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姜堰区】大渔池二楼公开征集运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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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泰州市 | 采购单位 | 泰州市兴盛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渔池二楼公开征集运营方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渔池二楼公开征集运营方征集公告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单位)受泰州市兴盛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征集单位)的委托,对大渔池二楼公开征集运营方(项目名称)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大渔池二楼公开征集运营方
(二)项目征集方:泰州市兴盛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项目标的情况:征集方将大渔池二楼建筑面积3078.58㎡整体委托被征集方进行整体运营管理,包含招商、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期间产生费用除房屋主体方面维修外均由被征集方承担,所产生收益均由征集方统一进行收取,征集方扣除当期营业收入*8%后与被征集方进行结算,本项目年收益分成不得低于40万元。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式及要求
1.由征集方提供经营场所。
2.被征集方实施改造规划设计及设施投入和经营管理,互不占股。
3.合作期限: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给予被征集单位2个月的装修期(不计入合作期限内),装修期内免租金、免收益分成,装修期内水电等其他费用由被征集单位自行承担。
(二)征集方收益方式
1.收益方式
年营收为≤500万时,按年营收*(8%+投标增长率)收取,当最终收益>保底收益(40万元)时按实际最终收益收取,当最终收益≤保底收益(40万元)时按保底收益(40万元)收取,年营收为500--800万(不含)时,年营收超过500万且未达到800万的部分,按(年营收-500万)*(9%+投标增长率)收取,年营收≥800万时,年营收超过800万的部分,按(年营收-800万)*(10%+投标增长率)收取,(采用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法计算,例:如年营收510万,最终收益按500万元*(8%+投标增长率)+10万元*(9%+投标增长率)计取)。
| 分档 | 年营业收入 | 累进计算费率 | 最终收益 |
| 1 | 年营业收入≤500万 | 8%+投标增长率 | 按年营收*(8%+投标增长率)收取,当最终收益>保底收益(40万元)时按实际最终收益收取,当最终收益≤保底收益(40万元)时按保底收益(40万元)收取。 |
| 2 | 500万元<年营业收入<800万元 | 9%+投标增长率 | 按500万*(8%+投标增长率)+(年营业收入-500万)*(9%+投标增长率)收取 |
| 3 | 年营业收入≥800万元 | 10%+投标增长率 | 按500万*(8%+投标增长率)+300万*(9%+投标增长率)+(年营收-800万)*(10%+投标增长率)收取 |
2.收益分成方式:
收入款项统一进入征集方指定银行账户,由征集方财务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正式营业后每15天结算一次分成,每次分成结算暂扣除当期营业收入*8%,剩余92%款项进入被征集单位银行账户。
每年财务审计后按实际年度营收入*费率(按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法计算,详见上述表格)结算当年的最终收益,当最终收益>保底收益(40万元)时按最终收益收取,被征集单位需按最终收益-征集单位已扣除的8%营业收入后补齐差额,当最终收益≤保底收益(40万元)时按保底收益(40万元)收取,被征集单位需按40万元-征集单位已扣除的8%营业收入后补齐差额。
三、征集形式
1、公开征集
2、公告发布期满,征集到一家符合征集单位要求的合作方,则该单位将作为征集单位的合作对象;征集到二家及以上符合征集单位要求的合作方,则各被征集方按征集文件《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所列明的所有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开评选;经评选,得分最高的被征集方将作为征集单位的合作对象。
3、未征集到符合征集方要求的合作方,则本次征集终结。
四、履约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被征集单位一次性向征集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 10万元,服务期内无违法违约情况的,合作期满后,被征集单位无违约,征集方在合作期满后15个工作日原渠道无息退还被征集单位。
五、被征集方报名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征集项目投标。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法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证明文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等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被征集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被征集方须承诺,在参加报名前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全面踏勘、鉴定,并充分预见项目投资的一切风险。《合作协议》签署后,不论项目存在任何风险,均由被征集方自行承担,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被征集方应保证处理好自身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影响征集方正常运营的法律诉讼或纠纷、风险;如若发生影响征集方正常运营的情况,被征集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被征集方不得以经营不佳、停水、停电等任何理由向征集方提出各种补偿要求,运营期间产生所有费用(包含水电、室内电梯维保、招商、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除房屋主体方面维修外均由被征集方承担。
(四)被征集方自行承担合作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征集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或严重影响征集方社会声誉的,征集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合作期间,被征集方不得将本项目标的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六)被征集方所经营的业态内容,须提前征得征集方同意,被征集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业态,一经发现,征集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合作期间,被征集方应接受并配合征集方及物业单位对项目标的进行安全检查及落实征集方及物业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八)被征集方在合作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如确需变更,须经征集方同意方可进行。合作期满或合同解除,被征集方须按时将合作房屋全部无损坏地移交给征集方且不得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九)被征集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合法、真实、有效。
(十)合作期间,被征集方应使用征集方提供的收款码,如发现商户私自使用个人收款码收款,每发现一次,处罚金额 10000元,该罚款从被征集方收益中扣除。
(十一)征集方每年将对被征集方进行财务审计,被征集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
七、投标保证金
1、被征集单位应向征集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拟被征集的被征集单位应于2025年12月1日下午17:30时前以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向征集单位交付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征集单位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未交付投标保证金的被征集单位,视为报名不成功。
2、收款单位名称:泰州市兴盛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城郊支行;账号3212841601201000029728 。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征集方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征集方和未被选中的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征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征集文件获取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08号。
3、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运营方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征集方需具备的条件中所列要求的证明资料、承诺书等资料现场获取。或者将所有的资料盖章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225565167@qq.com)。
九、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8日14:30。
2、开标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发布。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监管主体为招标人,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
(2)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 (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郑重承诺: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我单位对此承诺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联系方式
1、征集单位:泰州市兴盛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北园市场三楼
联系人:***
电话: ***
2、征集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08号
联系人:***
电话:***
3、项目公平竞争审查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5264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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