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盐城市本级[2025]19号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 发布日期:202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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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盐城市 采购单位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公告地块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地块
公告地块详细信息
地块编号 20251901
公告编号 盐城市本级[2025]19号
所属行政区 亭湖区
挂牌起始时间 2025-12-13 08:3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5-12-22 10:00:00
报名起始时间 2025-12-13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20 16:00:00
保证金缴纳起始时间 2025-12-13 08: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12-20 16:00:00
土地权属单位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易方式 挂牌
地块名称 新洋港大道北、富城路西侧地块
土地位置 新洋港大道北、富城路西侧地块
竞价规则 价高者得
建设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规划用途 商住
出让面积(㎡) 42828 建筑面积 85656
出让年限(年) 70 竞买保证金(万元) 7880.4
起始价(万元) 39402 竞价幅度 50总价(万元)
出价方式 总价(万元) 出价单位 总价(万元)
特定竞价方式 无限制 最高限价(万元)
容积率(%) 1.1 ≤容积率≤ 2 绿化率(%) 27 ≤绿化率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 34 建筑限高(米) 建筑限高< 80
办公与服务设施比例(%)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建设内容
出让文件 2025-19挂牌文件.pdf
出让须知 2025-19出让须知.pdf
宗地现场图 新洋港大道北富城路西侧地块红线图.pdf
规划条件 (管)2025-35-新洋港北富城路西.pdf
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投资发展监管协议.pdf
其他附件


出让公告

  •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盐城市本级[2025]19号
  • 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20251901
    新洋港大道北、富城路西侧地块
    42828
    商住/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1 ≤ 容积率 ≤ 2 建筑密度 ≤ 34 27 ≤ 绿化率 70 7880.4 39402 50(万元)

  • 二、竞买资格: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容积率必须大于1.0,且不得建设私家庄园和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须授权委托其中一方参加竞买。 住宅类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3日 至2025年12月12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20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0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 地块编号:20251901;

    •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3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0日16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2月13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0日16时00分;

    • 挂牌时间:2025年12月13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地下负一层建设地下室,开发深度不大于10米,规划用途为人防、停车位及设备用房,不计容。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视为无效交易,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 2、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宗地各项行政规费及土地契税。 3、竞得人需执行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对规划、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按城市设计的规划方案实施建设。挂牌地块周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地表高度以现状为准。竞得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应提供《盐城市自然资源市场领域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 5、本公告由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联系地址: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开户单位: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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