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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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栖霞区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栖霞区医院64排CT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1-21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授权代表:丁建伟
被投诉人1:南京市栖霞区医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28号
被投诉人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业务一部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被投诉人南京市栖霞区医院组织的南京市栖霞区医院64排CT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13-HWZX-G2025-0512)的投诉,本机关已于2025年9月30日受理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9,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1、本次中标结果为中标品牌GE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疑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招标文件P26.实质性参数“★2.为保证整机稳定性和兼容性,要求影像链核心部件(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与CT为同品牌厂家自主研发生产。”设置不合理倾向国际大品牌、排斥国产品牌,影响公平竞争。3、招标文件P33.技术性能评分标准:1)▲1.2球管焦点到等中心点的距离≤57cm;56cm≤P≤57cm.得1分;55cnSP≤56cm,得2.分;P<55cm,得3分。设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影响公平竞争。4、招标文件P34.技术性能评分标准:8)▲3.10小焦点大小≤0.8mmX.0. 8mm;0.5mm×1mm≤P≤0.8mm×0.8mm得1分;0.6mm×0.7mm≤P≤0.5m×1mm得2.分;P<0.6mm×0.7mm,得3分。设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影响公平竞争。5、招标文件P34技术性熊评分标准:9)▲3.11大焦点大小≤1mm×1.2mm;lmm×1mm≤P≤1mm×1.2mm,得1分;0.9mm×0.9mm≤P≤1mm×1mm,得2分;P<0.9mm×0.9mm,得3分。设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影响公平竞争。6、本项目招标文件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7、本项目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8、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交货地点不合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影响公平竞争。
(二)投诉请求
1、终止项目进度,重新制定参数、重新招标。
2、重新制定技术性能评分标准,对多个品牌进行调研,确保能参与公平竞争。
3、取消将“影像链核心部件(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与CT为同品牌厂家自主研发生产”作为评审参数。
4、将原技术性能评分标准1)▲1.2修改为:球管焦点到等中心点的距度≤58cm;57.5cm≤P<58cm,得1分;56.5cm≤P<57.5cm,得2分;P<56.5cm,得3分。
5、将原技术性能评分标准8)▲3.10修改为:小焦点大小≤0.6mm×1.0mm;0.7mm×0.8mm≤P<0.6mm×1.0mm,得1分;0.6mm×0.9mm≤P<0.7mm×0.8mm,得2分;P<0.6mm×0.9m,得3分。
6.将原技术性能评分标准9)▲3.11修改为:大焦点大小≤1.1mm×1.2mm;1.1mm×1.1mm≤P<1.lm×1.2mm,得1分;1.0mm×1.lmm≤P<1.1mm×1.1mm,得2分;P<1.0mm×1.lmm,得3分。
7、评审因素量化相应区间,在区间内设置不同分值,有明确判断标准。
8、修改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9、明确交货地点。
10、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审查情况
2025年8月14日,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南京市栖霞区医院64排CT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提交《质疑函》,对该项目提出质疑。2025年9月4日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核实情况,作出质疑不成立的答复。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 2025年9月18日投诉至本机关。我机关审核后,要求投诉人进行必要补正,投诉人在补正期内未进行补正,经与投诉人联系确认不再针对投诉事项1进行补正,我机关于2025年9月30日正式受理其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9,对未进行补正的投诉事项1不予受理。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结合调查情况,本机关认为:
针对投诉事项2:影像链核心部件(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等)属于CT系统的关键部件,这些部件之间需要高度匹配,采购人出于确保图像的高精度和高清晰度等考虑,提出相关采购需求合乎情理。同时,根据采购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符合相关采购需求的产品型号众多,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进口品牌与国产品牌概念,只有国产商品和进口商品的区别,本次采购需求明确不接受进口商品,不存在对国产商品的排斥。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3:较短的焦点到等中心距离可以使X射线束在穿过人体时的散射线相对较少,有助于提高图像质量。采购人出于医院临床要求考虑,提出相关采购需求合乎情理。同时,根据采购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符合相关采购需求的产品型号众多,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4:小焦点尺寸越小,X射线束的几何投影越接近平行,能够提供更高的空间分辨率,使图像中的细节更加清晰,尤其对于微小病灶的检测有重要意义。采购人出于医院临床要求考虑,提出相关采购需求合乎情理。同时,根据采购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符合相关采购需求的产品型号众多,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5:焦点尺寸越小,X射线束的几何投影越接近平行,能够提供更高的空间分辨率,使图像中的细节更加清晰,尤其对于微小病灶的检测有重要意义。采购人出于医院临床要求考虑,提出相关采购需求合乎情理。同时,根据采购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符合相关采购需求的产品型号众多,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6:评审规则中分为客观评审因素和主观评审因素,投诉人所反映的均为主观评审因素,所涉及的评审分值没有分值区间,不存在未量化情况。主观评审因素不同于客观评审因素,其细化难度较大,但本项目中已将主观评审因素尽可能的设置了评审标准,最大程度的限制了评审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并非简单的以“优、良、中、差”为评审标准。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7: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依据采购人提供应答材料,“采购单位采购前期需求调研情况看,能满足本次采购项目需要的货物均为中大型企业制造。”在设置付款方式要求中,采购人未充分考虑到中型企业中标情况,相关要求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存在冲突。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8:采购人在商务要求中提出的交货地点为采购需求,非正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投诉人引用的《合同法》已废止,且采购人相关行为不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相关送货成本,相关要求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9:CT设备为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后需长期运维和本地化服务,采购人出于后期维护事项考虑,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相关采购需求合乎情理且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因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故不支持投诉人提出的投诉请求。若投诉人认为采购合同履行对投诉人造成损失,投诉人可依法向责任人提起诉讼。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栖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栖霞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1日
