的选择根据充电站所在位置选择网络较好的运营商,由招标人在下单时提供。
(15)远程升级
配置4G通讯模块,可通过监控运维平台控制充电机烧写程序,实现远程一键升级,远程更新所有通信协议,以及新国标更新等带来的控制模式升级。
(16)远程断电
配置4G通讯模块,面对应急突发事件,可通过调度室的远程监控运维平台,远程操作断电。
(17)应急充电
充电机支持应急充电功能,当云平台意外离网时,充电机可实现本地启动充电,并自动备份离网充电数据,待网络恢复后将离网充电数据自动上传至云平台。
(18)故障录波
当充电机出现故障特征或实际发生故障时,可记录故障前后电池、充电机等关键信息(电压、电流、SOC、温度、电体电池信息),用于故障分析。
耐气候环境要求
(1)防护等级
充电机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中IP32(室内)或IP54(室外)的规定。
(2)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具有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保证充电桩在潮湿、盐雾环境下正常运行。
(3)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用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防氧化处理。
防护要求
(1)允许温度
在40℃环境温度下,充电机可用手接触部分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
——金属部分,50℃;
——非金属部分,60℃。
可以用手接触但不必紧握的部分,在同样条件下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
——金属部分,60℃;
——非金属部分,85℃。
(2)电击防护要求
充电机的电击防护应符合GB/T 18487.1-2015中第7章的要求。
(3)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充电机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T 18487.1-2015中10.4节的规定。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 额定绝缘电压Ui (V) | 电气间隙 (mm) | 爬电距离 (mm) |
| Ui≤60 | 3.0 | 3.0 |
| 60<Ui≤300 | 5.0 | 6.0 |
| 300<Ui≤700 | 8.0 | 10.0 |
| 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 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 |
(4)接地要求
充电机的接地要求应能满足以下的规定:
充电机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螺栓,其直径不得小于6mm,并应有接地标志。
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隔板、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0.1Ω。
充电机的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机主体框架连接,此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
接地母线和柜体之间的所有连接应躲开(或穿透绝缘层)喷漆层,以保证有效的电气连接。
(5)超温断电要求
要求充电终端带有超温断电功能,提升设施防护安全性。
当确认充电枪头温度达到90℃两分钟后,充电机限制输出电流为当前直流电表检测值的90%;
当确认充电枪头温度达到95℃两分钟后,充电机限制输出电流为当前直流电表检测值的80%;
当确认充电枪头温度达到100℃两分钟后,充电机限制输出电流为当前直流电表检测值的70%;
当确认充电枪头温度达到110℃两秒钟后,充电机应能发出过温故障报警信号。
绝缘性能
(1)绝缘电阻
用开路电压为下表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
(2)工频耐压
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下表所规定历时1 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3)冲击电压
充电机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下表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 额定绝缘电压Ui(V) | 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 |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kV) | 冲击耐压试验电压(kV) |
| ≤ 60 | 250 | 1.0(1.4) | 1 |
| 60 < UI ≤ 300 | 500 | 2.0(2.8) | ±2.5 |
| 300 < UI ≤ 700 | 1000 | 2.4(3.36) | ±6 |
| 700 < UI ≤ 950 | 1000 | 2×UI +1.0 (2.8×UI +1.4) | ±6 |
| 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 |
安全要求
(1)充电机的安全性要求应满足GB/T 18487.1-2015附录B中对应的描述及技术参数要求。
(2)充电机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保护和欠压保护。
(3)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压保护。
(4)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电流和短路保护。
(5)充电机应具备内部过温保护,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值时,采取降功率或停止输出。需具备超温断电功能,当温度过高时,可自动切断充电,防止发生高温自燃等意外,保护充电设备及新能源汽车安全。
(6)充电过程中20分钟内温度升高超过15度保护。
(7)充电机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
(8)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机应能在1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接触器,且直流输出电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
启动急停开关;
控制导引故障;
保护接地线断开。
(9)充电机在启动充电时应人工确认启动。
(10)充电机应具备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为3s~8s。
(11)充电机应具备限制冲击电流功能,冲击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110%。
(12)充电机应具备电池反接保护功能。
(13)充电机在自动充电前,应具有电池电压检测功能。
(14)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应具有防止充电连接器意外脱落的锁止功能,该锁止功能应符合GB/T20234.1的相关要求。车辆插头端应安装机械锁止装置,供电设备应能判断机械锁是否可靠锁止。车辆插头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电子锁处于锁止位置时,机械锁应无法操作,供电设备应能判断电子锁是否可靠锁止。当机械锁或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直流充电车辆接口锁止装置工作示例参见GB/T18487.1-2015附录C。
(15)充电过程中BMS传递的SOC/V/I/Vcell Max/Temperature这些信息维持不变超过3分钟保护。
(16)充电机直流输出侧应配置防反二极管,具备防止动力电池电流倒灌功能,同时应具备防止多桩充电时,动力电池之间电流互灌功能。
(17)充电机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当充电机检测到电动汽车直流接触器闭合后,充电机应检测电池端电压;充电机检测到电池端电压后需进行预充,将功率模块输出电压升到与电池端电压测量值之差小于10V后,方可闭合充电机输出接触器。
(18)充电机在每个充电周期内进行接触器触点烧结检测。当检测到接触器触点出现粘连的情况后,充电机不得继续工作。
(19)充电机必须保证充电机输出接触器闭合发生在车辆直流充电接触器闭合之后,其时间间隔不得低于500ms。
(20)充电机在充电停止状态下,应保证直流输出回路处于断开状态。
即执行断电动作并告警。
(21)充电终端待机状态下输入电源电压应不高于36V。
充电输出要求
(1)输出电压误差
在恒压状态下,直流输出电压设定在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内,充电机的输出电压误差不应超过±0.5%。
(2)输出电流误差
在恒流状态下,输出直流电流设定在规定的额定值的20%~100%范围内,在设定的直流输出电流≥30A时,充电机的输出电流误差不应超过±1%;在设定的输出电流<30A时,充电机的输出电流误差不应超过±0.3A。
(3)稳压精度
当交流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流在规定的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时,输出直流电压在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充电机的输出电压稳压精度不应超过±0.5%。
(4)稳流精度
当交流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压在规定的相应范围内变化时,直流输出电流在规定的额定值的20%~100%范围内任一数值上,充电机的输出电流稳流精度不应超过±1%。
(5)纹波系数
当交流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流在规定的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时,直流输出电压在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任一数值上,充电机的输出纹波峰值系数不应超过±1%。
(6)限压、限流特性
充电机在恒流状态下运行时,当直流输出电压超过限压整定值时,应能立即进入恒压充电状态,自动限制其输出电压的增加。
充电机在恒压状态下运行时,当直流输出电流超过限流整定值时,应能立即进入限流充电状态,自动限制其输出电流的增加。
(7)输出响应要求
在充电阶段,车辆向充电机实时发送电池充电需求参数,充电机应最长在1s以内将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调整到与车辆发送的电池充电需求命令值相一致,充电机根据电池充电需求参数实时调整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
待机功耗
