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度聘请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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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度聘请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6年度聘请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DY-2025F2182、项目名称:2026年度聘请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服务3、项目预算:17.8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4、项目内容: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完成相关法律工作,需要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5、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三、文件获取获取方式: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dayou2015@vip.126.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把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注:供应商通过后,须将公众号文件获取截图(微信公众号下方菜单栏“文件获取”,找到本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截图,微信公众号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递交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1)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点00分-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2、开启(1)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3、份数(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报价表、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另需单独封装壹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2)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且U盘上需标明各家供应商名称)、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目录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目录三);(6)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无;(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8)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第六章目录三)(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第六章目录三)(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第六章目录三)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人沟通。5、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采购单位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顾工磋商文件编制:陈工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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