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MES实施与开发项目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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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MES实施与开发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MES 实施与开发项目招标公告(重发公告)(招标编号:92310001240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MES 实施与开发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远 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为了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计划 通过 ERP、PLM、MES、WMS 等系统建设,实现销售、设计、采购、生产、质量、仓储、售后、财务全业务智能化全覆盖,通过数字驱动加快技术升级、产业升级、工艺升 级、管理升级,实现智能制造的建设目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MES 实施与开发项目(重发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MES 实施与开发项目(重发公告):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 具有独立 订立合同的能力;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 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本项目要 求的软件开发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 投标;3.5 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6 投标人拟报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 10 月由社保机构 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 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3.7 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 于 180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 映合同内容、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将不 予认可;②类似业绩的认定: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及金额为准,提供合 同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3.8 本次招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 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 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 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 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13)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 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 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 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3.10 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 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 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 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 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 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 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 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5.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为: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 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2 楼)招标代理部。5.2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授权代 理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至现场有偿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并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制造商针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书(代理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3)授权委 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 道 33 号)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MES 实施与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重发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MES 实施与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了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 升级,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计划通过 ERP、PLM、MES、WMS 等系统建设,实现销售、设计、采购、生产、质量、仓储、售后、财务全业务智能化全覆盖,通 过数字驱动加快技术升级、产业升级、工艺升级、管理升级,实现智能制造的建设 目标; 2.2 招标范围: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MES 实施与开发项目,以 MES 系统、WMS 系统、BI 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为核心,在突出基础功能的同时,通过 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业务运行效率,加强生产管理、设备管理和计划管理,实现产 品全流程追溯,具体详见技术服务需求;2.3 服务期:180 日历天,合同签定后 180 日历天内完成软件开发、实施、培训和上线运行;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且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2.5 最高投标限价:260 万元,超过最高投 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 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 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参加投 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软件开发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法定 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 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3.5 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 权书; 3.6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 10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 议投诉)。3.7 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 过合同金额不少于 180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必须能清晰反映合同内容、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 不清的将不予认可;②类似业绩的认定: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及金额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3.8 本次 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 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 一个法定代表人;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 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 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 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13)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 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 3.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 人承诺书”)(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 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 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 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文件 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 标保证金。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获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每天上午 取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5.2 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为: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2 楼)招标代理部。5.3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至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否则 视为报名不成功。(1)营业执照(副本);(2)制造商针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 书(代理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 证明材料;5.4 工本费用:300 元/份,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00 分。6.2 递交地点:连云 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 33 号)6 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中远海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郁洲南路 10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xu.jun4@coscoshipping.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2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10388008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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