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充电机的休眠待机功耗不应大于0.12%P+20W。注:P表示充电机额定功率。
效率和功率因数
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充电机效率、输入功率因数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充电机效率、输入功率因数
| 实际输出功率PO /额定输出功率PN | 效率 | 输入功率因数 |
| 20 %≤PO/PN ≤50 % | ≥89 % | ≥0.95 |
| 50 %<PO/PN ≤100 % | ≥93 % | ≥0.98 |
| 注:输入功率因数要求仅对交流供电充电机有要求。 |
噪声
充电机的噪声最大值应不大于65dB(A级)。
温升
正常试验条件下,交流输入为额定值,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连续运行,充电机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下表中的规定。
充电机各部件极限温升
| 内部测试点 | 极 限 温 升/K |
| 动力电源输入端子 | 50 |
| 输入断路器、接触器接线端子 | 50 |
| 塑料绝缘线 | 25 |
| 充电模块输入输出连接端子 | 50 |
| 功率电阻 | 25(距外表30 mm处空间) |
| 电流采样分流器端子连接处 | 70 |
| 熔断器端子连接处 | 70 |
| 直流接触器外壳与极柱 | 50 |
| 直流输出接线端子 | 50 |
高低温和湿热性能
(1)低温性能
按GB/T 2423.1-2008中试验A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规定的下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测试充电机的稳流精度应符合规定。
(2)高温性能
按GB/T 2423.2-2008中试验B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规定的上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测试充电机的稳流精度应符合规定。
(3)湿热性能
按GB/T 2423.4-2008中试验D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40±2)℃,循环次数为2次,在试验结束前2h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检测,其中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介电强度按表2规定值的75%施加测量电压。试验结束后,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电后检查充电机各项功能应正常。
机械强度
按GB/T 2423.55-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剧烈冲击能量为20J(5kg,在0.4m)。试验结束后,充电机的IP等级不受影响,绝缘性能不应降低,门的操作和锁止点不应损坏。
电磁兼容
(1)抗扰度要求
静电放电抗扰度:充电机应能承受GB/T 17626.2-2006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充电机应能承受GB/T 17626.3-2006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充电机应能承受GB/T 17626.4-2008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浪涌(冲击)抗扰度:充电机应能承受GB/T 17626.5-2008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充电机应能承受GB/T 17626.11-2008中第5章规定的电压试验等级在0%、40%、70%的额定工作电压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
(2)电磁发射限制要求
传导和辐射发射限值要求:充电机的电源端口应符合表5规定的传导发射限值,外壳端口应符合下表规定的辐射发射限值。
传导发射限值
| 频率范围(MHz) | 发射限值dB(μV) |
| 准峰值 | 平均值 |
| 0.15~0.5(不含0.5) | 79 | 66 |
| 0.5~30 | 73 | 60 |
辐射发射限值
| 频率范围(MHz) | 在10 m测量距离处辐射发射限值dB(μV/m) |
| 准峰值 |
| 30~230 | 40 |
| 230~1000(不含230) | 47 |
谐波电流限值要求:当输出功率为额定功率的50%~100%时,充电机总谐波电流含有率不应大于5%。
可靠性指标
充电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大于等于26280 h。
充电机其它要求
充电机柜体(桩体)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
充电机柜体(桩体)应具备安装4G通信模块天线的位置,并确保壳体不对通信模块接收信号产生负面影响。
充电机柜体(桩体)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
充电机柜体(桩体)内元器件应模块化设计,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
充电机柜体(桩体)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
充电机柜体(桩体)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
充电机柜体(桩体)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
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
充电机数据通信接线应采用屏蔽线保护,屏蔽层应在桩体内可靠接地。
充电机柜体(桩体)在开门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充电运营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总则
按业务需求交付各功能模块服务,满足运营、运维、财务管理需求;提供系统数据接口,实现与现有运行系统、未来规划系统的互联互通;提供充电桩与平台交互系统,实现接入多家充电桩设备;提供后期维护及需求迭代,能够根据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向上向下兼容新技术和新的业务场景;提供完善的数据分析能力,通过数字可视化技术实现业务数据的多维分析。
技术要求
| 类型 | 要求 |
| 操作系统 | 类Unix操作系统统一用CentOS7.2以上 Windows操作系统统一用windowsserver2012以上 |
| 中间件及 数据库 | 关系、非关系型数据库选用范围:MySQL、MongoDB、PostgreSQL、SQL server。 搜索用es 消息队列使用kafka、RabbitMQ 缓存使用redis |
| 其他 | 必须使用微服务架构,满足未来充电桩体量的支撑 系统需要具备高可用能力,保证7*24小时连续运行 需要提供详细的外部接口文档 订单数据存储永久保存 上线前需要对整套系统进行压测 系统需有备份能力,并提供应急预案 |
功能要求
投标方案必须包含充电桩日常运营管理、用户管理、财务管理、安全合规管理、服务管理、报表分析等模块,具体见下表清单。
| 功能模块 | 项目 | 描述 |
| 运营管理 | 站点管理 | 新增、编辑、删除充电站地址、图片、经纬度等基本资料,管理站点运营状态、服务项目等 |
| 充电桩管理 | 新增、编辑、删除充电桩配置,每个站点可配置不同的厂家硬件参数等 |
| 充电卡管理 | 新增、编辑、删除、冻结充电卡,支持与车辆、用户进行绑定 |
| 车辆管理 | 新增、编辑、删除车辆,支持与VIN、个人用户、企业进行绑定,提供车辆信息的导出功能 |
| 价格管理 | 可根据需要,针对不同用户群制定价格策略,可定时、定站、定客户来定价。价格策略可绑定至电站 |
| 设备控制及监控 | 充电桩 控制方式 | 支持APP、小程序、VIN、刷卡等方式实现控制充电 |
| 充电桩 状态监控 | 通过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可实时查看充电中状态,如:实时电流、实时电压、实时功率、需求功率、车牌号等信息 |
| 充电桩 远程控制 | 通过后台web系统远程控制充电桩启停、远程断电 |
| 视频监控 | 通过后台web系统可远程实时监控充电站现场图片、视频信息 |
| 监控地图 | 在web系统以地图形式展现所有站点分布情况,可快速通过监控地图了解每个站点的基础信息。 |
| 单站点监控 | 在web系统以地图形式展现单站点情况,可快速了解单站点的基础信息、充电桩实时状态数据等。 |
| 充电用户管理 | 企业客户 管理 | 支持企业客户的新增、删除、人员管理;可对企业客户关联账户进行分类,分为现金账户和信用账户,现金账户可通过web系统实现充值退款,信用账户可通过web系统实现信用额度授权、调整、账单管理 |
| 充电用户组管理 | 支持将一类个人充电用户和企业用户设置为用户组,面向用户组可设置相应的收费策略 |
| 个人充电 用户管理 | 可通过web系统实现充值退款的管理 |
| 安全合规管理 | 充电安全 防护分析 | 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对所有充电订单、车型的充电安全防护分析,能够给出专业的分析报告,并依托线上工具(如钉钉)对异常情况进行实时提醒。 |
| 充电安全 防护管理 | 支持按照电站、车辆、车型、客户等维度限制SOC,或直接拉入黑名单,实现安全管控 |
| 服务管理 | 故障预警 | 通过web系统可实现对充电桩的故障、充电异常进行实时监控,并且支持弹窗、声音提醒 |
| 故障工单 | 当设备发送故障、充电发生故障时,生成工单,发送运维人员,实现闭环管理 |
| 报文查看 | 通过web系统可以查看设备运行报文,充电过程报文,运维人员可以通过报文,快速定位问题。 |
| 报表分析 | 充电订单 报表 | 通过web系统可以查询导出实际发生充电订单、失败订单情况报表,并能够按照尖峰平谷的价格策略分别进行统计车辆充电情况和单笔订单的充电情况。 |
| 运营报表 | 通过web系统查询导出所有电站的基本信息报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运营状况、历史充电信息、电站利用率、终端利用率等分析,并提供报表查询导出功能。 |
| 运维报表 | 通过web系统查询导出设备故障信息报表、电站失败率情况报表、离网信息报表等。 |
| 财务报表 | 通过web系统查询导出账户充值退款明细报表、充电订单结算报表、信用账单报表等。 |
| 数据分析 | 按照公司和单站,可视化查询运营、运维情况:例如:充电量、利用率、收费情况、运营能力、24小时功率分析情况、站点功率满足情况、可用率、失败率、工单情况、预警情况等。展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饼状图、矩形图、条形图、折线图、面积图等。 |
| 系统管理 | 用户注册 | 支持新用户通过web系统进行注册,完善个人信息 |
| 用户授权 | 支持通过web系统对用户进行数据权限、功能权限、按钮权限的自定义授权 |
| 系统界面 自定义 | 支持通过web系统自定义所展现的登录界面图片、系统名称、系统图标、电站图标、首页界面图片等。 |
| 用户审计 | 管理员可通过web系统查看其他用户访问情况,例如:用户名称、访问信息、访问系统功能名称、操作情况等。 |
