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南清池至南门口安全防护项目工程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5-11-29
【招标公告】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南清池至南门口安全防护项目工程招标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南清池至南门口安全防护项目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南清池至南门口安全防护项目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TAHP-AQFW2025112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南清池至南门口安全防护项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管理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南清池至南门口安全防护项目包含拆除防护栏杆、安装防撞
栏杆等具体内容以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及详细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南清池至南门口安全防护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南清池至南门口安全防护项目工程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
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
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
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
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5年6月-2025年11月内任意1
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5】182号文执行。投
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
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
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
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
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
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
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
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
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
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
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
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
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
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
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
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
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
靠”等条款精神。;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8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南清池至南门口安全防护项目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
为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南清池至南门口安全防护项目工程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朐山董大沙222号;
2.1.2、建设规模: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南清池至南门口安全防护项目包含拆除防护栏杆、
安装防撞栏杆等具体内容以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及详细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招标控制价: ***.59元,超过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南清池至南门口安全防护项目包含拆除防护栏杆、安
装防撞栏杆等具体内容以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及详细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
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
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
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
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5年6月-2025年11月内任意1
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5】182号文执行。投
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
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
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
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
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
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
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
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
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1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
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
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
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
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
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
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
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
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
靠”等条款精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5日|17:30分; (北京时
间),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法定节假日
除外);
(2)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能够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
审查。
(5)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下列资料报名:
(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
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5.3)资料齐全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会议室。
注每家投标人只可委派一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
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会议室。
六、资格审查
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
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
间为2025年6月-2025年11月内任意1个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
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1~8
项以原件复印件装订至投标文件盖章为准,如果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
不合格。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
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含20家)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现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
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
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
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
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
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
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
值,取平均值及以上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
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
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
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尾报价相同的
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
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标准: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
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
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
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
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
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
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
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
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
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3%。Q1、K1值在开标
时由招标人代表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
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
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
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胸山董大沙222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 八、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胸山董大沙222号 |
| 联系人:*** |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 |
| 限公司) |
| 联系人:*** |
|
| 电话: *** 电子邮件: 1841499876@qq.com |
%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程焚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