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东湖库区外南侧区域资产种植人代理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 发布日期:2025-11-05

【招标信用】东湖库区外南侧区域资产种植人代理招募项目招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通市 采购单位 南通荣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湖库区外南侧区域资产种植人代理招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 为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拟将东湖库区外南侧区域资产进行公开招募,诚邀合格的潜在种植代理人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募活动。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湖库区外南侧区域资产种植人代理招募项目。
(2)本次招募区域资产情况详见下表:
(3)潜在种植代理人应认真对上述资产现场进行踏勘,对竞价对象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成交后,种植代理人均不得以不了解该区域资产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减少区域资产使用费的要求。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竞价申请人自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具备拥有海关备案种植基地的个人(个体工商户)或单位均可报名参与,参与本次竞价的申请人需提供海关备案成功界面截图、备案对应的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等海关备案一系列申报资料。
注:①种植代理申请人以及种植面积,须与提交的海关备案种植基地备案成功界面截图、以及与备案对应的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上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②若为个人参加竞价的,其必须年满18周岁,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③若为个体工商户或独立法人企业参加竞价的,其须具有独立承担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竞价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本次取消报名环节,有意承租者须在下述现场竞价时间前将40000.00元的竞价保证金缴至以下指定账户(不收现金),缴纳后视为成功报名。
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南通荣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 江苏银行如东支行
账号:50390188000150200
注:未成交种植代理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种植代理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 现场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及地址
现场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
现场竞价地点:江苏东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属楼3号楼一楼开标室。
6.竞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若为个人参与竞价须提供:
(1)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竞价人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申领的海关备案种植基地的海关备案种植基地备案号、以及与备案对应的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类复印件一份;
(3)竞价保证金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②若为个体工商户或独立法人企业参与竞价须提供: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件一份;
(2)加盖公章的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申领的海关备案成功界面截图、以及与备案对应的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类复印件一份;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如有,格式见附件;若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前来竞价的,此项无须提供)
(5)竞价保证金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7.履约保证金:
种植代理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按40000.00的标准收取。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区域资产使用费需在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要求缴入指定账户。
8. 区域资产使用费支付:
本项目种植合作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的资产使用费;第二年资产使用费待双方确认无异议,签订续签协议书后,在第二年租期开始前提前一个月缴纳。
9.竞价须知:
(1)本次竞价实行竞价者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最终最高价者中标的原则。
(2)现场竞价由代理公司主持,竞价人凭签到号进场参加现场竞价。主持人当场宣布起始价(420元/亩/年)、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底价为挂牌价。
(3)本项目竞价采用常规的“增价”方式。竞价时,竞价主持人宣布底价,每轮加价基数最低10元/亩/年的整倍数。
(4)竞价人凭签到号代表竞价人的竞买资格,竞价人口头报出高于竞价主持人宣布的加价幅度的应价,高于加价幅度的应价必须是竞价主持人宣布的加价幅度的倍数,否则对其加价可不予确认。
(5)竞价过程中,意向竞标人应当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价,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竞标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6)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价格,没有竞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报出该最高价格的竞价人为中标人。
(7)竞价现场报价最高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按竞价现场次高报价重新竞价,若没有竞价人表示愿意在次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的,则报出次高报价价格的竞价人为中标人。
(8)现场竞价成功者签署成交确认书,但未在固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10.区域资产使用说明:
(1)东湖库区外南侧区域资产坐标为:①X:3574229.625、Y:40631133.548,②X:3574197.827、Y:40632119.794,③X:3573546.316、Y:40632252.159,④X:3573461.832、Y:40631132.879,⑤X:3573984.010、Y:40631094.867,⑥X:3573995.812、Y:40630979.754,其中委托种植土地约942.96亩,委托种植范围外的其他部分区域需种植代理人经与荣凯公司申请同意后,可自行开垦种植,开垦费用由种植代理人自行承担,并在开垦当年(且在租赁期内)免开垦新增部分的资产使用费。租赁期满后,开垦部分资产归还招募人所有,种植代理人不得向招募人索要开垦成本;同时,若如农作物未到收割季节,经双方协商后待收割后收回地块,租金按实际天数结算。如为续期办理则不受影响。
(2)本项目的种植代理人为荣凯公司的合作单位,由种植代理人按照荣凯公司及其子公司(南通绿海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书面要求种植相应的农作物,并无条件配合招募人办理海关备案种植基地号申领事宜(注:此项为后期续签一年的基本前提)。同时,种植代理人应优先将该区域种植的农作物根据荣凯公司及其子公司(即南通绿海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三方约定的价格销售给绿海公司,如绿海公司出具书面放弃函,则种植代理人可自行处理该区域种植的农作物,否则视为违约。在合同期限内,种植代理人需服从荣凯公司管理,否则荣凯公司有权收回土地,并由种植代理人赔偿相关损失,损失首先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够扣除的由种植代理人补足后,退还剩余期间的资产使用费。
(3)种植代理人合同期内不得出现转让种植权利、转租该资产等违约行为,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类别,只允许种植露地农作物,禁止种植苗木、草皮等绿化用植物,禁止种植多年生植物和违禁植物、禁止建设大棚等设施、严禁在租赁区域内擅自搭建建(构)筑物,否则取消租赁资格。
(4)合同期限满后,种植代理人在合同期内所投入的开垦等费用与荣凯公司无关,种植代理人不得向荣凯公司索要成本、赔偿事宜等。
(5)因招募人运营需求或政府建设规划等因素,需提前收回该区域资产时,种植代理人需无条件配合,招募人退还剩余期间的资产使用费,种植代理人不得向荣凯公司提出索要各类成本、任何赔偿事宜等。
11.联系方式
(1)招募人信息
公司名称:南通荣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399浦发领秀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东湖围栏外区域农作物种植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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