安全要求
系统需保证提供7天×24小时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12小时,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
系统具有操作授权及权限控制,防止非法入侵;
提供运行日志管理及审计功能;
要求系统具备数据在线和离线备份及数据恢复能力,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系统须通过第三方进行的系统漏洞扫描与信息安全相关检测;
提供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系统具有安全审计功能及其他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措施;
保证终端上下载的业务数据下载前在服务器端有合法性审核记录并记录操作过程必要信息。
服务要求
(1)数据承诺
该平台所有数据包括客户数据产权归招标方所有。
(2)功能升级要求
如投标人产品发生功能升级,需向招标人提供同步升级服务。
(3)运维期内监控要求
运维期间投标人需重点做好对接入系统的各软、硬件的工作状态的稳定性、业务数据正确性的监控、分析工作,随时做好故障的分析和排查工作,必须做到每日监控,重点作好对以下内容的监控:
①对网络的监控:监控重要网络运行状态,保障服务正常。
②对服务器系统的监控:监控各类应用服务的服务器主机的运行状态,尤其是主机系统的CPU、内存、硬盘、网卡的运行情况。
③对应用程序的监控:需监控应用子程序的各子系统、模块是否工作正常,数据处理响应速度是否及时,与子系统间的数据协同处理是否正常。
④对业务数据监控:分析应用系统中的业务数据,看是否传输、转换、解析、显示正常。
其他要求
系统须留有接口,方便对接其他系统。
功能页面操作、查询,报表查询、导出等常用操作,响应迅速,方便业务人员操作。
系统须支持不同类型的充电设备接入平台。
系统须支持接入到政府新能源监测平台,满足政府验收要求。
系统查询、分析、统计流程可后台定制化,统计报表可通过低代码平台自定义、无需重新编程,维护方便,能够方便快速的利用已有基础数据。
投标人须确保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充电运营管理平台。我方有权随时对投标方所提供的上述系统的自有知识产权进行验证核查,如发现非自有产权的,有权做废标处理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产权纠纷及其他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电缆要求
(1)项目电缆包含箱式变电站进线电缆、分体式充电机主进线电缆、直流充电桩(终端)、交流充电桩连接电缆等;
(2)所有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必须符合标准GB/T 5023的规定或JB/T 8734的规定;
(3)所有额定电压1kV~35kV的电缆须符合标准GB/T 12706的规定;
(4)所有型号的电缆须满足《电线电缆产品许可证可实施细则》的规定。
(5)项目所需电缆型号与长度由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安装环境自行选择确认,同时需满足当地供电局验收标准规范。
施工及其配套设施要求
(1)接地施工要求
1)接地极施工:接地极可采用热镀锌角钢、圆钢、钢管,垂直打入地面,埋设深度距地表≥2500mm。
2)接地体核验:接地焊接处焊口、焊面,不得有夹渣、咬肉、裂纹、气孔、药皮,且已做防腐处理。
(2)充电设备基础施工要求
1)在基础开挖前应根据充电设备的安装位置和设备尺寸进行放线定位,需要拆除的绿化植被必须征得相关管理部同意后才能拆除。若充电设备采用砖砌结构,所用砖块为烧结页岩砖,不得使用水泥沙砖。
2)砖砌充电设备基础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竖向灰缝砂浆需填充饱满,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充电设备基础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3)混凝土基础施工要求
1)为保证充电设备的安装牢固可靠,基础采用C20现浇混凝土制作。
2)为防止基础下沉,在开挖完成后必须对基坑夯实处理。在混凝土浇筑前依据基础尺寸进行模板支设和加固,保证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漏浆、不涨模。
3)基础在浇筑时必须振捣密实,预埋螺栓必须保证螺栓与基础表面垂直,螺栓间距、锚固长度均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
(4)电缆敷设施工要求
1)电缆沟负挖深度现场满足要求,电缆敷设前应对整盘电缆进行绝缘测试,测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电缆敷设;
2)电缆敷设完成后在箱变及接线井悬挂电缆标识牌,标明电缆规格型号、长度、起端和终端;
3)埋地电缆在拐弯、接头、交叉,进出建筑物等地段应设明显的方位标桩,标桩应牢固,标志应清晰,标桩露出地面以15-20cm为宜。
(5)土方回填及充电设备基础养护施工要求
1)土方回填前应将基坑杂物进行清理,回填土不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分层铺摊夯实;
2)充电设备基础施工完成后,均应在12小时内浇水和用塑料薄膜加以覆盖,浇水次数应能够保持砌体墙面有足够的湿润状态,养护期不少于3天,确保基础表面美观可靠,无蜂窝麻面、隙缝夹渣、不规则裂纹等,具体时间可根据现场实际调整。
(6)电缆端接施工要求
1)根据线鼻子腔深度确定绝缘层剥切长度(绝缘层剥切长度=线鼻子腔深度+2mm),用剥线钳环切将绝缘层剥掉,剥切过程中应避免用力过大伤及线芯导体部分;
2)选择与电缆型号相等,并与元器件或铜排配套的线鼻子进行压接,压接时须使用液压钳及配套模具,不得使用铁锤砸击的方式进行压接;
3)铜鼻压接结束以后,对绝缘皮与线鼻子用PVC胶带缠绕保护至少2圈后加绝缘软护套(信号线除外),对于压接后的端子有压接不牢或虚接情况时,须使用裸导线对线芯进行填充后再压接或重新制作端子。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立统一的安全施工围挡,以区分作业区和非作业区。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现场设置统一的施工指示牌。
3)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合理规划,设置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垃圾或废料应集中堆放、及时清除,做到“工完、 料尽、场地清”。
4)施工单位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过程中对场地造成的无可避免的污染和损坏进行原样恢复,其中进行混凝土及砂浆搅拌时应垫三防布或采取其它措施进行防护避免对施工场地原有地面造成污染。
5)施工单位进行低压电源接入操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是有合格操作证的电工,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机具。
6)施工单位进行高空和危险作业时,施工人员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佩戴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8)冬期施工措施要求
1)现场准备、检查、防护
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必须避免放在低洼处,要将设备垫高,设备露天存放时应加雨布盖好,以防雨淋日晒,料场周围应有畅通的排水沟以防积水。
冬期施工对供电线路加强检查,防止出现用电事故。
室外工程均应避免在雨天安排作业,尽量避免在不利条件下施工,如确有特殊需要,要做好防护措施。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浇筑和砌体施工应采取保温覆盖做好保温防冻措施。砌筑及混凝土施工
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出厂日期不超过三个月。
砖、砌块在砌筑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不得使用遭受水浸和受冻后表面结冰、污染的砖或砌块。
现场拌制砂浆及混凝土所用砂中不得含有直径大于10mm的冻结块或冰块,拌制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冻裂的物质。钢筋混凝土工程
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争取在寒潮来临之前作好混凝土浇捣工作。
施工中所使用的混凝土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开裂物质。
合理地使用外加剂,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及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钢筋砼结构浇筑成型后,立即进行覆盖养护。
(9)车挡、场站VI施工要求
为保证充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本项目在每个充电车位上设置坚固抗碾压的钢制车挡器,防止车辆倒车时冲撞充电终端。要求场站VI有统一设计风格,能直观体现服务区功能与使用说明。
(10)其他要求
根据场地实际情况选择场地硬化要求,原则停车位采用水泥硬化(加喷字),对已有的停车场,设备施工完成后按原状恢复。
参考标准NB/T33004-2020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1、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
1.1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未拆封正品行货,否则招标人可拒收货物,并按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
1.2本次招标所有设备应按照采购清单、技术指标或参数要求要求供应,选择使用寿命长、品质佳、性能价格优的设备,并需对投标文件涉及到的专利负责,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伤害招标人利益。
1.3设备标准、规范:所供设备的技术规格及性能,包括投标单位从其他厂商购来的设备及各件都应符合和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性能要求,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投标人应根据规范的技术要求,结合使用功能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投标人需详细列出所报设备的产地、规格、数量、单价、合价等。
1.4投标人在设备供货时要充分考虑相应验收规范要求,若因设备原因造成不能通过验收,供货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供货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设计报批和全部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并交付招标人正常投入使用。
