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古津社区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古津社区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施桥镇古津社区居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古津社区食堂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施桥镇古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其古津社区食堂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JSQ-20251001号
2.项目名称:古津社区食堂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预算:午餐单价***元/人;晚餐单价18元/人;
5.最高限价:本项目午餐最高单价限价***元/人;晚餐最高单价限价18元/人;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成交人履行合同期满时,经采购人组织评审,对成交人服务情况满意的,在预算落实且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且服务单位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经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商定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8.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7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请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2.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东报名处。
3.方式:获取方式1: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前台处现场获取。
获取方式2:【法人身份证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10671768@qq.com并联系经办人获取文件(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
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三楼东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扬州市施桥镇古津社区居民委员会
扬州市施桥镇古津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古津路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解读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JSQ-20251001号
2.项目名称:古津社区食堂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预算:午餐单价***元/人;晚餐单价18元/人;
5.最高限价:本项目午餐最高单价限价***元/人;晚餐最高单价限价18元/人;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成交人履行合同期满时,经采购人组织评审,对成交人服务情况满意的,在预算落实且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且服务单位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经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商定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8.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7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请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2.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东报名处。
3.方式:获取方式1: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前台处现场获取。
获取方式2:【法人身份证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10671768@qq.com并联系经办人获取文件(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
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三楼东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扬州市施桥镇古津社区居民委员会
扬州市施桥镇古津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古津路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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