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江苏远洋达海航运有限公司代苏港航运(徐州)有限公司2艘纯电动船采购保险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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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徐州市 采购单位 江苏远洋达海航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江苏远洋达海航运有限公司代苏港航运(徐州)有限公司2艘纯电动船采购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江苏远洋达海航运有限公司代苏港航运(徐州)有限公司2艘纯电动船采购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GK20251884FW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采购“江远徐州”轮和“江远彭城”轮船舶保险,保险包括船舶一切险、集装箱式移动电源保险【集装箱式移动电源受益人为江苏省港口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特别约定:第一受益人)及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在第一受益人未主张或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可独立索赔。】、船东保障和赔偿责任保险、岸上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综合保险。船舶资料:船型:集装箱船;航区:内河 A 航区;建造日期 2024.10;总长:79.94 米,参考载货量 2400 吨,总吨:1854,净吨:1205。具体要求如下: 方案一: (1)船舶一切险,保险金额人民币 1440 万元,附加 1/4 碰擦、触碰责任保险和螺旋桨、锚、锚链、舵及子船单独损失保险,并在同一保单下附加“集装箱式移动电源专项附加险”。该附加险扩展承保本船的集装箱式移动电源(共计【2】块,含电池系统及其管理等配套装置),赔偿限额为每次事故人民币 540 万元或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40 万元。特别约定:上述集装箱式移动电源在船舶营运、停泊、码头充电、装卸、吊装及船上移动过程中,因自燃或热失控等原因引发的起火、爆炸等事故,造成的船体、机器及附属设备全损或部分损失,均由本保险予以赔偿。电池自燃视同火灾事故处理,不适用“自身缺陷不赔”等除外责任或赔偿限制。因该事故造成的船体及附属设备(含集装箱式移动电源本体)的全损或部分损失,按本船舶一切险保险金额人民币 1440 万元承担赔偿;因该事故造成的集装箱式移动电源本体的单独损坏、修复或更换费用,在本附加险项下单独承保并理赔,并赔偿为防止、减轻或清除上述损失所发生的必要合理费用,赔偿限额为每次事故人民币 540 万元或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40 万元。 方案一船舶及电池风险在同一船舶一切险保单内承保。 (2)船东保障和赔偿责任保险,保险金额 5000 万元:(2-1)残骸清除责任不少于 1000 万元;(2-2)货物责任不少于 1000 万元;(2-3)污染责任符合海事额度要求不少于 1500 万元;(2-4)人身伤亡和疾病 100 万元/人*次*5 人;(2-5 ) 碰撞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他船人员 100 万/人*次*5 人;( 2-6)施救和法律费用不少于 500 万元。 (3)岸上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综合保险:(3-1)财产一切险,保险金额 540 万元,保险标的为岸上集装箱式移动电源,保障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雷击等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3-2)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3000 万元,保障运行期间因设备故障、泄漏或电气火灾等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方案二: (1)船舶一切险,保险金额人民币 900 万元(或按招标文件最终确定金额),附加 1/4 碰擦、触碰责任保险和螺旋桨、锚、锚链、舵及子船单独损失保险,但不承保集装箱式移动电源本体的直接损坏。对于因电池自燃或热失控等原因引发的事故造成船体、机器及附属设备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予以承保;电池自燃视同火灾事故处理。 (2)另由保险公司单独设立“集装箱式移动电源保险”,承保范围为本船配载的集装箱式移动电源(共计【2】块,含电池系统及其管理等配套装置),在船舶营运、停泊、码头充电、装卸、吊装及船上移动过程中,因任何外来原因或自燃、热失控等原因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赔偿限额为每次事故人民币 540 万元或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40 万元,并赔偿为防止、减轻或清除上述损失所发生的必要合理费用。方案二船舶与电池为两份独立保单,分别理赔:船舶一切险仅保障船体及附属设备损失;集装箱式移动电源保险专门保障电池本体损失及 必要的防损费用。 (3)船东保障和赔偿责任保险,保险金额 5000 万元:(3-1)残骸清除责任不少于 1000 万元;(3-2)货物责任不少于 1000 万元;(3-3)污染责任符合海事额度 要求不少于 1500 万元;(3-4)人身伤亡和疾病 100万元/人*次*5 人;(3-5) 碰撞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他船人员 100 万/人*次*5 人;(3-6)施救和法律费用不少于 500 万元。 (4)岸上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综合保险:(4-1)财产一切险,保险金额 540 万元,保险标的为岸上集装箱式移动电源,保障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雷击等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4-2)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 3000 万元,保障运行期间因设备故障、泄漏或电气火灾等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以上两种方案,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二选一。本项目合同主体苏港航运(徐州)有限公司。
采购人:江苏远洋达海航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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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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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387328
2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35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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