3、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4、设备安装、验收:
安装:供应商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安装全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最新规定和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合本项目建设进度,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本次施工安装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为防止货物就位后施工队施工作业时造成货物损坏,乙方应对就位后的货物进行包装保护,预防货物就位后受到损坏。包装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验收:
①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检测合格报告及技术资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其他国家或地方最新规范标准;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采购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上述规范标准如在执行时发生矛盾的,按较高标准执行。
②货到初步验收:货物送达约定的安装地点后,由招标人进行基本质量、数量及参数型号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初步验收后货物仍由中标人负责保管。中标人对货物安装调试过程,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生产厂产品标准及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检验记录须提供给招标人。
③最终正式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招标人会同中标投标人按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对整个项目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应符合本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培训
中标人应结合货物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招标人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技术监督和针对性的培训)以保证货物的良好运行。同时须提供维修培训。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6、质保及售后:
6.1质保期2年,所有产品质量保修期均自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计算。
6.2在质量保修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中标人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能在24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招标人有重要活动,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派出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全天候服务保障。质保期满后实行终身维修服务,招标人只承担维修的成本费。
6.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售后服务措施及保修服务承诺文件,并列明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名称、数量等。若中标人未按照上述约定及自身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投标人愿意由招标人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作为补偿招标人的费用。
6.4中标人在总体验收、运行保修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在质保期内,对所有设备器械或配套设施、用具等进行定期保养,排查潜在故障。如质保期内,器械或设备发生故障;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条款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调试维修或更换配件、设备等。如经招标人多次催促仍不能到场保养维修或保养维修不到位的,允许整改两次,整改后仍存在问题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选择其他合格投标人;此期间合同双方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有中标人承担。所供产品由于自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含连带损失)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7、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四、其他要求
1、现场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内如需要临时道路、工棚、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均由中标人自行施工,其材料费、电费、水费、维护费、修理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有关设备应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并对其安全运行使用负责。
2、安全防护
在工程施工验收前的整个施工期间,中标人必须制定并实施必要的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对不符合安全规程及本合同的安全隐患事故,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干涉。中标人应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结合自己的实际,制订适合本工程的安全防护规程。在工程开工前,中标人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作业教育,并在施工中及时解决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3、工程监督、检查、验收
中标人应选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各施工环节和完工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中标人的监督人员应及时向招标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经招标人检查认为质量不合格时,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修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和费用中标人自负。
4、本次招标中线路(含变压器、电缆等)铺设设计部分,设计成果必须一次性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如因上述问题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整改或工期延误的,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如涉及补偿费用的,招标人可在剩余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可单方终止合同。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等均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规格型号及要求和国家、行业等有关法规规范最新标准优质产品,并承诺中标后提供的所有设备、产品等均必须一次性通过验收。如因产品问题造成验收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供货合同,不予支付货款,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全责承担。
五、报价要求
1、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2、本次采购采购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中标后无论何种原因,结算时固定单价均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在对采购项目内容、数量、质量和技术指标内容全部认可的前提下报价。无论情况如何,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已对所采购项目的所有条件有了充分了解。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本项目中关于变压器和配电柜等设备的基础制作(含必要的延伸美化)和设备围挡护栏等涉及的各类费用均需考虑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本次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此次设计、设计报批、采购、运输、装卸、安装、验收、运行维护服务等及一切衍生工作及服务的所有费用。本次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次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供货及一切衍生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设计、采购、包装、运输、供货、安装、集成、调试、交付、验收、培训、售后服务、设计送审各项费、评审费、材料(包括辅材、辅料)损耗、劳务(包含服务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保险、管理费、外勤等特殊津贴费、专业服务人员服务费)、机械投入、可报销费用(指国际与国内交通费旅行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设施费)、维保费(含配件、软件升级)、变压器和配电柜等设备的基础制作(含必要的延伸美化)和设备围挡护栏等涉及的各类费用、利润、税金、管理费、代理服务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招标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投标人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掌握的市场信息自主报价。决定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做到正确理解,有疑义的条款应在采购答疑时提出,有疑义又没有在采购答疑时提出的,应按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6、要求报价单的每一页都必须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应充分响应的技术规范和商务条款
