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盐城清能灌东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盐城清能灌东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盐城市国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盐城清能灌东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清能灌东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盐城市国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清能灌东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盐城清能灌东120MW(交流侧,直流侧141MWp)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占地面积2000亩,建设工期8个月,运营期 25 年,运营期总发电量440566.22万kWh。
2.2 招标范围
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设备采购、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服务范围执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等;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免费提供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企业自2020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个容量不低于70MW的已竣工(或并网验收或移交生产验收或电力质监验收)光伏项目工程监理业绩。
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注册专业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4)拟投入本项目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均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现场监理组具体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要求如下:
①专业为土建专业的监理工程师1名。
②专业为电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1名。
③安全管理人员: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
本工程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中途不得更换。特殊情况下更换人员除遵守合同条款外须经招标人同意。上述所有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全程参与现场考核,不得滞后进场、提前退场。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5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3.1.2 通用资格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4)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7)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10时00分。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逾期不再受理。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招标人:盐城市国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翠湖路西侧 新泰路南侧灌东工业邻里中心办公写字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
纪检监督电话: 0515-80552012
本招标项目盐城清能灌东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盐城市国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清能灌东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盐城清能灌东120MW(交流侧,直流侧141MWp)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占地面积2000亩,建设工期8个月,运营期 25 年,运营期总发电量440566.22万kWh。
2.2 招标范围
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设备采购、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服务范围执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等;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免费提供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企业自2020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个容量不低于70MW的已竣工(或并网验收或移交生产验收或电力质监验收)光伏项目工程监理业绩。
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注册专业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4)拟投入本项目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均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现场监理组具体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要求如下:
①专业为土建专业的监理工程师1名。
②专业为电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1名。
③安全管理人员: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
本工程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中途不得更换。特殊情况下更换人员除遵守合同条款外须经招标人同意。上述所有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全程参与现场考核,不得滞后进场、提前退场。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5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3.1.2 通用资格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4)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7)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10时00分。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逾期不再受理。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招标人:盐城市国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翠湖路西侧 新泰路南侧灌东工业邻里中心办公写字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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