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公示公告】关于申报承办“沭阳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新农人”培育培训的公告
【招标信用】【公示公告】关于申报承办“沭阳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新农人”培育培训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沭阳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沭阳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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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新农人”培育工作部署,壮大乡村全面振兴人才队伍,根据《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新农人”队伍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对申报承办“沭阳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新农人”培育培训班的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1.项目概况。针对“新农人”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优化调整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实用性和针对性。打造一支素质高、本领硬、示范带动力强,能够托起农业、发展农村、引领农民的“新农人”队伍,培育一批有情怀、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时代“新农人”。
2.培训对象与内容。培育对象为具有一定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五十岁以下,有长期从事农业和相关产业愿望,愿意接受新理念、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牵头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农业企业,具有示范带动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的返乡下乡在乡大学生、能人、退伍军人等新型农业经营者。
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灵活教学模式,从开拓视野、创新经营理念、运用新业态新模式等角度开展针对性培育。积极举办各类学习交流活动,组织“新农人”互访互助,开展交流讨论、现场观摩、资源共享等,在互相交流学习中提升生产经营能力。
3.培训方式。根据产业特点和学员实际,分阶段以集中学习、参观考察、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天数原则上不少于20天。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总人数60%,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跟踪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不计入总学时。培训须于2026年1月底前完成。
4.培训人数及经费。培训总人数10人,测算补助标准为***元/人(为助力重点培育学员产业发展,按照人均4000元的标准,共计4万元,为学员提供生产经营物化补贴)。相关培训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执行。
5.培训要求。按照《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新农人”队伍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精心选配师资、丰富办班形式、强化学风建设、确保培训质量。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做好培训规范化管理。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设定的培育机构要求。
(二)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四)提供能满足培育培训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五)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六)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七)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八)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近年来没有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九)培育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三、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5日。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育培训任务的培育机构,提交并打印“信用中国”查询的全部信用记录(网站原始页面)、承诺函(附件2)、“新农人”培育业绩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等(一式3份)。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绿色封皮A4尺装订),并于2025年12月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沭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遴选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对比择优遴选培育机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进行评分,将平均分数最高的培育机构确定为本次“新农人”培育培训机构。
(三)签订合同
我局将与培育机构商议签订委托培育合同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shuyangkj@126.com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新农人”培育项目申报书
2、关于“沭阳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新农人”培育培训申报资格承诺函
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日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新农人”培育工作部署,壮大乡村全面振兴人才队伍,根据《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新农人”队伍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对申报承办“沭阳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新农人”培育培训班的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1.项目概况。针对“新农人”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优化调整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实用性和针对性。打造一支素质高、本领硬、示范带动力强,能够托起农业、发展农村、引领农民的“新农人”队伍,培育一批有情怀、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时代“新农人”。
2.培训对象与内容。培育对象为具有一定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五十岁以下,有长期从事农业和相关产业愿望,愿意接受新理念、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牵头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农业企业,具有示范带动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的返乡下乡在乡大学生、能人、退伍军人等新型农业经营者。
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灵活教学模式,从开拓视野、创新经营理念、运用新业态新模式等角度开展针对性培育。积极举办各类学习交流活动,组织“新农人”互访互助,开展交流讨论、现场观摩、资源共享等,在互相交流学习中提升生产经营能力。
3.培训方式。根据产业特点和学员实际,分阶段以集中学习、参观考察、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天数原则上不少于20天。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总人数60%,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跟踪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不计入总学时。培训须于2026年1月底前完成。
4.培训人数及经费。培训总人数10人,测算补助标准为***元/人(为助力重点培育学员产业发展,按照人均4000元的标准,共计4万元,为学员提供生产经营物化补贴)。相关培训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执行。
5.培训要求。按照《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新农人”队伍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精心选配师资、丰富办班形式、强化学风建设、确保培训质量。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做好培训规范化管理。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设定的培育机构要求。
(二)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四)提供能满足培育培训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五)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六)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七)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八)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近年来没有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九)培育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三、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5日。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育培训任务的培育机构,提交并打印“信用中国”查询的全部信用记录(网站原始页面)、承诺函(附件2)、“新农人”培育业绩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等(一式3份)。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绿色封皮A4尺装订),并于2025年12月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沭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遴选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对比择优遴选培育机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进行评分,将平均分数最高的培育机构确定为本次“新农人”培育培训机构。
(三)签订合同
我局将与培育机构商议签订委托培育合同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shuyangkj@126.com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新农人”培育项目申报书
2、关于“沭阳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新农人”培育培训申报资格承诺函
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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