本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范及要求、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保修期限、服务内容等重要商务要求,投标人应充分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酌情认定为实质性或重大负偏离。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甲方(采购人):阜宁县新鑫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 (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人)
甲方组织的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编号:FNFZC<2025>93号)招标活动,确认乙方中标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一、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有关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中设备、备件、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装卸、安装、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4、“工程”本合同特指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
5、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
(1)合同签订后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甲方的《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项目编号:FNFZC<2025>93号)采购文件以及相关附件和补充文件;
(3)乙方所有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合同附件:含乙方投标文件、技术说明文件等。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
2、上述金额包括乙方为完成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以及乙方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包括方案设计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内容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服务酬金(包含设计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保险、公司管理费、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外勤等特殊津贴费、税金等)、可报销费用(指设计人员为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包括国际与国内交通费旅行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为当地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所付的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执行本设计服务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费用以及施工期间甲方人提出设计变更)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合同总金额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本次结算价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乘以中标时货品的全费用综合固定单价计算(中标价不随市场和国家政策性文件调整而调整)。
3、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到期前的维护维修、零件更换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生活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保留增减工作量的权利。
三、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过程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四、交付使用时间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和全部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并交付甲方正常投入使用。
如实际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的日期发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直接在供货款中扣除。延误日期在5日以上的,每延误一天罚款2000元,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供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
六、技术标准
所有采购物资均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最新合格标准和本次采购文件要求;所有产品质量保修期均自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均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质保期内因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七、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
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设计。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须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若无特殊说明,则以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八、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能得到该产品生产厂家的认可。乙方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2、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产厂家或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或规格型号与采购单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采购文件所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5、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在采购文件所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货物施工质量和器件性能应符合规定,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文件正确、清晰、完整,对牵涉到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乙方应给予全力支持;
7、质量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限自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和配件均必须符合甲方实际使用标准和要求,不满足甲方要求的设备配件应及时无偿更换。
注:1、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作相应的扣除;
2、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九、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1、在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或设备的系统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性能、质量(包括货物的外观)和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
2、甲方将在乙方供货、交付期间随时组织验收。在供货时,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如果货物的系统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性能、质量(包括货物的外观)和数量与采购单相符,甲方应及时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如果货物的系统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性能、质量(包括货物的外观)和数量与采购单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签署验收合格意见,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3、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逾期按交货延误处理。
4、验收
①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检测合格报告及技术资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其他国家或地方最新规范标准;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采购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上述规范标准如在执行时发生矛盾的,按较高标准执行。
