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经开萃寓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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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经开萃寓配套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萃寓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项目,现对该项目的经开萃寓配套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黄海大道北、汇晶路东侧地块; 2、工程规模:新建11#商业楼(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以及21#南大门; 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4、监理服务期:100日历天(与经开萃寓配套工程施工工期同步),同时负责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并配合审计结束; 5、最高投标限价:11.4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其他: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监理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35号文、〔2019〕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35号文、〔2019〕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但符合要求的、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不得为退休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 递交要求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 6.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17:00止。 6.2获取方式: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总监执业证书;(4)拟派项目总监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注:投标人将报名材料盖章原件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825488377@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方式,代理人员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无需电联提醒),审核无误后缴纳报名费(300元),报名截止当日向投标人报名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5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二十楼招标代理部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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