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汇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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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汇编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汇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FJSW-20251101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采购条件 本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汇编服务项目己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0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 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汇编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汇编服务项目: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 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 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18时00分到2025年12月04日 16 时00分 获取方式: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 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内(工 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公告期限截止日期2025年12月4日)自 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超过时限者、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前来磋 商。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 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三楼 东开标室。 七、其他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 发展局的委托,就其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汇编服务 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 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汇编 服务项目 编 号: JFJSW-2025110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 预算金额:23万元。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23万元。 3.采购需求:见招标文 件第四章。 4.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上一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 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具备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1.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 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 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 12月08日下午2: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下午2: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三楼东开标室。 磋商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评标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袁 玲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8 日下午2: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 区翠岗路48号)评标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扬州市蜀冈 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官河商务 中心 (二)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 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 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 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 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无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 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请在公告期限内 规定时间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公告期限截止日期2025年 12月4日)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 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上述超过时限者、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 件)者不得前来磋商。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 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 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官河商务中心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巫 长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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