发布时间:2025-11-21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授权代表:丁建伟
被投诉人1:南京市栖霞区医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28号
被投诉人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业务一部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被投诉人南京市栖霞区医院组织的南京市栖霞区医院64排CT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13-HWZX-G2025-0512)的投诉,本机关已于2025年9月30日受理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9,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1、本次中标结果为中标品牌GE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疑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招标文件P26.实质性参数“★2.为保证整机稳定性和兼容性,要求影像链核心部件(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与CT为同品牌厂家自主研发生产。”设置不合理倾向国际大品牌、排斥国产品牌,影响公平竞争。3、招标文件P33.技术性能评分标准:1)▲1.2球管焦点到等中心点的距离≤57cm;56cm≤P≤57cm.得1分;55cnSP≤56cm,得2.分;P<55cm,得3分。设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影响公平竞争。4、招标文件P34.技术性能评分标准:8)▲3.10小焦点大小≤0.8mmX.0. 8mm;0.5mm×1mm≤P≤0.8mm×0.8mm得1分;0.6mm×0.7mm≤P≤0.5m×1mm得2.分;P<0.6mm×0.7mm,得3分。设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影响公平竞争。5、招标文件P34技术性熊评分标准:9)▲3.11大焦点大小≤1mm×1.2mm;lmm×1mm≤P≤1mm×1.2mm,得1分;0.9mm×0.9mm≤P≤1mm×1mm,得2分;P<0.9mm×0.9mm,得3分。设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影响公平竞争。6、本项目招标文件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7、本项目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8、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交货地点不合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影响公平竞争。
(二)投诉请求
1、终止项目进度,重新制定参数、重新招标。
2、重新制定技术性能评分标准,对多个品牌进行调研,确保能参与公平竞争。
3、取消将“影像链核心部件(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与CT为同品牌厂家自主研发生产”作为评审参数。
4、将原技术性能评分标准1)▲1.2修改为:球管焦点到等中心点的距度≤58cm;57.5cm≤P<58cm,得1分;56.5cm≤P<57.5cm,得2分;P<56.5cm,得3分。
5、将原技术性能评分标准8)▲3.10修改为:小焦点大小≤0.6mm×1.0mm;0.7mm×0.8mm≤P<0.6mm×1.0mm,得1分;0.6mm×0.9mm≤P<0.7mm×0.8mm,得2分;P<0.6mm×0.9m,得3分。
6.将原技术性能评分标准9)▲3.11修改为:大焦点大小≤1.1mm×1.2mm;1.1mm×1.1mm≤P<1.lm×1.2mm,得1分;1.0mm×1.lmm≤P<1.1mm×1.1mm,得2分;P<1.0mm×1.lmm,得3分。
7、评审因素量化相应区间,在区间内设置不同分值,有明确判断标准。
8、修改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9、明确交货地点。
10、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审查情况
2025年8月14日,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南京市栖霞区医院64排CT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提交《质疑函》,对该项目提出质疑。2025年9月4日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核实情况,作出质疑不成立的答复。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 2025年9月18日投诉至本机关。我机关审核后,要求投诉人进行必要补正,投诉人在补正期内未进行补正,经与投诉人联系确认不再针对投诉事项1进行补正,我机关于2025年9月30日正式受理其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9,对未进行补正的投诉事项1不予受理。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结合调查情况,本机关认为:
针对投诉事项2:影像链核心部件(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等)属于CT系统的关键部件,这些部件之间需要高度匹配,采购人出于确保图像的高精度和高清晰度等考虑,提出相关采购需求合乎情理。同时,根据采购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符合相关采购需求的产品型号众多,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进口品牌与国产品牌概念,只有国产商品和进口商品的区别,本次采购需求明确不接受进口商品,不存在对国产商品的排斥。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3:较短的焦点到等中心距离可以使X射线束在穿过人体时的散射线相对较少,有助于提高图像质量。采购人出于医院临床要求考虑,提出相关采购需求合乎情理。同时,根据采购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符合相关采购需求的产品型号众多,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4:小焦点尺寸越小,X射线束的几何投影越接近平行,能够提供更高的空间分辨率,使图像中的细节更加清晰,尤其对于微小病灶的检测有重要意义。采购人出于医院临床要求考虑,提出相关采购需求合乎情理。同时,根据采购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符合相关采购需求的产品型号众多,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5:焦点尺寸越小,X射线束的几何投影越接近平行,能够提供更高的空间分辨率,使图像中的细节更加清晰,尤其对于微小病灶的检测有重要意义。采购人出于医院临床要求考虑,提出相关采购需求合乎情理。同时,根据采购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符合相关采购需求的产品型号众多,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6:评审规则中分为客观评审因素和主观评审因素,投诉人所反映的均为主观评审因素,所涉及的评审分值没有分值区间,不存在未量化情况。主观评审因素不同于客观评审因素,其细化难度较大,但本项目中已将主观评审因素尽可能的设置了评审标准,最大程度的限制了评审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并非简单的以“优、良、中、差”为评审标准。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7: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依据采购人提供应答材料,“采购单位采购前期需求调研情况看,能满足本次采购项目需要的货物均为中大型企业制造。”在设置付款方式要求中,采购人未充分考虑到中型企业中标情况,相关要求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存在冲突。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8:采购人在商务要求中提出的交货地点为采购需求,非正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投诉人引用的《合同法》已废止,且采购人相关行为不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相关送货成本,相关要求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9:CT设备为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后需长期运维和本地化服务,采购人出于后期维护事项考虑,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相关采购需求合乎情理且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结合投诉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该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因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故不支持投诉人提出的投诉请求。若投诉人认为采购合同履行对投诉人造成损失,投诉人可依法向责任人提起诉讼。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栖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栖霞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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