②货到初步验收:货物送达约定的安装地点后,由甲方进行基本质量、数量及参数型号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初步验收后货物仍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对货物安装调试过程,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及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检验记录须提供给甲方。
③最终正式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和 限定期内 商业试运营结束后,由甲方会同乙方按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对整个项目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应符合本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安装及培训
1、本次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最新规定和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合本项目主体工程等建设进度,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本次施工安装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为防止货物就位后施工队施工作业时造成货物损坏,乙方应对就位后的货物进行包装保护,预防货物就位后受到损坏。包装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培训
乙方应结合货物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甲方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技术监督和针对性的培训)以保证货物的良好运行。同时须提供维修培训。签订合同前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
十一、付款
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乙方的银行帐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签订合同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并网运行,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95%;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按照审计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能接受的数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的货物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 天内,乙方未能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十三、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四、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
1、乙方需为甲方现场免费培训技术人员,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咨询。
2、乙方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能在24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甲方有重要活动,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派出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全天候服务保障。质保期满后实行终身维修服务,甲方只承担维修的成本费。
3、在保修期及保修范围内(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乙方应对任何因设计、工艺、材料、产品质量和部件造成的货物或部件损坏,实行维修全免费上门服务。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由甲方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作为补偿甲方的费用。
4、在质量保证期内,备品、备件从乙方补充,使用当地的备品、备件始终保持在规定的范围;
5、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保证定期对设备进行回访维护,以保证全部货物达到设计寿命;
6、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响应服务、排除故障的,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7、在设备合理的使用期限内,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提供替换设备组件或升级设备组件进行的替换或升级,被替换或升级的设备功能性不得低于或少于原设备所应具备的功能性。
8、乙方的免费服务包括对维修器件供应、软件升级更新、软件修改等,维护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9、乙方履行合同及保修期内因其提供的产品及衍生的服务导致发生的一切事故造成任意资产损失时,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不能及时赔偿,由甲方将从其质保金中等额先行赔付,赔付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十五、安全问题
项目施工前,乙方需通过甲方开工前安全检查(详见附件《盐城海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工前安全检查表》)并为现场实际施工及管理人员购买意外险或者工伤险等险种。
乙方必须考虑货物供应、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如因产品质量不合理、不坚固,以及一切自然损坏而造成的货物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不包括不可抗力因素),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履行合同及保修期内因其提供的产品及衍生的服务导致发生的一切事故造成任意资产损失时或其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负责全额赔偿。乙方应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并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事故上报。如乙方未及时妥善处理事故纠纷、不能及时赔偿,由甲方将从其质保金中等额先行赔付,赔付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十六、履约保证金退还
1、退还方式、时间和条件:在本项目全部履约结束,且全部服务结束且提交资料完整,经甲方确认无任何问题后,由乙方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经甲方同意签字盖章后至阜宁县行政审批局办理退还手续。
2、不予退还的情形: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2)甲方发现乙方在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乙方提供货品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且整改三次后仍然不合格的;
(4)乙方有其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行为的。
3、履约保证金退还均无息。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合同履约及维护保证金或已支付的款项,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延期付款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无法避免的事件,但不包括任何一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损方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因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规定的项目竣工交付日期,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十八、争议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阜宁县人民法院裁决,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九、其他
乙方与现有平台集成商、供应商等单位接洽、合作,所产生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考虑中标后运输、安装期间对整个周边环境、设施、道路、绿化等的保护,并将有关费用全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施工期间如发生对环境、设施、道路、绿化等产生破坏,除采取措施恢复原状外,另处以被损坏设施、道路、绿化等二倍的罚款,在整个货款中扣除。
3.本合同中如存在表述不详尽或存在不完全一致之处,服从甲方合理解释和安排;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5.合同双方可以就本合同主要内容以外的事项进行协商。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阜宁县行政审批局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经营地址: 经营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
1.1由采购人依法组织技术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
1.2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找外部证据。
1.4评标过程接受纪检、检察、招标投标管理、公证等有关部门的监察和监督。
1.5评标过程保密
(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废标。
二、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证件证明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2024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告);
(3)供应商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4)供应商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供应商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7)投标人有效的三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五级及其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8)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书、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资料,任缺一项的,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2.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重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应该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评标委员会要求出具的澄清、说明或修正材料,邮件发送邮箱与前面一致),不澄清者,以不利于投标人为原则处理。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三、详细评审(评分细则)
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以上评审、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或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各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平均得分。
| 项目 | 分项 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 报价 (30分) | 投标 报价 | 30分 | 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保留两位小数,最多扣5分。 |
| 技术 参数 (40分) | | 12分 | ①所投的箱变产品具备抗风功能,在11级风持续风吹1小时,设备无可见异常变形、柜门保持正常开启关闭和锁固,满足的得6分,满足9级风的得4分,满足7级风得2分,其他不得分。 ②所投的箱变产品具备抗震功能,在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条件下,对各频率下进行正弦拍波试验,每个频率处的拍波时间≥15秒的得6分,拍波时间≥10秒的得4分,拍波时间≥5秒的得2分,拍波时间<5秒的不得分。 投标时提供能体现上述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用明显标识将上述指标在报告中标注出)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
| 6分 | 投标人应具备充电设备关键元器件自主研发能力,至少包括充电模块、功率分配模块、集中控制模块等核心元器件,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CMA、CNAS标识)、软件著作权,缺一不可,每具备1种元器件得2分,满分6分。 |
| 3分 | 为保证待机状态下的误操作等突发情况的使用安全性,对充电终端在待机状态下的输入电压横向对比得分,电压≤24V得3分,电压≤36V得2分,电压≤48V得1分,电压>48V不得分。 投标时提供能体现上述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用明显标识将上述指标在报告中标注出)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
| 10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充电机: ①具备不少于100项主动防护功能(至少包含开门断电、火情检测、倾斜断电、水浸断电、温湿度等);满足上述全部指标的,得2分。 ②充电堆(机)内充电模块具备节能功能,连续2分钟不工作,进入休眠或断电模式;满足上述全部指标的,得2分。 ③具备柔性充电功能,可根据充电温度系数、充电时长系数和BMS需求电流系数等实时调整充电输出,实现对电池安全的柔性充电保护车辆电池;满足上述全部指标的,得2分。 ④充电机具备故障录波功能,当出现了疑似故障特征或实际故障发生后,能够记录故障前后电池、充电机等关键信息;满足上述全部指标的,得2分。 ⑤充电模块具备灌胶工艺,且灌胶范围覆盖100%元器件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投标时提供能体现上述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用明显标识将上述指标在报告中标注出)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
| 9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充电机充电运营管理平台: ①具备场站智能化管理能力;满足上述全部指标的,得2分。 ②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单用户后台电桩查询响应时间≤0.5秒,充电站历史数据查询响应时间≤0.08秒,CPU占用率≤1%,内存占用率≤1%,以上参数满足得2分。 ③具备智能运维平台,可提供基础数据管理、自动运维、看板运维、Chat0ps 运维功能,保证平台稳定运行的,得2分。 ④具备平台大数据应用-平台审计故障码故障提示检测(100项及以上)得1分,每增加50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投标时提供能体现上述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用明显标识将上述指标在报告中标注出)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
| 项目实施方案 (16分) | 工作流 程方案 | 4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中的机构配备及工作流程方案是否严谨、方法切实可行等方面进行评审;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方案较合理、较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或内容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 技术 方案 | 4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中的合规性、先进性、安全性、实用性、灵活性,场站应急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审;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方案较合理、较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或内容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 实施 方案 | 4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中的施工准备、施工进度控制、主要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等表述进行评审;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方案较合理、较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或内容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 质量 管理 | 4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中的质量目标、质量把控和预见措施等是否实用、合理、可行等方面进行评审;措施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方案较合理、较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或内容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 售后 服务 (4分) | 售后 服务 | 4分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的范围、程度,运维服务(含工具及车辆、备品备件库清单)、售后人员配置合理性及专业性等情况进行评审;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方案较合理、较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或内容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 商务 部分 (10分) | 认证 体系 | 6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ISO/IEC42001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 ISO/IEC 27701隐私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提供上述一项认证体系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6分。 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
| 企业 业绩 | 4分 | 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及验收证明需体现甲乙双方名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甲乙双方章印齐全),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
注: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评分索引表(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索引表格式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按照评分内容提供评分索引,评分索引应该准确,便于评委评标。
四、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次采购项目属于 工业 。
(4)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①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因此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须按采购清单逐项列明每项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并按声明函内容将每项产品生产企业的情况如实填写完整。如有遗漏的,则所遗漏项的生产企业将被视为非小微企业,供应商不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是指采购清单中每项产品名称。
参与评审的响应报价是指价格扣除后的响应报价。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定标办法
1、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平均得分。最终取累计评审平均总得分高的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后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六、 其它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编制前特别提醒:
1、请投标人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通过邮箱发送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邮箱。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不得提前发送也不得推迟发送,且通过同一邮箱将解密的密码(以及有可能出现的澄清材料等)发送到邮箱,邮件的主题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按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分别编制一号标书和二号标书,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分别生成一号标书和二号标书PDF文档(PDF文档须清晰可辩,如因不清晰让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两个PDF文档的电子档应一起加密压缩到一个压缩文件中,压缩文件格式为zip或rar,不得采用其他压缩格式,也不得压缩成多个文件,并将加密后投标文件压缩包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522813678@qq.com),压缩包文件名为本采购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字样。
3、凡是招标文件中注明要求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必须盖章和签字。
4、凡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签字或盖章的页面,必须打印后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后,再使用原件进行扫描,其他招标文件注明为原件扫描件的均必须使用原件进行扫描。
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投 标 文 件
(一号标书)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开标一览表)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
| 项目编号 | FNFZC<2025>93号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 (大写): |
| 核心产品品牌 (直流充电桩) | |
| 其 他 | 采购文件提出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我方均予认可。 |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次采购文件所确定的全部服务及一切衍生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供应商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人力成本、设备成本、检测费用以及机械投入、利润、税金、管理费、代理服务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
2、评分索引表
3、投标函
阜宁县新鑫能源有限公司:
贵单位FNFZC<2025>93号招标文件(包括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如有)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我单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全部规定;
2、我单位认可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的具体采购内容,并据此测算投标价格。认可合同条款并按合同履行全部责任。一旦我单位中标,保证在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采购项目;
3、我单位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是真实有效的,对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系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阜宁县新鑫能源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授权___________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FNFZC<2025>93号招标文件的投标、参与开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职 务: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粘贴处
注: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是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
(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
(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
(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8、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报价汇总表
招标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设备清单。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此表的投标总价中已包含供应商完成本招标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
8.1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分项明细表
具体清单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设备清单。
9、技术要求偏离表
| 序号 | 货物(设备、产品)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投标产品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响应/偏离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供应商须对照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3、表格不够可另接。
10、商务条款偏离表
| 序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 1 | 合同履行期限 | | | |
| 2 | 质保期 | | | |
| 3 | 售后服务 | | | |
| 4 | 付款方式 | | | |
| 其他 | |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实施方案
注:根据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内容进行编写。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2、售后方案
注:根据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内容进行编写。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业绩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货设备清单 (品牌、型号) | 数量 | 签约 日期 | 同类或相似货物合同价 | 业主 名称 | 地址/电话/传真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后附合同原件扫描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如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5、其他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投 标 文 件
(二号标书)
投标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为二号标书的内容: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告);
(3)投标人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4)投标人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有效的三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并须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我公司在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则视为我公司出具的声明为虚假材料,贵单位可以不予退还我单位保证金,同时,我单位愿意接收监管部门的相应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声 明
阜宁县新鑫能源有限公司:
我单位具备履行采购文件“鑫慧风汽车充电站采购及安装服务 (FNFZC<2025>93号)”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